港府会动用《紧急法》吗?
港警28日下午再召开记者会,表示“反送中”运动以来已拘捕近900人。警方说:“激进示威者暴力不断升级。”警方也表示,现在已有31个国家就香港发出不同程度的旅游警示。
警方也特别澄清,针对网上流传片段,说警方将汽油弹掷向示威者,是有人恶意删改片段。港警也特别公布了完整影片驳斥不实指控。
记者会上,媒体还是不断追问警方拘捕示威者的过程和之后的安置细节。根据《香港01》,有北区医院护士表示,有送往医院的伤者全身有不寻常瘀伤,甚至有严重骨折等,质疑警方滥用暴力。
港府下一步?
综合港媒报导,港府考虑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订立规例。根据该项条例,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27日被问到,是否会引用《紧急法》?她只说,所有香港的法治手段,只要能够止暴制乱,港府都有责任看看。
根据《紧急法》规定,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香港处于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就可以引用该法赋予的权力订立规例,包括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离境等。
另外《紧急法》可订立的规例范围也涵盖管制刊物,文字,图片和通讯,甚至是对财产及其使用作出的拨配,管制,没收及处置等。
转自: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