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媒体人杜二伟被控涉“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山西媒体人杜二伟在北京被警方抓捕后押回太原,于8月1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上个月,杜二伟因言网络言论被连续传唤两天,期间遭受酷刑虐待,包括长达15小时被铐在审讯椅上,被加戴背铐及脚镣。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开具的通知书显示8月18日23日杜二伟被刑事拘留,而落款日期则为2019年8月16日。

杜二伟做了二十多年记者,曾在《民主与法制》及《新华社》山西分社任职。因为新闻管控无法报道真实的新闻事件,近年来他不再任职官方媒体,而是利用网络平台做一些自媒体的报道,包括帮助权利受到侵害的上访群体。

虽然中国宪法明确载有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及国际人权公约也强调了自由表达不受干预、迫害之权利,然而中国公民因言获罪者越来越多。上周就有贵州籍知名媒体人张贾龙被控涉“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上个月的7月19日,杜二伟因在微信上一些批评政府的言论被传唤,并被扣押数份报案材料及举报材料。警方讯问的内容涉及驱逐低端人口、非洲猪瘟、修宪领导人玩无限期的连任等。被桥东派出所传唤24小时期间,杜二伟被逼带著手铐近24小时,其中15小时还被铐在审讯椅上,7个小时背铐及3个多小时的脚镣。

2013年9月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明确了网络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规定利用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自此,当局钳制言论自由、迫害自由表达的公民更有了“法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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