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发帖反华 回国即遭逮捕

本周日,大连警方发布消息,透露逮捕了一名长期在境外网站上发布“反华”、“精日”内容的男子。该男子在从境外回国时被捕。同一天,武汉、南京、宜昌警方也都发布了在网上发布相似内容的嫌疑人被捕的消息。

大连市沙河口公安分局在其微博账号上发布消息称,”近日逮捕一名反华’精日’分子卢某,因其在境内外网站上大肆散布’反华’、’辱华’漫画作品,持续发表煽动’反华’、’仇华’和抹黑国家形象的’精日’言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精日”是”精神日本人”的简写,在中国社交网络上被用来指称”极端崇拜日本(军国主义)”、”仇恨中华民族”、”在精神上视自己为(军国主义)日本人”的中国人。该词最早出现于2014年前后,2017年8月”淞沪抗战”80周年纪念日前后,4名中国青年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前往上海四行仓库保卫战遗址合影留念,经微博扩散后引发众怒,上海警方随后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之处罚。”精日”一词也由此从网络小众用语走向了公众舆论的前台。

在周日(7月28日)的案情通报中,大连警方披露,在发现”有人在境内外网站上大肆散布’反华’、’辱华’漫画作品,持续发表煽动’反华’、’仇华’和抹黑国家形象的’精日’言论,立即开展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查明了该人的真实身份,全面固定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在反华’精日’分子卢某从境外回国时将其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还称,嫌疑人卢某”先后发布违法有害贴文140余篇,肆意散布分裂国家、宣扬民族仇恨的极端负面言论,恶意歪曲我国历史,侮辱诽谤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煽动族群对立,伤害中华民族感情,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境外网站”反华” 中国刑法仍具管辖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嫌疑人发布的内容都在境外网站,其被捕也是在”从境外回国时”。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触犯中国刑法,中国司法机关同样具有管辖权,”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大连警方的案情通报中,”宣扬民族仇恨”、”散布分裂国家言论”、”煽动族群对立”等指控的法定最高刑期都高于3年。不过,目前暂不清楚检方会以何种罪名对嫌疑人提起公诉,案情通报只是简单地透露检察院正在进一步侦办此案。

同一天,武汉、宜昌、淮南、南京等多地警方都通过微博发布了案情通报,披露逮捕了多名在境内外网络上传播”精日”、”反华”言论的嫌疑人。微博用户对这些通报的点评几乎都是一边倒的”严惩民族败类”、”重判反华言论”、”请以叛国罪判死刑”、”抓得好可惜抓得太少”。还有一些用户在警方微博下发布推特等境外网站上涉嫌”反华”言论的截图,进行举报,要求警方加大查处力度。

转自:DW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