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阵再发动4-28反引渡条例大游行

香港保安局今年2月以引渡去年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为由,推动修订《逃犯条例》进入关键时刻,香港法庭将于下星期一就陈同佳涉嫌洗黑钱案判刑,陈同佳有可能在当日或者短期内释放。不过,特首林郑月娥近日表明,拒绝接受民主派针对陈同佳案提出的“日落条款”方案,坚决推动包括引渡疑犯到中国受审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民间人权阵线等多个专业团体最近在全港各区设街站及街头论坛,呼吁各界响应将于4月28日举行的反引渡条例修订大游行。

多个香港民间团体举行反逃犯条例修订街头论坛。(美国之音汤惠芸拍摄)

多个香港民间团体举行反逃犯条例修订街头论坛。(美国之音汤惠芸拍摄)

香港保安局今年2月宣布,因应去年在台北市发生的香港女子潘晓颖被杀案,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容许香港政府以“单次个案”方式,将在香港的疑犯引渡到台湾、澳门及中国受审,事件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国际社会关注及强烈反弹,担心分隔中港两地法制的“防火墙”被打破,疑犯有机会被引渡到法制不健全的中国受审。

陈同佳29日判刑可能短期内获释

台湾杀人案的疑犯引渡已经进入关键时刻,涉嫌杀害潘晓颖、现年20岁的香港男子陈同佳,案发后返回香港,他涉嫌非法提取潘晓颖在香港的钱行户口款项,去年被香港警方拘捕,控以洗黑钱罪名。案件今年4月中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讯,陈同佳认承认有关罪行。

案情透露陈同佳在香港被捕后,曾在警诫下承认争执后杀人及弃尸,代表陈同佳的大律师梁耀炜求情时只是表示,陈同佳认罪及没有刑事纪录,此外再没其他求情。法官彭宝琴把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一(4月29日判刑,期间陈同佳继续还押。

如果陈同佳判监少于1年,扣除他被还押的时间,有可能即时获得释放。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上星期二(4月16日)召开记者会,提出反建议,要求香港政府撤回原有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尽快针对陈同佳案另行修例,当中加入“日落条款”、“特事特办”,尽快将陈同佳移交至台湾受审,修例在指定时间之内失效。

林郑月娥拒接受“日落条款”方案

不过,特首林郑月娥上星期六(4月20日)表明,不会接受民主派加入“日落条款”的修例建议,又认为反对修例的意见都是对中国存有偏见,“甚至背后有些目的”。

林郑月娥重申,港府推动《逃犯条例》修订,是要改善目前法制的漏洞。对于立法会上星期三(4月17日)举行首次《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法案委员会,两小时内仍未能完成选出正副主席,林郑月娥表示非常失望和遗憾。

林郑月娥说:“事实上有些反对的人士,他讲来讲去就是、总之涉及(中国)内地的就不可以,是不是呢,甚至有人认为这条条例基本上内容没甚么问题,一个月都可以通过,如果你剔除了(中国)内地的移交,所以我觉得这种是非常之有偏见,甚至是背后有些目的的做法。”

民阵联合街站宣传4-28反修例游行

针对香港政府不理反对声音,坚决推动《逃犯条例》修订,香港民间人权阵线,联同多个民主派政党及专业团体,星期日(4月21日)在旺角举行大型街站,呼吁各界响应将于4月28日举行的反引渡条例修订大游行。与会人士高叫口号。

这次是民阵继3月31日估计有12,000人参与的“反引渡条例修订”游行后,一个月内再次发起同一主题的大游行。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接受传媒访问表示,相信他们有能力呼吁更多市民出来参与反引渡条例游行,有信心超过上次的游行人数。

岑子杰说:“民阵所相信的就是,引渡条例就女子像一幢大厦,现在已经生火,我们是叫人走出来,叫大家去逃生,我们要救火,所以我们相信,我们是有能力是可以越来越多的市民出来参与行动,是去抵抗这个引渡条例的恶法,我们的预期人数,我希望我们今次的人数,会比3月31日更多。因为你们会见到,今日我们得到很多的政党、民间团体专业团体是一起出来,他们不单单是来我们今日的记者会,亦会到他们的社群及社区里面,去讲解引渡条例对我们香港有多么严重的影响。”

展示港人反对林郑月娥的红线

岑子杰表示,20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在议会里面只是占少数,不足以抵挡建制派主导的议会通过当局推动的《逃犯条例》修订,他希望今次反修例,能够重现7年前的反国教,以及5年前的雨伞运动,数以十万计的市民上街,守护香港人的底线,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岑子杰表示,民阵制作一条写上“Anti 777”(反对林郑月娥)的红底白字吊饰,将会在4-28的反修例大游行派发,讽刺林郑月娥是中共的木偶,也象征港人对法治、人权、民主等的“红线”,不容中共践踏。

岑子杰说:“我们民阵在这里派的这条不是共产党的红线,这条是香港人的红线,我们要将我们的红线展示出来给大陆看到,我们香港的红线就是我们香港要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这些红线是不容共产党践踏是不是?”

岑子杰并呼吁,市民在4-28反修例游行之后,继续将“Anti 777”的红线在日常的衣着上挂上,在日常展示香港人的红线,他又说4-28反修例游行不是终极行动,会继续发动包围立法会等行动,要求当局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法律界指修例影响比23条更严重

立法会《逃犯条例》修订法案委员会将在下星期二(4月30日)举行第二次会议,民阵与超过20个不同界别的专业团体和民主派政党,星期日(4月21日)开始,将会在全港摆街站,收集市民签名反对修例。

大律师兼法律界选委查锡我出席民阵联合街站发言表示,30名法律界选委早前发声明,一致反对逃犯条例修订,他重申台湾杀人案有其他更快更直接的方法解决,看不到港府仓促修例的理据。

查锡我表示,今次修例对香港影响深远,因为香港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有保留,至今仍会感到恐惧,过往不少案件在中国无法得到公平审讯,他认为,修例影响所有香港人,比涉及中国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影响更严重,因为23条可以在香港受审,逃犯条例修订后要引渡到中国受审。

查锡我说:“我们看不到一条影响这么深远、影响这么大的一条法例,不做一个仔细的咨询,短短20日就叫做完成了咨询,这个法例对香港影响是深远的,第一其实讲得最简单就是香港人对我们国家(中国)入面的司法制度是有保留的,我们是对我们现在(中国)国内、现在、将来是怎样我们不知道,但现在来说那个司法制度是有恐惧的,因为我们觉得、我们看得很清楚,很多案件在(中国)国内审讯,都是得不到公平的审讯。”

出席民阵联合街站的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发言表示,当年年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在2003年7-1大游行及包围立法会的行动之前,早于2002年的圣诞节,亦估计有约65,000人的大游行,反对23条立法,他认为4-28反修例游行如果没有6万人参与,担心赶不及在立法会7月休会前向港府施压。

吴霭仪指现行法例是保障非漏洞

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吴霭仪最近出席反逃犯条例修订街头论坛表示,她于1996年主权移交前,在立法局见证逃犯条例通过,她表示因为中港两地法制不同,而且中国没有人权和公平审讯保障,所以法例不涵盖中国。她强调这个安排并非漏洞,而是保障。

吴霭仪并表示,法律界早前发起联署要求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至今有15,000人参与。她呼吁市民继续参加联署,她形容今次修例是“出卖港人”的条例,不明白建制派会支持这个毫无好处的法例,当修例一旦通过,在港旅行、做生意、以至传媒工作都会受影响。 

转自:VOA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