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昨天到现在,也一直用各种方法联系江天勇妹妹,失联。
刚才看了江太太公布的信阳罗山县公安局李队长的电话,竟然拨通了。
我很客气地称呼了一声李队长,然后直接问:“江天勇为什么没有回家?”
李队长竟然没有问我是谁,答道:“郑州批准他,他就能回家探亲。”
我为了确保自己理解是正确的,就重复了一遍:“您的意思是江天勇回家,需要郑州公安批准?”
李队长说:“是!”
我说:“不对吧,江天勇刑满释放,可以自由去任何地方啊……”
李大队长不耐烦了:“他被判了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了。”
我说:“剥夺政治权利不包含限制自由行动啊……”
李大队长开始教训我:“你该好好学学法律!江天勇被剥夺政治权利后,在一定程度上要被限制人身自由!”
我学的法律跟他说的不一样。政治权利不包含“限制人身自由”!
我继续:“李队长,您这要是让领导知道您是这么解释‘剥夺政治权利’的,我不知道您这大队长还能不能继续当…….”
咔,电话被挂了!
基层国保有权力实施“剥夺政治权利”加“限制人身自由”。
我丈夫李和平,被判“剥夺政治权利3年”,所幸北京的国保和河南的国保略有不同。
无论如何,把人家的爸爸妹妹都搞失踪了,没人性的权力!
王峭岭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