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舆论关注的最高法院丢失卷宗案的案情出现惊人反转。
之前的进程不说了,只说政法委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2月22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举报人王林清自己偷走卷宗,“贼喊捉贼”。央视当天播放了王林清承认自己窃取陕西凯奇莱公司千亿矿权案卷宗的视频,新华网、最高法院官网也公布了联合调查组对卷宗在最高法院丢失等问题的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是,所谓“卷宗丢失”实际上是最高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因对单位产生不满,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相关案卷材料。调查认为,最高法院对王林清举报的陕西千亿矿权案和另一桩山西铁矿案的判决是公正的;最高法院领导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凯奇莱案这类重大案件加强了审判管理和监督;最高法院不存在监控录像黑屏问题,也没有“打击报复”王林清。调查组还说,王林清给崔永元提供了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信件及部分材料,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林清拍摄、后在网上流出的案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林清立案侦查。
调查结果一公布,网络上就刷屏了,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没问你信不信,就问你服不服!”
被限制执业多年的刘晓原律师在推特上评论说:“一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最高法院的法官,偷了单位案卷拿回家,主动上报领导案卷失窃,单位不管不问,然后本人又录视频写实名举报信,要求查清楚被偷案卷去向,忽然又在央视向全国‘认罪’说是自己拿走”,目的就是让人调查自己偷走卷宗。这种逻辑,只有中共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地拿出来公开。
另一位执业律师胡育认真地质疑:联合调查组认定最高法院关于陕西、山西相关案件的判决是公正的,“最高法院的判决,可以被调查组审查?调查组的性质?调查组可以是‘更高法院’?非全国人大成立的专门调查组是否有权审查最高法院案件判决?这是严肃的宪法问题!”
说到宪法,律师们似乎都忘记了,早在去年3月11日,宪法就修改了,宪法第一条增加了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律师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党刊《求是》杂志,2月16日刊登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习近平在去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首次会议上的讲话。讲话的核心思想很明确:绝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绝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而这一层意思,早在2017年1月14日最高法院的院长周强(也是这个案件的干预者之一)就宣称: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做斗争,绝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律师们绝不会忘记709事件,一次针对律师的大抓捕和大审判,从2015年7月9日抓捕开始,到2019年1月28日对王全璋律师作出一审判决,无一处不违法,甚至以犯罪手段来系统性地打击律师,为古今中外法制史上所罕见。
有多少显赫一时的人物,诸如周永康、孟宏伟、李纪周、李东生、黄松有、奚晓明等曾利用手中的权力,无所顾忌地打击异己和良心犯,最后都成为了阶下囚。王立军曾那么嚣张,到关键时刻只能逃亡到美国驻成都的领事馆。他很清楚,中国的法律保护不了他,只有美领馆能救他一命。
位高权重莫过于刘少奇了。他贵为国家主席,在党政军系统拥有仅次于毛泽东的权力,是中共政权第一部宪法的起草人。等到他在文革中被批斗的时候想用宪法来保护自己,他才清楚意识到,宪法保护不了他,什么都保护不了他。
习近平曾称,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对习近平而言,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是一致的,那就是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在毛泽东时代如此,在邓小平时代如此,在习近平时代也是如此。他们可以封口,可以任意歪曲事实,可以杀人,可以自封领袖而涂炭生灵。
从中共政权存在的那一天起,“依法治国”就是一个骗局,就是邪恶的遮羞布,就是强权与暴力的伪装。所谓的党、政府、国家,在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等这些独裁者看来,都是他们实现个人专权的工具。所谓加强党的领导,就是更多的个人集权;所谓强化政府职能,就是增加监控社会的手段;所谓国家强大,就是更多的资源为独裁者所掌握和利用;所谓的依法治国,就是用越来越多的规定剥夺民众的权利,强迫民众成为驯服的奴隶。
以法治国从形式上看,要求政府所有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实质上看,要求政府所有行为体现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和原则。但中共奉行的是所谓马克思主义法学: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反映的就是他的意志,他的“依法治国”,和“文革”时期的“砸乱公检法”没有什么差别,公安、检察、法院以及监察等机构都成了摆设。
现在看到王林清的认罪视频,人们都不相信,但同时又感到深深的恐惧;一个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时代又回来了。每个人都面临着同样的命运,和王林清一样的命运:被威胁、被凌辱、被迫认罪、被迫自污,制造冤假错案的流水线正在加速。
公民:李念群
2019年2月23日
中国公民运动网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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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群:“依法治国”现原形
广受舆论关注的最高法院丢失卷宗案的案情出现惊人反转。
之前的进程不说了,只说政法委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2月22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举报人王林清自己偷走卷宗,“贼喊捉贼”。央视当天播放了王林清承认自己窃取陕西凯奇莱公司千亿矿权案卷宗的视频,新华网、最高法院官网也公布了联合调查组对卷宗在最高法院丢失等问题的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是,所谓“卷宗丢失”实际上是最高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因对单位产生不满,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相关案卷材料。调查认为,最高法院对王林清举报的陕西千亿矿权案和另一桩山西铁矿案的判决是公正的;最高法院领导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凯奇莱案这类重大案件加强了审判管理和监督;最高法院不存在监控录像黑屏问题,也没有“打击报复”王林清。调查组还说,王林清给崔永元提供了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信件及部分材料,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林清拍摄、后在网上流出的案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林清立案侦查。
调查结果一公布,网络上就刷屏了,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没问你信不信,就问你服不服!”
被限制执业多年的刘晓原律师在推特上评论说:“一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最高法院的法官,偷了单位案卷拿回家,主动上报领导案卷失窃,单位不管不问,然后本人又录视频写实名举报信,要求查清楚被偷案卷去向,忽然又在央视向全国‘认罪’说是自己拿走”,目的就是让人调查自己偷走卷宗。这种逻辑,只有中共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地拿出来公开。
另一位执业律师胡育认真地质疑:联合调查组认定最高法院关于陕西、山西相关案件的判决是公正的,“最高法院的判决,可以被调查组审查?调查组的性质?调查组可以是‘更高法院’?非全国人大成立的专门调查组是否有权审查最高法院案件判决?这是严肃的宪法问题!”
说到宪法,律师们似乎都忘记了,早在去年3月11日,宪法就修改了,宪法第一条增加了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律师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党刊《求是》杂志,2月16日刊登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习近平在去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首次会议上的讲话。讲话的核心思想很明确:绝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绝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而这一层意思,早在2017年1月14日最高法院的院长周强(也是这个案件的干预者之一)就宣称: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做斗争,绝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律师们绝不会忘记709事件,一次针对律师的大抓捕和大审判,从2015年7月9日抓捕开始,到2019年1月28日对王全璋律师作出一审判决,无一处不违法,甚至以犯罪手段来系统性地打击律师,为古今中外法制史上所罕见。
有多少显赫一时的人物,诸如周永康、孟宏伟、李纪周、李东生、黄松有、奚晓明等曾利用手中的权力,无所顾忌地打击异己和良心犯,最后都成为了阶下囚。王立军曾那么嚣张,到关键时刻只能逃亡到美国驻成都的领事馆。他很清楚,中国的法律保护不了他,只有美领馆能救他一命。
位高权重莫过于刘少奇了。他贵为国家主席,在党政军系统拥有仅次于毛泽东的权力,是中共政权第一部宪法的起草人。等到他在文革中被批斗的时候想用宪法来保护自己,他才清楚意识到,宪法保护不了他,什么都保护不了他。
习近平曾称,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对习近平而言,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是一致的,那就是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在毛泽东时代如此,在邓小平时代如此,在习近平时代也是如此。他们可以封口,可以任意歪曲事实,可以杀人,可以自封领袖而涂炭生灵。
从中共政权存在的那一天起,“依法治国”就是一个骗局,就是邪恶的遮羞布,就是强权与暴力的伪装。所谓的党、政府、国家,在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等这些独裁者看来,都是他们实现个人专权的工具。所谓加强党的领导,就是更多的个人集权;所谓强化政府职能,就是增加监控社会的手段;所谓国家强大,就是更多的资源为独裁者所掌握和利用;所谓的依法治国,就是用越来越多的规定剥夺民众的权利,强迫民众成为驯服的奴隶。
以法治国从形式上看,要求政府所有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实质上看,要求政府所有行为体现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和原则。但中共奉行的是所谓马克思主义法学: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反映的就是他的意志,他的“依法治国”,和“文革”时期的“砸乱公检法”没有什么差别,公安、检察、法院以及监察等机构都成了摆设。
现在看到王林清的认罪视频,人们都不相信,但同时又感到深深的恐惧;一个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时代又回来了。每个人都面临着同样的命运,和王林清一样的命运:被威胁、被凌辱、被迫认罪、被迫自污,制造冤假错案的流水线正在加速。
公民:李念群
2019年2月23日
中国公民运动网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