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人权纪事(2019年1月14日-1月20日)

编者:人权律师受迫害专集。本周有两名良心犯黄琦、季孝龙出庭受审,季孝龙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而黄琦在母亲被强迫失踪、代理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另一位人权律师不再遭到打压而当庭解聘了律师委托,随后庭审情况不明。公民因为良心、维权、信仰遭受指控,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律师能够站在法律和人权的角度,为当事人独立辩护,而这正是当局所不愿看到的,于是,打压人权律师便成为当局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另一种手段。

近年来,对律师的迫害呈现多方位、多角度,律师在行使职权的时候除了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往往还会因拒不服从和揭露公检法的种种违法而被构陷入狱,主要针对人权律师的709大抓捕已经进入第4个年头,对人权律师的迫害仍没有停止,在如此的困境威逼之下,人权律师们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职业信仰,仍义无反顾不辱“辩护人”的使命。

一、广东人权律师陈武权因协助家乡村民维权被判刑5年。一直关注、代理维权案件的广东律师陈武权,因协助家乡村民反对填海、保护海洋生存环境而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5年,同时被抓捕的村民陈伟梁、陈振明、陈还森、陈春霖、陈帅、陈隆群等6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一年半有期徒刑。2012年4月陈武权律师曾代理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案时,虽然一再强调会依法客观地为陈克贵辩护,但仍受到层层阻挠与逼迫,最后不得不退出代理,即便如此,在当局施压之下,陈武权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还是与他解除了聘用合同,陈武权随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陈武权律师的遭遇并非个案,因接受委托代理所谓敏感案件而被调查、吊照的律师不在少数,而律师为了保护家乡生态环境、协助村民维权获罪的并不普遍,当局的意图很明显,当权力、利益与百姓的生存相冲突的时候,执政者永远会把天平倾向利益集团自己,那么反抗的平民就成了他们的敌人。

二、中共严控封锁消息,黄琦案秘密庭审。“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案庭审,黄琦85岁的老母亲仍处于失踪状态,四川多位维权人士被警方强制带离当地,法庭未按法律程序公示黄琦案开庭的消息。四川绵阳高速路口警察林立,各地赶往绵阳声援的维权人士被拦截扣押,多家外国媒体被拒绝参加旁听,美国驻成都领事及他国外交官都被阻挡在法庭外。黄琦的代理律师之一刘正清因被吊销律师执业证而无法出庭,另一位律师李静林被黄琦当庭解聘委托,种种迹象令外界对黄琦的身体及审判充满担忧。

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担任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时不被监听,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然而,实际情况是在黄琦被控“泄密罪”一案中,委托律师受到人身威胁,为会见设置种种障碍,先后有隋牧青、刘正清两位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另一位辩护律师李静林被当庭解聘律师的庭审当天,因受到威胁不敢公开庭审信息。黄琦一案说明,人权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中,如果坚持独立为当事人辩护而不受公检法的驱使,那么很可能被剥夺律师的执业资格。

三、“中国律师后俱乐部”遭到警察上门取谛。只存在了不到四个月的“中国律师后俱乐部”日前遭到数十名警察登门送达取谛通知,警方出具一份“关于取谛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称2019年元月15日依法对“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取谛。

近年来,人权律师因为为良心、信仰、维权等群体做无罪辩护,受到的最直接的打压就是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尤其是709大抓捕以来,当局对人权律师的打压不断升级,近百名律师受到刑事、行政、民事等处罚,一大批优秀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被吊销律师证后成立的“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就是希望能继续效忠法律,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法律服务,然而,一党治下不允许公民说不,更不允许律师为敢于向强权说不的公民辩护。

四、刘正清律师因辩护词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广东省司法厅近日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刘正清律师的执业证书。刘正清律师成为又一位因行使律师职权、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而不是一党之立场为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辩护被剥夺律师执业资格的人权律师。人权律师在代理政治案件中常常会受到种种阻挠及威逼,然而因为辩护词而入罪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刘正清律师恐怕是中国律师界的第一人。

律师依法当事人委托并为其辩护,保障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当公检法无视宪法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时,律师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在法庭上陈词,哪里就构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真正的国家安全是依法治国而不是用恶法治民,真正的国家安全更应该是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人权而不是以“国家的名义”肆意剥夺人权,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律师能否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利,是检验司法可否公正的最后一块试金石。

五、维权律师余文生被羁押一年律师无法会见。维权律师余文生被抓捕已满一周年,他的妻子许艳表示,丈夫失去自由一年以来一直不能会见辩护律师,许艳并指控中国当局不断拖延案件的程序。余文生曾做为709案维权律师王全璋的辩护人,但一直无法会见当事人。2018年1月被当局注销律师证后遭警方带走,当年4月被江苏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妨害公务罪”。

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不仅剥夺了当事人的司法救济权,同时也剥夺了律师正常的执业权。公检法这种双重的违法在政治敏感案件中屡见不鲜,渐渐地已成为一种趋势。在“党大于法”的现实下,律师的辩护实际上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律师起码可以在没上法庭之前,会见当事人了解其是否受到了酷刑等不人道的对待,是否患有严重的疾病危及其生命,并对于监狱内外的信息畅通起到至关重要的桥梁作用。正是这种桥梁作用往往揭露了当局故意掩盖的事实,令公检法的违法暴露在公众面前。于是,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威逼律师保持沉默,对坚持独立行使职权的律师进行处罚,甚至将不服从的律师关进监狱,以达到法律只为掌权者服务的目的。

中国公民运动网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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