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人权纪事(2018年12月24日-12月30日)

中国良心犯集中受审专集

编者:数年来,每临西方国家圣诞假期,都是中国的良心犯们集中受审判的日子,中共妄图以此来削减国际社会及媒体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和批评,今年,中共仍沿袭以往的伎俩对良心犯们进行审判。然而,709大抓捕中被羁押3年半之久的王全璋律师开庭,仍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是秘密审判,几天过去了,外界一直无法获知庭审的详情,更无从了解王全璋律师的身体及精神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秘密审判和在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的“远程宣判”频繁地被用在良心犯的案件中,当局的目的很明了,就是处心积虑地以种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良心犯在公众视野里的关注度。而社会各界及媒体的持续关注声援,正是对良心犯们最大的支持。

一、王全璋秘密开庭,亲友及公民受控。2018年12月26日上午8:30分,人权律师王全璋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审理。王全璋在被羁押3年半以后首次开庭,当局动用数十名警察及便衣限制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自由,亲友被阻无法前往庭审现场。法庭外戒备森严,前往现场声援的杭州公民张哲诚手举“无罪释放王全璋,王全璋是好人,世界上最好的好人”被警方当场带走,许艳、王素娥、杨春林、全世欣、王福磊等人在法庭外相继被带走。直到下午近4点天津二中院官方发布一条消息:王全璋涉嫌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官派律师刘卫国发消息指开庭不到一分钟遭王全璋解聘。

如果王全璋当庭解聘了律师,那么庭审是如何进行下去的?非法羁押3年半有余,禁止自主聘请律师,禁止家属到庭旁听,这本身还能奢谈什么司法公正吗?中共当局早已赤祼祼地撕下“人权”、“法治”的外衣。

二、南京异议人士孙林被控“煽颠罪”远程判刑4年。南京异议人士、原博讯记者孙林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距一审开庭10个月后,于12月25日下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宣判,判处孙林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权权利3年,宣判时孙林并未在场,目前还未知孙林是否会上诉。法院以“孙林的情绪不稳为由”而进行的“远程宣判”。 孙林在被羁押期间,受到酷刑虐待,在庭前会议上,孙林揭露曾被管教人员逼迫服药,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2018年2月9日一审开庭时,各地民众赶往现场声援,多人在法庭外被抓走。

“情绪不稳”就可以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审判,法院连走过场的程序都不要了,也许,这又是一种迫害异见人士的新手段,不知以后,还会有多少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远程宣判”。

三、“权利运动”负责人甄江华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宣判,获刑两年。距2018年8月秘密开庭后,12月28日,人权捍卫者甄江华被珠海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秘密宣判,甄江华一案自开庭到宣判,家人及辩护律师都未收到通知,更无法前往庭审现场及宣判现场。自2017年9月1日甄江华被警方从居所带走羁押至今,委托律师一直无法会见,除了开庭及宣判的信息,家人及外界无从得知甄江华在被羁押期间经受了什么,更不知他是否遭受酷刑虐待。

甄江华被抓捕判刑应该与他担任“权利运动”网站负责人、长期关注弱势群体的人权状况及良心犯有关。不允许自主聘请辩护律师,或者以种种理由阻止律师会见,令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权利被剥夺,自709大抓捕至今几年来这种趋势愈演愈烈。

四、创作嘲弄习近平视频的李学惠、丁灵杰、王凤仙分别获刑。12月28日上午,“民生观察”编辑丁灵杰、维权人士李学惠、王凤仙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石景山法院闭门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丁灵杰、李学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王凤仙被判处两年缓刑。3位当事人坚称无罪,判刑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在网上发布侮辱习近平的视频及发布敏感文章。

公民有宪法载有的言论自由,所谓的敏感文章并没有法律界定,而侮辱某人,依法该有受害者本人出面起诉,动用公权力扣上“寻衅滋事”的帽子于法不依。

五、江苏人权捍卫者张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庭。12月28日上午,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昆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张昆是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曾因宣传宪政民主、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声援“南方周末事件”等公民维权行动遭到打压迫害。2015年六四前夕,张昆等人在街头举牌再次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徐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以相同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 张昆获释后在网上揭露自己被非法抓捕关押滥施酷刑的经历,2017年5月27日徐州警方再次将张昆抓捕,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

揭露自己遭受的酷刑迫害和抗议非法关押,也构成了“寻衅滋事”,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正以来最常扣在维权人士头上的罪名,而这也正是各界人士在新刑事诉讼法未实施之前的担忧。

六、安徽公民李卉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3年。2018年12月28日在安徽颖上县法院开庭审理,李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今年3月16日,李卉因在网上发表对修宪的看法被颖上警方传唤并抄家,警方扣押了她的三部电脑和一部手机,同时告知她已被限制出境。同年5月李卉决定对颍上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讨回她的个人财产和出境权。颖上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决定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可准备参加开庭的李卉却被警方强迫失踪,随后有消息指李卉因寻衅滋事罪被关进了阜阳市看守所。

公民有自由出入境的权利,更有自由言说的权利,当公民的基本权利被恶意剥夺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是理性的做法,提起行政诉讼更是公民应有的权利,而竟然被当局以此构陷“寻衅滋事”入狱,可见中国的宪法并不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而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权力。

中国公民运动网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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