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向徐州市公安局对徐州市看守所把邮寄余文生律师衣服退回一事,进行行政复议。
12月11日,许艳给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的余文生律师,邮寄衣服。
12月13日,衣服被徐州市看守所拒收退回。
12月23日,马卫律师接受许艳的委托。
12月29日,许艳在代理律师马卫律师的帮助下,向徐州市公安局对徐州市看守所退回衣服的行为,进行行政复议。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拒收申请人邮件的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邮寄费。
行政复议申请书,在12月29日,通过EMS邮寄。
请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看守所,可以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法律权利。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