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是欧阳懿兄提出的,我也想谈一谈。我犹豫的原因在于,我的处境可能比较特殊:与男性相比,女性看守和嫌疑人可能天生就不那么暴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从来都是比较文明的;有关部门大概也没真想整我……不过另一方面,每一个人的处境其实都是“特殊”的,就像每一个人都是特殊的一样,“一般”的人只存在于统计数字之中。因此,分享一下我的经验也无妨,只不过我的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每一种情形。
另外,我的经验可能也不适用于每一个人。如果你的角色就是要充当英雄、伟人和革命领袖,那么我的方法对你可能不适用。因为我们老鼠作为一种弱小的动物,通常是以机智取胜的,这可能与“大英雄”的形象不符——当然,如果你想当奥德修斯那样的英雄,我的方法倒是可能有一些参考价值。
我的第一个建议是:表现得像个正常人。有些人可能是太想当英雄,所以在任何问题上都要跟有关部门对抗,不管有没有必要。我知道非暴力斗争方法中有“完全不合作”这一条,但是非暴力斗争其实更加注重目的、手段和结果,而不是怎样表现得像个英雄。表现得太像英雄,可能会吸引对方来对付你;如果你表现得像个普通人,对方可能会感觉没有必要对你采取某些措施。当然,另一方面,如果你表现得太“怂”,也可能会被人欺负。所以最好是像人们常说的,表现得不卑不亢。不要让人瞧不起你,但是很多时候也没必要让人特别重视你。被人重视有时候会有好处,但很多时候也会带来更多麻烦。当然这不是说不让外面的亲友为你呼吁——呼吁通常是有好处的。而是说你自己在“里面”的表现要适度,要留有余地,没必要一下子把所有的“大招”都使出来。
我的第二个建议是要有幽默感。幽默感不仅有助于对付自己的恐惧(在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里面,巫师们对付象征恐惧的博格特的方法就是让它变得滑稽),也有助于防止对方虐待你——在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当中,汤姆不管干了什么淘气的事,只要能够逗得姨妈笑一场,姨妈就不会揍他了。我国也流传着文革期间,相声大师侯宝林在被红卫兵批斗的时候承认自己预谋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段子。这种方法肯定不是在什么情况下都管用,如果对方得到了上级的指令,就是要折磨你,可能你怎么做都没用,但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这种方法或许值得一试。在“号里”跟其他犯人或者嫌疑人相处的时候,能够给别人讲笑话或者故事逗他们笑,多少也会有些帮助。逗别人笑也没什么丢脸的——在西方国家,讲笑话可以说是政治家必备的技艺。
我的第三个建议是关于妥协的。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决不妥协,这当然是他们的权利。不过,在绝不妥协和放弃原则之前,其实有很多中间地带。甘地因为从事非暴力抵抗而出庭受审的时候做的是有罪抗辩,然而他把有罪抗辩做得跟无罪抗辩一样。有些话就像外交辞令一样,模棱两可谁都能接受,例如保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我觉得这种保证做了也无妨。类似的语言还有很多,大家不妨总结一下。
不过妥协还有个时机问题:如果妥协太早,对方可能会得寸进尺,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但是过于不妥协又有可能会遭到虐待,因此不妨拖延时间,但是给对方留一点希望,比如可以学习电视剧《我爱我家》中的贾志新,说“你总得给我点思想斗争的时间吧?”等拖到时间快到了,对方急于找台阶下的时候,可能你稍微说点模棱两可的话,对方就会把这当成台阶赶紧跳下去。
当然,就像我前面说的,这些方法可能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情境。
转自: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