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玉:天赋枪权宣言

一,

人是有尊严的动物。即便是那些在人类眼里不具备自我意识没有能力为自己命名的动物,它们也有自身的尊严。当死亡降临,当它们为下一代的安全做出无畏牺牲时,已经完美的展现了生命的尊严,当它们向人类流泪时,它们在表达自身的尊严,唯独人类在权力奴役之下自相残杀的时候,完全忘却了何为人的尊严。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父母的爱给了我们以自我的尊严,当一个人拥有自我的主权,人的尊严才开始成立,在自我的身体意识之外我们仰望星空,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人的崇高意义存在于世。生命的意义在法理上表现为人权,这需要我们拿出果敢决绝的勇气来捍卫,匹夫不可夺其志,我们唯一的遗产,用以证明我们生命尊严的信物,是与生俱来的人权起点:天赋枪权。

拿什么来捍卫人的尊严?在美国独立宣言中,他们向世界公布了他们的信念,声明他们的建国理念奠基于不言而喻的自然正义之上。人类文明进入到美洲大陆时,天授君权的传统概念逐渐为天赋人权所代替。持枪权是保全生命权财产权的自然条件,人的概念在何种意义上取得对人的被造物——政权,这一天生具有压迫本能的暴力机器——的反向制衡,这是对人的自然伦理重新进行自我认识的必经之途。人是个体意义而非集体意义上的人,政府是人性恶在集体意义上的客体代替物,当法律以政府意志或所谓的法律意志开始思考时,而不是以自然法的自然正义为前提来思考,人已经成为集体人或者客体人,其自由意志已经为客体的政府所绑架。

如果说政府是人类历史经历了漫长的自然契约时期,继而演进到社会契约时期才形成的技术工具,那么这一人造的被造物就是必将违约的产品,并且是经常难以抑制自身弑父意志冲动的产品。这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天然正义的政府,经历了社会历史漫长统治的过程,自我赋予了一种先验的权威意志和政权意志,即政治权力的正义。什么正义?暴力的正义!政权全部的正义来源于它垄断了暴力的持有权和使用权,解释权,即便是通过合法程序赋予的暴力及其暴力机器:警察权,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征税权,铸币权,立法权,全部仰赖于类似常备军存在的暴力威慑,正因为此,无论民主制还是僭主制,政治权力的本性是反正义反人道的。

既然如此,人类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一反动的工具,难道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的形式来代替这一功能了吗?其实现代社会的高度自治正在逐渐取消或者参与竞争政府垄断的权力及其功能,问题是,政府只是形式,也就是说,政府只是一个躯壳,内在的主体还是人。既然离不开主体的人,仅仅只是为人服务的手段,客体的政府也就必须遵循普遍人性的正义所在。

个体的人性是不可知的,幸运的是,人类历史漫长的自我认知已经为此提供了先验的知识储备,基于普遍人性的认知,人类从自然状态的自然人时代,就已经遵循了自然法的意志,这一永恒的上帝法,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命运。基于这一历史认知及自我认知,人类的政治文明,必须以最高的自然法来指导人为法,政治权力对暴力的垄断,在自然法那里推导不出来,为政治权力服务的人为法,在此必须接受自然法的审核。既然权力在此可以拥有暴力正义,那么权利在此也必须拥有暴力正义,唯其如此,权利与权力,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社会与国家,才有可能完成有效制衡的平衡状态,在此建立相互的边界完成自治。
现代形式的持枪权,人的权利自治在此也就是通过天赋枪权,持枪抗暴,坚守自然正义。正因为枪是捍卫人权的物质要件,持枪权也因此成为人权第一要件,和先验的生命权同一于一体,在个体自治的意义上暂时因为这一人权的自我保障,然后才能够去开始接受政治权力的服务——而不是统治,更不是反客为主的侵犯。

若然如此,人以及人权概念的可能才具有了现实性的主体与主权,反制政府这一客体物。

不尊重自然法,拒绝自然正义的国家,既不存在人的尊严也不存在司法正义,如果不能承认人权在先政权在后,法律将成为一种冰冷而机械的政治技术手段,从而完全拒绝人性,它是政治权力的副产品,旨在垄断暴力的使用权。

一个民族的堕落和阉割,往往从解除你的剑开始,然后是解除你的笔,最后是封你的口,这一切一脉相承,完成了这一切也就摧毁了一个民族全部的尊严。这样的族群不要说什么贵族,连流氓也是不合格的,有信仰的民族即便是罪恶累累的罪人也会有幡然醒悟的时候,流氓尚且知道向上帝忏悔,这里的人只膜拜淫威无边的政治流氓。我们不需要去崇拜这花钱购买来的服务者,我们需要崇拜的是对人类尊严的永恒信仰,对未经同意不予承认的权力者永远保持绝对制衡。

二,

其实上帝也仅仅赐予人类以自治的自由意志而已,其他的不在上帝需要管辖的范围之内。当我们讨论持枪权与上帝的关系,从前面提到的美国独立宣言得到了一种原生的历史证明,欧洲的清教徒因为信仰自治踏上美洲殖民地,出于对未知命运和反抗暴政的准备,他们义无反顾的选择了人手一枪的历史传统。枪的自治契约源自欧洲古老的骑士文化契约,那是剑的契约。欧洲贵族的决斗传统,遵守公证人原则,公平决斗,现在被目为野蛮文化,其实这应该是契约精神的源头,遵守规则,生死自负。从公证人到陪审团制,又诞生了现代法庭,契约自治与教权自治同王权冲突共同演绎了英美宪政两个文化源头。当我们在信仰上讨论持枪权成为人权要件时,只是在完成天赋人权的奠基——虽然这一重新奠基的条件对自由国度的人是不言自明的,但因为我们并不拥有所以我们必须在此庄严的宣誓,公开宣示我们的主权。对自我主权的捍卫,即人的自治对外来权力和外来暴力的反抗,没有枪权自治这一武力保障时,也就没有对等的谈判资本。

从个体自治到教区自治,到地方自治,这是美国宪政史一路走来的历史路径,宪政事业成为坚信自然正义原则的人的信仰。

权力与财富改变了这一切。人的尊严从此不再平等,当我们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本身携带了先天的自然不平等,这是一个无从选择的境遇,在接受这一切的时候,后天的可资选择的平等正义必须借助有效的形式来实现。未经授权的权力从来都是乱伦的,它颠覆了人世间的一切,建造了等级制的大厦,无形的统治制造了无数的悲剧,这个世界在此变得冰冷虚伪,日益残暴,完全无视人的价值。财富成为一种身份等级的等价物的时候,它是权力的反智的私生子,物质化的财富意识又一次垄断了人,在权力和利益联手绞杀之下,天赋人权总是受到人造的政权完全无礼的侵犯,在此,我们无须沉默,自从欧洲清教徒人手一枪殖民美洲大地之时,持枪权就是上帝赐予人类自我捍卫的最高礼物,正因为此,因为在捍卫尊严时的契约传统使他们订立了契约,创造了互相尊重的文明。谈判,是带枪的人的使命,没有持枪权的个体是不被权力尊重的。

枪是意志的决断者,我们的财产权和人权须臾不可远离于此。每一个无权者掌握了枪的时候,权利才是现实性的,权力的边界在此禁步,权力在此恪守程序实践正义。每一个独裁者当他们迷信坦克和机枪的时候,必须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统治的是把握着持枪权的公民,权力在试图违抗文明规则时,必须先想一想他们要付的代价。

枪的自治正是人的自治,它有着自身的伦理和规则。契约是需要保证物的,枪将成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成为我们形而上的语言器官之一,只有当权力学会了尊重人和生命尊严的时候,才能驯服它,权力这个外来之物也必须被驯服。

天赋枪权是人类最后的正义选择,正如人类当初不得已选择了政府。但现在我们却要面对一个亲手制造的暴力机器干预人类的自由,践踏人类的尊严,这一出于不得已而实现的自我治理,主张最后的不得已的持枪抗暴权,也是因为——暴力如果仅仅被权力垄断,那样他们将变得毫无信仰日益骄横,个体的永恒正义必须从枪的自治开始才会有独立的自由意志,然后走向教堂(信仰)的自治,走向法庭(谈判)自治,这是最后一道人之所以为人的防线,上帝业已通过美洲大地上的试验证明,只有原生的个体的持枪权才是人权的保证,从统治需要派生出来的被垄断的持枪权才是非法的,因为它剥夺了所有人然后又通过特权赋予了一小部分人。没有天赋枪权,一切都会被流氓摧毁——我们的历史恰恰正是如此,仅仅因为他们垄断了持枪权所以才敢于如此。

为了我们自己的尊严,为了我们每一代人的尊严,从天赋枪权开始,这才是捍卫人权的历史性信物,让一切具有崇高价值的品质在此传承给我们的孩子,人类的勇气和审慎的自治,必须在此得到根本性的平等保证。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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