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华律师: 有一天,警察开始碰瓷——我被广州警察构陷抓捕、羞辱的恐怖经历

这篇文字,每写下一个字,都往我的心头扎上一刀。

2018年9月20日,是我近二十年律师生涯中最黑暗、恐惧、屈辱的一天。

一.菜鸟初办刑案

这天中午,我的委托人、访民李小贞接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华林街派出所通知,同意她与辩护律师同赴派出所,就李的丈夫周建斌办理取保问题与案件经办警官沟通协商。

周李夫妇是广州市荔湾区居民,因拆迁补偿问题上访多年,并因此曾被判刑,被行政拘留更是家常便饭。这次周李夫妇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再遭刑拘,起因是中非论坛峰会期间,夫妇二人赴京,被北京警方拘留遣返。因孩子年幼,李小贞取保获释。

周李夫妇到北京,并未踏足过任何国家机关大门。扰乱机关秩序的罪名,法律上无法成立。因此我认为周也有机会取保,还可以劝说他不再上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拆迁赔偿问题。

下午约3点,我和李小贞应约来到华林派出所。

没想到,与身穿便装的经办警察陈某刚一见面,面色阴沉的陈警察就厉声宣布传唤李小贞。

我是老律师,但第一次办刑案。

虽然觉得陈警察把约见变成传唤不妥,但不认为会有什么事,也就未提异议,只上前表明辩护律师身份,说明来意。

陈警察让我等他回来再谈。

我傻等到傍晚五点多,才请接待女警致电催一下陈警察。很快,表情诡异的陈警察出现在我面前。

我的人生噩梦就此开始!

二.遭遇警察碰瓷施暴

我再次说明来意,陈警察拒绝与我沟通案件,只冷冷地要我把取保候审申请书邮寄给他,于是我问他姓名、警号。可能这冒犯了他,陈警察突然把反挂胸前的工作证狠狠地甩向我,我本能地举手遮挡。

这时,令人瞠目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陈警察冲我大喊:“你敢抢我工作证?有人袭警!”

瞬间,冲出一群警察,把我团团包围,围殴。

我立刻吓晕了!大脑几乎一片空白,连一句话都没喊出来,就晕乎乎地被众警察一路推搡扭进办案区。

事后,据数位在场目击证人的讲述和自己努力回忆,基本复原了现场画面:

当时派出所大厅多人目睹了警察对我施暴的场面。

众警察把我包围后,有人反剪我双手,陈警察对我掐脖施暴,我被掐得满面通红,白眼上翻,双脚也几乎离地,瞬间失去知觉。

有医疗专家告诉我,脖颈有处穴位,掐住会使人短暂窒息乃至失忆,持续时间稍长,会造成颅脑损伤甚至丧命。

当时,在场有位女访民立刻用手机拍摄了警察对我施暴的场面,并大声喝阻陈警察继续施暴。这,很可能救了我的命!

她立刻被抓进派出所办案区,被强制删除了警察施暴的视频,继而又被逼脱光衣服。

她拼死抵抗。最终,警察放弃,羞辱未遂。

三.被脱衣羞辱

进入办案区后,我的神志刚开始清醒一点,赶紧申明自己是被诬陷的,我一个中年女律师怎么可能敢于在派出所袭击比自己年轻、强壮许多的刑警呢?

没人理睬,只有一片嘲讽和斥骂。尤令我胆寒的是:竟然还有一位自称公职律师的中年便装男人也宣称我袭警,并大声辱骂我。

事后回想,真是不寒而栗:他们恐怕连抓我的法律意见都已预备妥当,就等我往陷阱里跳了!

陈警察没收了我的手机等所有随身物品,厉声喝令我脱光衣服,理由是怀疑我藏有凶器。

虽然极度恐惧,女人本能的耻辱感还是让我鼓起一点勇气,颤抖着质问陈警察:你明明是在诬陷我,你知道这样做是在犯罪吗?

陈警察和众警闻言,相视一笑:一个律师竟然说要警察坐牢,这笑话太大了!赶紧脱,否则有你好看!

我彻底崩溃了!瞬间大脑浮现的都是雷洋的名字。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在布满监控的派出所里,它们都敢公然诬陷一个律师,还有什么它们不敢做的呢?雷洋就是因为反抗丢了命,中国恐怕还有不少雷洋吧?我孩子还小,如果我强烈反抗,会不会成为女雷洋呢?

雷洋是被误抓,而我是掉进人家陷阱的猎物。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我只能含悲忍辱!

在办案区一个角落里,两男警拉起一块小布帘,象征性地把我和办案男警们隔开。

我面墙背帘站着,那个大厅接待的中年女警进来,严厉地不断斥骂逼我脱衣,直到我脱得一丝不挂,旁边男警说了句什么,她才满意地喝令我蹲在地上。

我感到背后很多双眼睛在看着我!

我含泪哀求了几分钟后,被允许穿上衣服。

整个脱衣、裸身过程持续仅约二十分钟,于我,却有如一生的漫长!!!

穿好衣服那一刻,感觉自己一下子苍老许多!

随后,我被拍照、打指模,又以怀疑吸毒为名,强制验尿。

我都麻木照做,因为,恐惧完全压抑了愤怒。

我知道,这里是魔窟!

事后才知道,这是刑事拘留、判刑的前奏。

四 .无结论获释

四名男警把我带到审讯室,轮流对我进行了二次、总计约六小时的讯问,其中大量与袭警毫不相干的内容,被不断反复地问及。

第一次审讯,我再次申明,我是被诬陷的,要求调取现场监控视频。

两名男警丝毫无动于衷,冷冷地告诉我:它们早就看过了现场监控视频,有充分的证据抓我。

我明白了:这是集体构陷,没有一点点误会。

联想到公职律师的蹊跷出现,还有我刚被抓进办案区时,曾听到两警察窃窃私语:“这是xx交办……”。

我越发绝望地感到,我掉进一个可怕的陷阱!

那一刻,我真的追悔莫及:我有大把事要做,干嘛要代理遭领导痛恨的访民啊!做了这么多年律师,怎么就不明白恨屋及乌这个道理呢?

第一次讯问,两男警赤裸裸地耍流氓,直接诬陷我袭警,我当然否认,要求他们出具视频证据。

晚上约9点到10点,警察休息。

晚上10点,第二次讯问开始。情势变好许多,我的恐惧感也消退了一些。

男警开始耍无赖,为他们的犯罪行径寻找各种理由,为此还给我看了部分现场视频。

可能由于剪辑粗心,竟然被我看到了警察对我掐脖施暴的部分动作。

男警:视频中你举手了,是不是要袭击他(陈警察)?

我:那是下意识抬手,遮挡他甩来的工作证。我一个中年女律师,在派出所无端端去袭击一个年轻体壮的男警,符合常理吗?这不是“欲加之罪”吗?

男警:你是不是想抢他(陈警察)的工作证?

我:抢他工作证对我有什么好处?我是正常人,还是律师。我和他没有任何肢体接触。

男警:你为什么要辱骂警官?

我:绝对没有!平日我都不用脏话骂人,更何况与警察打交道。可以看视频。

男警:你说他诬陷你,他怎么不诬陷别人?(好熟悉的问题啊)你要在自己身上多找原因,彻底认识自己的错误。

我无语。

我患有高血压,常年服药。

突遭厄运,我感到血液不断上涌,真怕自己突然爆血管而死。我不断告诫自己冷静,再冷静!活着出去最重要!

两次讯问中间,我尝试要求男警拿一个血压计来,监测一下血压,以防不测。当然,我的要求被粗暴拒绝。

约深夜11.50,我被释放,派出所没有任何口头和书面说法。

我的律所同事在外等我。

一便装男人送我出派出所,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你非常幸运,如果不是……你的麻烦就大了!

是的,我确实太幸运了!

因为网上声援及时,我没被刑拘、判刑,更没像雷洋一样惨死!

据李小贞事后讲述:

那天她抱着孩子进入办案区后,陈警察也是以怀疑她藏有凶器为名,强制她在孩子面前脱光衣服。

约见变成强制传唤,又受到脱衣羞辱的李小贞很气愤,拒绝在笔录签名。

陈警察冷冷嘲笑:你敢嚣张?我已经连你的傻B律师都抓了,好好看下我怎么收拾她吧!

那晚,华林派出所里相继有三个女人被脱衣服。倒是那些被抓的男人,似乎没人有兴趣脱他们的衣服。

四、督查投诉

经与同事、家人商议,次日凌晨约1点钟,我和同事、家人一道返回华林派出所,拨打110报警投诉,要求110立即依法派员到场,调查并固定现场录音录像证据。

110却百般推搪,还威胁我。我不为所动,坚持拨打数十次110,要求派员到场调查。最终,约凌晨2.30,荔湾区公安分局两名督查警官到场,对我做了询问笔录,向我保证录音录像证据不会被篡改、湮灭,并承诺当天即出调查结果。

当天没有收到荔湾区公安分局督查的任何讯息。

第二天,广州市公安局两位督查警官约谈,又做了一次督查询问笔录。询问过程,督查庇护犯罪警察的倾向渐渐显明。

督查还告知:案发现场的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向华林派出所申请公开,也就是说,我必须与虎谋皮!

中国公民碰瓷瑞典警察,真相迅速大白。

因为,有旁观者随手拍下的视频曝光。

而我被诬陷袭警并被施暴、羞辱,发生在布满监控的派出所里,几分钟即可清楚判断真相。迟至今日,却没有任何官方声音。

无非,因为权力之手可随时篡改甚至湮灭罪证。

如此严重践踏公民尊严和权利的罪恶,难道就可以轻飘飘地抹去,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吗?

有时,我颇有点冲动,想公开问下荔湾区的某些大人物:你们没有妻子、女儿吗?如果她们也像我这样遭遇陷害和羞辱,你们会作何感想?你们就不怕报应吗?

五.我是弱者

直到现在,9.20的恐怖经历,我都常常恍惚觉得仅是场恶梦,不是真的。

如今,但凡看到穿制服的人,我的心就会不自主地哆嗦。

我深深体味到:权力滥用之害,远胜一般社会犯罪,也是引发、助推一般社会犯罪的重要源头。

我一直不解,我和那些警察无怨无仇,就算领导交办,有必要往死里整我吗?

人,真得会这么恶吗!?

若非亲身历险,真的难以置信!

我知道社会黑暗,但从未想到会黑暗如斯!

我不知自己是否还有勇气继续执业。

我知道,这次警察碰瓷带来的伤害,将是我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我的遭遇在网上曝光后,我才惊讶地发现,有太多女律师曾遭受警察侵害。

据说,仅在今年,广州已发生多起警察碰瓷抓捕女律师的恶性事件,均无曝光。

一线城市尚且如此,其它地区又能如何?

很多做律师的女同学、朋友都告诉我,她们也被警察抓过。只是,她们都选择了默默吞下苦果。

我的业务一直以商务案件为主,辅以少量的民事、劳动案件。

我不是事业型女性,我最关心的是家庭、孩子。

之前,我从不对抗权力,更不赞赏激烈对抗。我经手的每个案件,都像代理访民周建斌案一样,尽力去调和、化解案件中的矛盾。

但我也不是岁月静好一族,我关心社会公益,同情弱势群体。

9.20噩梦,让我开始清醒:

我根本没有资格同情弱者,律师也是弱者。

作为女律师,我是弱者中的弱者。

 广州孙世华律师,20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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