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公鸣:从709案看习近平的”治国理政“ ——纪念709三周年

习近平上台后,在2013年镇压“新公民运动”时还沿用了江泽民“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的思路,将大量的政治犯定性为普通刑事犯,以此掩盖长期存在大量政治抗争的事实。但这只是一段短暂的过渡。到709时,习近平镇压民间社会的模式就正式出笼,习近平的“治国理政”也暴露了真面目。

首先是颠覆罪、煽动颠覆罪大量滥用。颠覆罪或煽动颠覆罪的量刑远高于之前用于政治犯的普通刑事罪名如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习政权的目的非常明显,严厉镇压民间反抗者,让反抗者长期身陷牢狱,使民间力量无法形成核心团队及中坚梯队,企图制造恐惧以恫吓所有抗争者。

第二是强迫认罪。案件经办者对来自最高层的意图心领神会,采用了秘密关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剥夺睡眠、殴打或体罚或侮辱、威胁本人和家人等酷刑,还有强制喂药(几乎没一个例外)这种极端反人类的手段,目的就是要彻底瓦解反抗者的意志,摧毁反抗者的人格。外界普遍认为,王全璋律师被秘密关押近三年,就是因为不认罪。

对被审判者,仅在法律层面上认罪还是不够的,还要电视认罪,欺骗全社会的同时还要毁灭自身的道义形象,不配合电视认罪者会遭到重判,如吴淦因拒绝电视认罪被判八年。今年4月11号国际人权组织“保卫人权捍卫者”曝光了中共的央视认罪手段,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习政权已沦为邪恶的专业犯罪集团。

第三是践踏法律。中国早在1988年就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国内法也明文规定规定禁止酷刑,但在709案件中酷刑大量出现,实行酷刑者都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法律明文规定了律师的会见权,但709案的很多被告人都无法见到家属聘请的律师,而且这种情况越演越烈,律师几乎不可能会见到被关押的反抗者,如近期被关押的余文生、徐秦等。法律规定之外的各种作恶手段不断花样翻新,如约谈、旅游、驱赶、围堵、跟踪、监控、株连等。对习政权来说,法律完全堕落成了他们的专制工具,成了他们滥用权力的婊子牌坊,成了阻挡公民争取权利的镇压手段。

习近平刚掌握最高权力的时候,下面的专制机器还在观望和判断。在13年镇压新公民运动、14年打压传知行、立人学校等民间NGO之后,专制机器终于摸清了形势,习近平口称“依法治国”,现实是“依法“整治其他人,不仅仅是709的律师,不仅仅是新黑五类,也不仅仅是所有的民间反抗者,还包括党内的反对者及不服者,都在被打击的范围内,利用国家机器的巨大权力和庞大的资源,图谋实现他个人的独裁。

颠覆罪就是”整容“后的”反革命罪“。电视认罪就是“化妆”后的游街示众,践踏法律也同“文革”时期一样。在“文革”期间,中共摧毁了自晚清以来的法律制度,也砸掉了传统的律法,只剩下毛泽东的个人意志。在709之后,“文革”中的一些现象正肆无忌惮地以另一种形式再现,“文革”中入党、“文革”中提干的习近平以毛泽东为偶像,走上毛泽东的老路与邪路,要让中国服从于他的个人意志,这个意志在今年2月25日的修宪草案中体现无遗:终身独裁。

所有对习近平曾抱有期待的人在709之后应该看清楚了,一个把律师当敌人的独裁者,一个把法律当敌人的独裁者,绝无可能“依法治国”。他的“治国理政”,是对普世价值的直接挑衅;他的“治国理政”,是对人权的彻底否定;他的“治国理政”,是对人类理性的公然嘲讽。他的“治国理政”,实质是反文明的倒行逆施。这种人,肯定没有好下场。

辛公鸣     2018年7月9日

本文系中国公民运动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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