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成:天下义人贾灵敏

案子二审判决后第二天,贾灵敏老师就被投牢了。这时候写文章,是断然不必背负“干扰审判”的恶名了,但我内心却感到深深的愧疚和不安。

平生和贾老师有过三面之缘。第一次是2012年秋天,在同样被强拆的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的婚宴上邂逅。同是天涯沦落人,因为此前多少对贾老师在郑州的抗拆和普法经历有所了解,所以私下里劝她适可而止,只要不违背大的原则,该妥协的时候就妥协。贾老师告诉我,自己也不是没想过妥协,但她相信法律,因此无法忍受地方滑吏的一再刁难和反复,无法忍受地方官员对公民权利的漠视和侵犯。通过沟通,我理解了她的坚持,更多是出于维护内心的自尊和对法治的信仰。

第二次是2013年春节。大年初一的早晨,冒着严寒,贾老师不远千里,和同伴从外地坐火车到了我家中,看望慰问同样水深火热的我和乡亲们。她的到来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让我和乡亲们深为感动之余,也更加理解了贾老师的人格之高尚:心中有他人而忘我。她了解了我和乡亲们依法集体维权的现状,并交流了自己的看法,不无启发。正是因为贾老师的登门造访,我度过了迄今为止平生最难忘的春节。

第三次是2013年清明节之后。那时我和乡亲们的依法集体维权已经到了关键阶段,贾老师再次和几位伙伴不远千里赶到青岛,看望当时正在青岛某部门投诉的我和几位朋友。当时时间匆忙,未能畅聊,短短几句寒暄后匆匆话别,这也是我最近一次见到贾老师了。两次雪中送炭式的晤面,让我念念不忘。

此后我系狱中,贾老师再赴平度,一是声援,二是普法。可惜我无缘再见,只是后来听家人和朋友说,贾老师在自身经济条件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坚持在平度月余,非常认真和坦诚地向公众阐述如何依法维权,令人感激不尽。后来看到她在我家附近的一张照片,在一把太阳伞下冒着烈日向闻讯而来的群众普法,一时间无以言表,唯有感恩。

实际上,不仅是对我,对于其他遭受强权凌辱的人们,贾老师也经常会给予支持和帮助。平心而论,贾老师对中国法治进程的贡献,不在于她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掌握了多么高深的法律知识;而在于她对中国法治真诚的信仰、身体力行的坚持和对同道中人感同身受的帮助和鼓励。

私下里,即使对那些凌辱过她的地方胥吏,也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宽容和理解,认为是体制使然。而在公开的行动中,她更是恪守法律规范,甚至在“审判”她的法庭,她仍然坚持以一个公民的立场,行使宪法所赋予但“口惠而实不至”的监督权,要求相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并为此而不屈不挠,表现出“法律圣徒”般的虔诚和坚韧。

正是这一点,太多太多法律知识渊博的犬儒派“法律人”做不到;如果当下中国社会有更多的“贾灵敏”,中国法治也就不会是如今“整瓶子不响、半瓶子晃荡”的水准。可惜这样的“假设”从来只是存在于纸面上,而无法落地。

将来的历史会证明,“天下义人”这四个字,绝非过誉之词,贾灵敏老师自然受得起。从自身维权到向公众普法,贾老师完成了从“普通人”到“天下义人”的转型;在这期间,她不计得失,不较利害,甚至身陷囹圄仍向身边人宣传法律,这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无数遭遇强拆和强权凌辱的人们,从贾灵敏老师那里获得了帮助和鼓励,从而更加坚强地面对不公。

正义不在当下,是因为太多人逃避了责任。中国走向真正以保护民权为己任的法治社会,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其中最为欠缺的一味药,就是贾老师这样的普法者所作出的尽职尽责的努力。时间最终会证明,普法者贾灵敏的入狱,错的不是贾灵敏,而是操弄中国法治的某些势力;这荒诞的一幕,终究要被时间审判。我们对此要有信心。

“为众人抱火者,不可使他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他困顿于荆棘。”有朋友问我:贾老师被判刑了,我们该怎么帮助她。我说,有时间的话,就给身陷囹圄的贾老师写明信片,不要让她在封闭的环境下过于孤独;有余力的话,就给她的家人以经济上的帮助,她家的经济条件本就有限,遭此大难更是雪上加霜。

在过去的两年内,我一直在关注浦案和贾案。如果说浦案让心存幻想的中产看清了中国法治的现实,那么贾案则让心存幻想的底层看清了中国法治的现实。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前几日海口式暴力强拆的悲剧。这样的局面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最终的结局将是摔盘子全输。

怎么避免这样的结局?我给不出答案,但我相信:让贾老师这样的天下义人身陷囹圄,就是为政者之不仁。对此,我们要继续坚持说:“不!”

陈宝成

丙申三月晦日

本文发布在 公民人物.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