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理事、会长选举和罢免规则草案》征集通告

致:上海全体律师
 
我是上海彭永和律师,2018年1月15日14时,本人兑现承诺(晚了一个小时)跳入黄浦江,上岸后被带到“外滩水上派出所”做笔录,晚19时30分许笔录做完后,市律协秘书长王旭峰和司机及一名律协工作人员一行三人开车将我送回航头镇鹤永路599弄的住所。
 
在回家途中的车上,秘书长王旭峰和我就市律师协会的选举及相关财务操作问题做了沟通和说明,并建议我:
可以先拟制《律师协会代表、理事、会长的选举和罢免规则草案》并联系好所在区的律师代表,待今年3月份开律师代表大会的时候由律师代表向大会提出。
 
秘书长的这个想法,当然代表的是市律师协会的意愿。
 
我有义务将这个好信息传递给全体上海律师同仁。
 
这是我们全体上海律师共同的事情,必须且有义务尊重每个律师的意见,因此,现向全体上海律师发此通告:
大家可以自行或组团制定《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理事、会长的选举和罢免规则草案》。
当然,也欢迎随时和我联系商讨制定该草案。
另,麻烦大家相互通知转发。
彭永和律师
13816353773(电话微信同号)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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