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邪教案”多名基督徒被判刑4年

中国云南临沧、楚雄、大理等地二十多名基督徒,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其中昭通已有李淑东、李梅花等至少三人被判刑4年。被告人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另外,被云南大理公安羁押了约一年的湖南籍基督徒涂焱案,因控方证据不足,一周前案件被退回检察院。

云南临沧、昭通、大理、楚雄等地20多名基督徒去年遭警方逮捕后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起诉。两个月前,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判决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花共三人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判决书指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花系邪教“三班仆人派”组织成员,传播邪教思想,发展邪教组织成员,2016年8月下旬召集40多人进行家庭培训,发放讲义及储存该邪教组织高层讲话内容的内存卡。8月24日,又展开邪教活动并邀请“三班仆人派”在云南的负责人鞠殿红(另案处理)两次到场,给邪教组织成员讲课。经云南省公安厅认定,李淑东所持有的笔记本、储存卡中的电子文件等为“三班仆人派”邪教宣传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花组织信徒非法集会从事邪教活动,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上述三名被告被判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不过,判决书并无具体列明哪一些证据属于“三班仆人派”的宣传品。代理该上诉案的肖云阳律师对本台记者称,三名上诉人均是基督徒而非官方说称的“三班仆人派”。她们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进入二审程序:“昭通法院判刑3个,现在她们已经提出了上诉,但是二审法官的态度很糟糕”。

去年 5 月 4 日,云南省公安厅在省政法委的要求下,展开以打击邪教组织为名的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打击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并成立专案组。在其后的六个月内,警方在临沧、楚雄、昭通、大理、保山及西双版纳等地展开了大规模抓捕行动。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鞠殿红、刘巍、涂焱、苏敏等20多人被以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逮捕。今年7月,案件被起诉至法院。

肖律师说,被分案处理的鞠殿红案仍在检察院,而刘巍案已移送法院:“刘巍案已经到法院了,好像有七、八个人。鞠殿红案还没有到法院,还在检察院。他们(检察官)上次听取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我们要求不起诉。该案有一个特点,就是被抓的都是传道人”。

肖律师还说,从控方提交的证据来看,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人是“三班仆人派”,公安也没有从被捕者住处或聚会点,搜出“三班仆人派”资料。

另外,去年10月下旬被大理市公安局逮捕的基督徒涂焱的案件,今年7月10日由检察院移送法院进入审理阶段,但近期被法院退回检察院,做补偿侦查。涂焱的姐姐涂葵10月6日晚间对本台记者说:“我今天打电话给律师查询,律师说,她(涂焱)的案子从法院又退回到检察院。她这个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局都已有两、三次,现在检察院又递交法院,法院又觉得证据不足又退回检察院了。所以我妹妹在里面关了约一年了。从法院退检察院这还是第一次”。

大理市检察院对涂焱的起诉案卷多达12本,2400页,指其涉嫌参加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但涂焱向律师明确表示,她信仰基督教,从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此外,警方当时抓捕的5人中,有3人获得“取保候审”。但涂焱与苏敏(另案处理)两人的案件被移交法院审理。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吴晶   网编:景铭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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