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基本流程是:1. 在没有了解罗规之前,观察小朋友如何开会;2. 讲解罗规;3. 由我主持会议,演示一下如何按照罗规开会;4. 由小朋友主持,演练如何按照罗规开会。
孩子们的第一反应是沉默。我把它理解为中国孩子开会的基本特点:第一、没有权利意识。买零食是一个争取福利权利的机会,孩子们却没有意识进行权利表达;第二、习惯于成人的命令和安排。尤其涉及公共问题,一般都是老师和家长拿主意,自己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在一次次的反对无效中,被大人的强势抹杀,以至于丧失这样的意识和能力;第三、害羞于在公众场合表达个人主张,常常被人指责为品德不好,自私自利;第四、没有辩论的习惯和能力。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孩子,更加腼腆,而辩论的能力和习惯一定是需要从小培养的。
问了两遍,我只好带入一些具体的讨论点,比如,“你们要不要讨论一下平均每个人需要花多少钱?”“需要什么时候做这个事情?”“需要谁去完成这个事情?”问题具体化之后,降低了讨论的门槛,大家开始陆续发言,执行人有3个提名,人均金额有“5元和10元”两个选择,完成时间是“现在、10分钟后、晚上12点”三个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我主要运用了罗规里面的“填空”,使得这几个问题都得以表决通过。然而,该开始执行的时候,执行人却问:“买什么?”我马上反问:“为什么你们刚才不讨论这个问题?”运用罗规的结果,是要形成一个“可操作”的方案,如果该执行的时候,执行人不知道“该买什么”,这个方案的讨论就是不充分的,就缺少可操作性。就如今天的当年的三峡工程、紫坪铺水库,因为讨论不充分,今天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同时,我对孩子们说:“刚才有人提出晚上12点执行这个方案,看似很荒唐,但罗规之下,也要为这个意见提供讨论的可能,否则,我们很有可能失去一个伟大的点子。当年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乔布斯发明苹果手机,都是面对绝大多数人的反对。因为宗教裁判所不提供机会允许哥白尼自由发表意见,哥白尼的观点在他死后很久才得到承认;而乔布斯的观点却很快被采用,苹果公司也很快成长为今天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企业!”给一个看似荒唐的观点一个表达的机会,不会造成世界末日,却给了我们自己一个进步的机会。
大家开开心心吃完了糕点。没有吃完的,也很自觉遵守此前的规定,安静的回到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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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由我按照罗规,以主持人身份,进行罗规演练。
15分钟休息后,开始今天流程的第四步:由孩子们自己担任主持人。
一号“满天繁星”本来被提名担任主持人,他犹豫了一下,要求“免责”,于是重新提名。“申请免责”也是会议成员的权利。每个人都有一些私人权利,是他人不得侵犯的,也就是英国思想家以赛亚·伯林所讲的“消极自由”,比如生命权利、保护私人财产的权利、不侵犯他人利益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又比如,我们没有权利通过投票多数同意分光某人的钱包。这时,小憨站起来主动担任主持。看别人主持,觉得很轻松,真要自己主持的时候,连第一句话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小憨坐上来,憋了一会儿没说话,转头问我:“现在怎么办?”我教他说:“现在开始开会,请问有没有动议?”有人动议“下午2点一起去锦城花园游泳。”小憨直接跳过附议和宣布议题两个步骤,对他说:“请你发言。”大家哄笑一阵,在我纠正后,逐步进入正轨。轮到我发言,我表示赞成去游泳,随即在自己2分钟发言时间里侃侃而谈,从游泳的好处,说到我小学生活,再说到和同学打架,发言近1分钟,居然没有人来抗议我发言跑题……, 由于修改过于频繁,小船提出程序动议“立即表决”,12号初叶兰音反对,于是对“立即表决”进行表决,通过,再对主动议执行立即表决,通过。
第二个主持人是7号先生。他说他自己有一个动议,于是变更主持人为海军上将(我),7号的动议是“把小船拉出去毙了!”大家都在笑,我继续主持:“现在有人动议,有人附议,进入讨论阶段,请问动议人有什么补充?”大家继续笑,动议人补充了几句莫名其妙的理由。有人询问:“这样的动议可以提吗?”一号先生说:“这是对个人的不尊重,我反对这个动议。”我说:“只要小船本人不反对,就可以动议。”“小船,你反对吗?”有人问。“不反对!”小船很开心的笑着说。于是又有人修改动议:“把小船头发剃光,削发为僧”,没有人附议,返回主动议。可能小船也玩够了,发言说:“我反对!”于是,动议被停止。
我的点评是:当一个动议涉及私人权利,其本人要么有权申请免责,要么要求停止讨论该动议,以免侵犯自己的私人权利;但如果本人没有表示反对,其他人无权停止该动议,只能提议停止该动议,并通过讨论和投票来决定。
就在要提出第三个动议时,有成员说:“我们预定的活动时间到了!”按照罗规,会议必须按照预先计划的时间开始和结束。如果要改变(提前、推迟、延时),必须三分之二有效票数赞成。于是投票,没有达到三分之二,活动结束。
我没有任何的总结陈词。因为我看到孩子们在90%的时间都是比较专注的,虽然部分小朋友没有发言,但我观察到他们一直都在认真倾听,认真投票,每一次的投票率都很高。
故事没有结束:回家路上买了一份卤肉,回到家,我要炒着蒜苗吃,阳阳妈妈要吃原味,于是拉阳阳一起投票,2:1,炒着吃!这就是罗规在家庭的运用;
还没有结束:阳阳的表弟今天也参加了罗规,我们投票卤肉的做法时,他在卧室,问我:“你们投什么票?”我解释了一下,他说:“怎么不让我投票,我想吃原味!”我说:“我们投票你不赶紧出来,说明你对自己的权利不够重视,错过了投票的时机。”他说:“好吧,下次我要投。”
罗规,带给我们的是公平、秩序和效率。短期而言,它比一党独裁的效率要低,但一党独裁统治总是以公平为代价,尤其以侵犯私人的基本权利为代价,长期而言,必然陷于混乱和暴政。而罗规的秩序,确保了每个议题都能持续公正的进行下去。罗规还涉及自由与民主、权利与义务、程序和正义、坚持与妥协、自由与制约、逐利和制衡等诸多现代文明的概念。
美国立国是1776年,却在1607年建立第一个殖民据点(詹姆斯敦)时,就开始运用罗规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而在英国人到达美洲之前,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诸国,在会议中运用和总结罗规概念,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罗规不仅仅是亨利·马丁·罗伯特个人在1875年的发明创造,说它是近2000年人类文明成果的结晶,一点也不过分。
“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真正的教育不传授任何知识和技能,却能令人胜任任何学科和职业。这才是教育,也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受过教育的标准。如果一个学生从耶鲁大学毕业时,居然只拥有了某种很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这是耶鲁教育最大的失败。”这是前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查尔斯·莱文(Richard Charles Levin)在一次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讲话。莱文的观点,来自150年前的牛津大学校长,著名教育改革家约翰·亨利·纽曼。纽曼提倡的“博雅教育”,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通识教育,英语是“liberal education”,字面翻译是“自由的教育”,它的对立概念是“servile education”,字面翻译是“奴隶式的教育”。今天,纽曼的理念,已经成为美国高校教育的主流观念。
罗规正是这样一种教育理念的贯彻。它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质疑精神,自主和自治意识,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
改变中国,必先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就从学会权利规则开始。欢迎议事规则的爱好者加入罗规群(加QQ群观摩:613227697)共同学习推广、应用议事规则,为建立自由、平等、包容的社会而努力。
转自:罗规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