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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蜀:体制不是挡箭牌,该记私仇记私仇
发表于
2017年8月6日
编辑
Timothy Lin
以笔名梁惠王驰骋网上的大V史杰鹏,终于被他所在的北师大解聘了。解聘理由是“与主流价值观不一致”的所谓不当言论。北师大好坦率,毫不掩饰文字狱本色。
文字狱,思想罪,这应该出产于半个世纪前的中国,用叶剑英元帅的话说,即“封建法西斯”的中国。那时有这种事一点不奇怪,没有,反倒是咄咄怪事。所以,处分史杰鹏的公文发布之后,马上有网友嘲讽说公文日期署错了,不应是2017年,而应是1967年。
但的确白字黑字2017,不禁让人惶然:这2017,跟1967有分别么?难道真的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改开前?
以笔者的亲历,可以肯定地说,改开三十年不是这样子的,至少在对人的问题上。思想压制和言论压制,当然是一直有的,哪怕我们记忆中所谓最美好的八十年代,不也有过“清污”么?但无论怎样的思想压制和言论压制,如果涉及对人的处置,不能不承认,很多单位很多领导还是审慎的,有一定底线的,公然的文字狱和思想罪,市场并不大。
即便二十八年前,那段最严酷的日子。当时我是我那个大学的出头鸟,“双清”对象。外查内调的同时,针对我的“错误”,不知多少次无情批判,我始终不低头,不认错。但最终的处分结果,仍是保护性质的“停课检查”。无论如何,留了个饭碗。等到七年后即1996年,大气候有所宽松,就又悄悄恢复了我的讲课。
事过多年,我进入了媒体,系部领导已退休。我回去探望他时,他才给我讲了实话,当年他顶了多大的压力保护我。按照校方本意,是一定要送我进监狱的。这主要因为春夏之交我跟人结了仇。当时学校有个冲在“斗争前沿”的卫道士,常常遭我顶撞下不来台。春夏之交后他因火线立功连升三级,从副科长升到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刚好管到我,非要报春夏之交的一箭之仇。但他没想到,他会遇到不可克服的阻力,即系部领导的顽固抵制。
其实系部领导也是春夏之交前才到系部任职,跟我泛泛之交。他愿意冒着风险倾力保护我,无非基于不忍之心:他是经历了文革的老干部,不愿在自己手上重演当年悲剧。
而这并非个别。二十八年前很多单位很多领导,倾力保护了很多像我这样的“问题人物”。这就是说,那个时代思想上无论怎样风霜刀剑,很多单位很多领导,多少还是有点对人的温情,多少还是有点担当。他们跟我那个老领导一样亲历了文革及历次运动,从中吸取的最大教训之一,就是轻易不敢再整人,轻易不愿再整人。涉及到人的命运问题,多半下不了手,多半会枪口抬高半寸。
但是显然,时代的风气似乎正在改变,这一切,今天似乎正在成为过去。
今天的大气候无论怎样糟,都不会比二十八年前更糟;史杰鹏的“问题”无论多么严重,都不会比我二十八年前的“问题”更严重,对他的“断然处置”,却比当年对我的处置严酷得多,实在没有任何道理。更何况,按照今天的社会条件,对他的“断然处置”,本来必须要有公正程序,包括公开听证等程序。否则法理依据何在?没有法理依据的“断然处置”,不就等于射杀么?
体制不是挡箭牌。任何性质的射杀,一定要有人扣动扳机。我当年遭遇的未遂射杀,要扣扳机的是某副书记。虽然那时我并不清楚他要让我坐牢,但我知道是他整我,那时我就归为私仇,每次校园中遇到,我都会双手握拳两眼喷火死死地盯住他,以致造成他条件反射,每次校园中遇到,他都会本能地赶紧掉过头去不敢看我。只是因为后来上苍给了他别的报应,我才放过他,没在多年之后找机会跟他当面算账。
文字狱、思想罪可能卷土重来之今日,我的这段故事或许有重温价值。凡是枪口抬高半寸的,我认为一切好说。凡是枪口不肯抬高半寸的,非要交投名状的,非要对人下狠手的,我认为就该记私仇,一个都不宽恕。
总之让他们记住,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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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思想罪,这应该出产于半个世纪前的中国,用叶剑英元帅的话说,即“封建法西斯”的中国。那时有这种事一点不奇怪,没有,反倒是咄咄怪事。所以,处分史杰鹏的公文发布之后,马上有网友嘲讽说公文日期署错了,不应是2017年,而应是1967年。
但的确白字黑字2017,不禁让人惶然:这2017,跟1967有分别么?难道真的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改开前?
以笔者的亲历,可以肯定地说,改开三十年不是这样子的,至少在对人的问题上。思想压制和言论压制,当然是一直有的,哪怕我们记忆中所谓最美好的八十年代,不也有过“清污”么?但无论怎样的思想压制和言论压制,如果涉及对人的处置,不能不承认,很多单位很多领导还是审慎的,有一定底线的,公然的文字狱和思想罪,市场并不大。
即便二十八年前,那段最严酷的日子。当时我是我那个大学的出头鸟,“双清”对象。外查内调的同时,针对我的“错误”,不知多少次无情批判,我始终不低头,不认错。但最终的处分结果,仍是保护性质的“停课检查”。无论如何,留了个饭碗。等到七年后即1996年,大气候有所宽松,就又悄悄恢复了我的讲课。
事过多年,我进入了媒体,系部领导已退休。我回去探望他时,他才给我讲了实话,当年他顶了多大的压力保护我。按照校方本意,是一定要送我进监狱的。这主要因为春夏之交我跟人结了仇。当时学校有个冲在“斗争前沿”的卫道士,常常遭我顶撞下不来台。春夏之交后他因火线立功连升三级,从副科长升到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刚好管到我,非要报春夏之交的一箭之仇。但他没想到,他会遇到不可克服的阻力,即系部领导的顽固抵制。
其实系部领导也是春夏之交前才到系部任职,跟我泛泛之交。他愿意冒着风险倾力保护我,无非基于不忍之心:他是经历了文革的老干部,不愿在自己手上重演当年悲剧。
而这并非个别。二十八年前很多单位很多领导,倾力保护了很多像我这样的“问题人物”。这就是说,那个时代思想上无论怎样风霜刀剑,很多单位很多领导,多少还是有点对人的温情,多少还是有点担当。他们跟我那个老领导一样亲历了文革及历次运动,从中吸取的最大教训之一,就是轻易不敢再整人,轻易不愿再整人。涉及到人的命运问题,多半下不了手,多半会枪口抬高半寸。
但是显然,时代的风气似乎正在改变,这一切,今天似乎正在成为过去。
今天的大气候无论怎样糟,都不会比二十八年前更糟;史杰鹏的“问题”无论多么严重,都不会比我二十八年前的“问题”更严重,对他的“断然处置”,却比当年对我的处置严酷得多,实在没有任何道理。更何况,按照今天的社会条件,对他的“断然处置”,本来必须要有公正程序,包括公开听证等程序。否则法理依据何在?没有法理依据的“断然处置”,不就等于射杀么?
体制不是挡箭牌。任何性质的射杀,一定要有人扣动扳机。我当年遭遇的未遂射杀,要扣扳机的是某副书记。虽然那时我并不清楚他要让我坐牢,但我知道是他整我,那时我就归为私仇,每次校园中遇到,我都会双手握拳两眼喷火死死地盯住他,以致造成他条件反射,每次校园中遇到,他都会本能地赶紧掉过头去不敢看我。只是因为后来上苍给了他别的报应,我才放过他,没在多年之后找机会跟他当面算账。
文字狱、思想罪可能卷土重来之今日,我的这段故事或许有重温价值。凡是枪口抬高半寸的,我认为一切好说。凡是枪口不肯抬高半寸的,非要交投名状的,非要对人下狠手的,我认为就该记私仇,一个都不宽恕。
总之让他们记住,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