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道刘星:不合作的代价——709系列案之潍坊案件之三    

我在潍坊看守所,总计关了一年半,2017年12月14日转押到广饶看守所。这一年半中,我始终坚守一个底线:绝不合作。

从我上次提到的进102监室拒绝报告开始说起吧。

102室关押了20几人,涉嫌罪名五花八门,我从进入看守所那天,就给自己定下九不:不报告,不报数,不弯腰,不抱头,不劳动,不起立,不答到,不遵规,一切都不配合!因为连续提审,我在这个号总计停留不足十个小时,连号里的人都记不全,但有二件事我记得很清楚。

一次是开早饭,馒头和大米稀饭,打完饭我发现排在前面的四、五个人碗里都是稠乎乎的,而后面其他人的碗里都可以当镜子照,我愣住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这样?这样行吗?看看后面的人,都是一付可怜巴巴的懦夫样,我不禁怒从心起,冲上去几脚踹翻了前面几个饭碗,

这下炸了锅,那身高188cm的号头,膘肥体壮,满身刺青,凶巴巴的瞪着我,我反激他:你敢动动我试试?他的打手们也蠢蠢欲动,终究未敢轻举妄动。我在被抓后的十多天里,拒不配合,专案组很恼火,想方设法逼我就范,其中一招就是逼我剪发剃须。

大约是六月二十一号左右,也是开完早饭后,我被提到大队办公室,副大队长孙在利喊了七八个狱警,伙同四、五个劳动号,把我手脚捆绑起来,固定在铁椅子上,十多人死死摁住我,要剪我的头发和胡子,我说,法院没有明确定罪,我有权保留自己的身体发肤,但这帮畜牲根本不理会,其中一个狱警因为摁我被我狠狠咬了一口,于是他们三人专门箍死我的头部,我觉得脖子都快被拧断了。就这样,他们以暴力手段,像割猪毛似的强行铲除了我的头发和胡子。

后来我被调到124监室。

四次带大镣:

第一次,因为我一直拒绝开口,因此大约是在6月25日开始给我连续四天带镣夜审。

第二次带镣,是因为洗澡,按规定只能晚上洗澡且没有热水,我必须有热水才能洗澡,否则发高烧,只因当时天还热,我便打水放在太阳下晒热,但如果等晚上洗,水肯定就凉了,因此我便在下午放风时开始洗澡,值班狱警在监控看到我洗澡,要求我立即停止,我并未理睬,洗完澡,狱警要我面壁思过,我直接拒绝,他便喊来劳动号摁住我,给我加戴了大镣共计七天。

第三次戴镣时间记不清了,起因是我在看电视时站起来活动身体,违反了所谓的监规,警察让我坐下,我根本不理会,第二天又给我戴了十二天大镣。

最后一次戴镣是因为我在监室内反复大声唱歌,我唱的是《历史的伤口》和《站在正义这一边》,一个叫高贵禄的狱警,是潍坊看守所公认的“四大恶坏”之一,专好挑刺儿,找事儿,整治人,可谓恶迹斑斑,这孙子开口就骂我,唱你妈个X,我直接反击:我操你妈!唱歌违法吗!你妈个大血乂啊,你割了我喉咙缝了我嘴?傻逼!这家伙气急败坏,喊人过来就给我戴了“头点地”的镣(把双手和双脚紧紧连在一起的镣铐),不仅路不能走,连大小便都解不了,可见这孙子有多恶毒!

高贵禄还声称要给  我戴到我低头为止,好好治治我!

这次镣虽然实际只带了三天,但并非这孙子发了善念,而是因为三天后我就被转押到广饶县看守所。

回想这一年半的关押,我至少可聊以自慰的是,无论受到怎样的酷刑折磨与打击,自己始终保持了旺盛的斗志和坚定的信念,那就是:为了自己想要的,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敬请期待第四节:不义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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