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律师:再遭酷刑——陈云飞案通报

陈云飞

昨天(2015.6.12)上午十时许,与郭海波律师一道依约再到成都中院,承办林法官再次要求我们确认是否申请合议庭法官回避,我们拒绝确认,要求二审开庭,在庭审中进行这一程序。

我郑重申明,除上次见面已阐述的事实及法律根据外,希望成都中院也从未来的错案追责、注重社会影响、推动法制进步等角度来考虑二审开庭的必要性。

下午三点半到五点在新津县看守所会见云飞。

令我震惊的是:云飞因不甘屈辱而再遭酷刑!

五月七日,云飞因在看守所所长巡视时拒绝遵令喊首长好而遭酷刑处罚,酷刑方式是十四天不间断地戴手铐脚镣,并把手与腿铐在一起(俗称龙抱柱),期间吃喝靠喂食,走路几分钟便汗如雨下,躺卧时腰腿疼痛难忍致彻夜难眠。

虽然“龙抱柱”酷刑非常残忍,但比起上次遭受“鸡啄米”酷刑(把手与脚铐在一起)还是舒服很多:上铐部位没有溃烂,还勉强可以走路,腰腿疼痛感比上次轻一些。比起上次遭受的酷刑,这次酷刑是不是要看作所方人道的奖赏呢?这是不是人权状况的黑色幽默?

陈云飞目前仍睡地上,因三十人的监仓只有二十张床。因地面潮湿,每次睡醒都会感到腰酸背痛。谈起被捕两年多来所受酷刑、虐待,云飞笑言非常向往渣滓洞白公馆生活,毕竟那是相对文明的时代。

新津县看守所是我见过的最霸气看守所,曾因我欲拍照云飞遭酷刑留下的伤痕而一次非法拘禁我达五个多小时,随后移交其兄弟单位派出所继续扣押我八小时,是我办案中遭非法扣押我最久的一次。

云飞两次遭酷刑惩罚分别系前任所长鲁俊和现任所长张林所为,辩护律师将依法刑事控告鲁张两位所长。

陈云飞的酷刑遭遇并非个案,而是新津看守所的普遍现象,云飞的特别之处在于其不甘屈辱、捍卫尊严而遭酷刑。

酷刑泛滥的看守所、监狱,堪与苏联古拉格、纳粹集中营比肩,不仅是中国法制的毒瘤,也是人类文明之耻辱。

隋牧青律师,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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