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郭海波:陈云飞案通报(2017.5.3)

2017.5.3上午十点,陈云飞的辩护律师隋牧青和郭海波依约赴成都中院,与承办法官作了简短沟通。法官告知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后,辩护律师向法官表达了要求二审开庭审理的诉求,理由:

1、陈云飞所有亲友均未能出席一审旁听,法院外围交通管制、戒备,名为公开审理,实为秘密审判;

2、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如指控陈云飞为武侯区政府搭灵堂,辩方提交了被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证明强拆非法,但一审判决回避了这一重要事实。

3、一审法官指挥庭审过程明显不公,部分书证及所有视频录音证据未当庭出示和质证;法官经常粗暴打断辩护律师发言,且无理警告律师两次,而对屡次无理打断律师发言的公诉人则偏袒明显;蛮横打断了陈云飞的最后陈述;

4.法院庭前庭后两次对辩护律师强行非法安检、搜身。

总之,一审法官积极主动作恶太过明显,有望未来被追责。

最后,我们要求复制陈云飞个人书写的上诉状,经交涉,法官最终同意复印。

从成都中院出来,直接驱车赶赴新津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附近午餐后顺利会见了陈云飞,会见持续了约三小时。陈云飞精神状态如常良好,问及囚牢生活状况,谈及以下问题:

1.所内实行违规连坐,一人犯规,众人受罚。

2.所内饮食太糟,作为素食者,无法买到鸡蛋,营养匮乏严重。

3.监室内牢头狱霸猖獗。

4.对所谓违反监规者时有酷刑惩罚,数月前曾因对管教不够恭敬等原因两次遭受戴镣铐惩罚,甚至将手脚多日铐在一起,造成手腕严重挫伤。

最后,我们三人像过去一样做了祷告,互道珍重后结束此次会见。

陈云飞辩护律师:隋牧青、郭海波,2017.5.4

本文发布在 公民人物,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