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为了理想和责任——在公盟成立四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许志永

公盟机构简介:

公盟机构位于北京,是一家非营利性的非政府公益法律组织。主要工作包括:制度研究和倡导、个案法律援助、公共事件参与。

公盟的前身是2003年10月由就收容遣送制度提起违宪审查的北京大学“三博士”许志永、滕彪、俞江和著名维权律师张星水先生共同发起成立的阳光宪政研究中心。2005年6月重新注册法人名称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月29日下午,公盟在北京清华园宾馆举行了“公民参与·公民社会——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暨公盟成立四周年座谈会”。公盟、郝劲松公益法律中心、爱知行、自然大学等公民参政团体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多位学术专家进行了主题发言。

以下是公盟理事许志永博士的主题发言。

许志永简介,1973年生,北大法律博士学位,现为北京邮电大学讲师,自荐当选的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收容制度的发起人,公盟机构理事。

一 、2007年公盟工作的回顾

2007年是公盟稳步发展的一年,围绕我们理想的目标,公盟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法律研究:

我们就中国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仅靠体制内的研究和立法是不够的,中国的公共政策制定需要来自民间的声音,需要客观中立的声音。我们立足于民间,以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公共舆论和立法机关代表提交建议草案,推动立法机关实施改革方案。

2007年,公盟持续推动养犬立法建议项目。

2006年12月初,公盟启动了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项目。在问卷调查和参考世界各城市养犬立法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建议草案)》。我们的立法建议得到了海淀区30多位人大代表的签名支持。在志愿者有效的游说之下,在1月底召开的北京市人大会议上,一位市代表在十多位代表的附议下提出了该议案。虽然该议案目前还没有结果,但全市范围内的养犬问题执法正趋于理性。为了推动立法,我们还会继续努力。就在昨天,一些养犬俱乐部的代表来到公盟办公室一起商量新一轮的立法游说工作。

2007年,公盟启动了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的项目。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项目是公盟本年度计划开展的项目之一,项目的目标在于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公约,同时推动国内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研究范围将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劳动教养条例、选举法等一些具体法律法规。该项目于本年3月启动,中国政法大学姚国建老师、清华大学赵晓力教授、上海法学会周梅燕老师、公盟研究员李方平律师、王建勋教授、滕彪博士、俞江教授等分别负责七个分报告部分以及总的立法建议的工作。

2007年,公盟启动了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项目。

中国正经历着巨大的城市化潮流,过去二十多年以及未来的二三十年,中国将有数亿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如何有序地接纳这样一个群体,让作为城市建设者的新移民获得应有的权利和生活的便捷。公盟的这个项目将深入研究怎样才能平衡城市原住民和新移民的利益,需要制定什么样的细致的标准逐步吸纳新移民,确定一个新移民成为纳税人之后过多长时间可以享有城市社会保障,再过多长时间可以享有子女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等。围绕该项目,在李方平律师带领下,来自韩国的全垠贞等志愿者对一些国家的新市民准入制度进行了调研,针对北京户籍制度背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起草了简易报告。同时,公盟支持程海律师就户籍制度提起诉讼。

2007年,公盟启动了征收法立法建议项目。

2007年5月公盟正式启动中国城市拆迁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研究将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谁通过什么程序有权界定公共利益;第二,如何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我们希望,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各方都是合理的受益者,现代化进程在和谐中完成。杨支柱教授负责该项目,正在进行国内外拆迁征用制度的广泛调研,结合我国现有拆迁制度,准备起草一部新的征收法提交给人大。

2007年,公盟“公民观察”项目取得一定进展。

2007年5月公盟开始公民观察项目,在扬子云负责统领下,我们设立了公民观察网站,在网站开辟投诉通道,就具体重大事项展开调查,以公民的身份监督政府,翠湖湿地问题就是公民观察项目之一。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施行,这将从制度上保障政府公开的进一步落实,也为我们这个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007年,公盟开展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

小产权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关注的是农民处分自己土地和房产的自主权。以宋庄画家土地纠纷案为切入点,我们正在进行调查,希望通过事实论证一个简单的常识,农民不是傻瓜,他们应当有权利决定处分自己的房产和土地。

(二)个案援助:

选择具有制度变革意义的典型个案实施法律援助,通过背景调查、专家研讨、公共压力等方式推动个案的正义同时也推动公众对制造冤案的相关制度的关注,在法律援助成功的同时推出有关制度变革的建议,推动人权保障事业和法治的进步。

2007年,公盟进一步推动河北承德案,并将另外两个死刑冤案纳入共同研究。

我们两次发给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承德冤案的材料,先后至少有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最高法院提交了代表建议。我们把几乎一模一样另外两个冤案——江西乐平案与广东省揭阳案并到一起努力推动,我们召开了“冤案为何得不到纠正——关于刑事再审机制的研讨会”,将三个案件的代理律师联合起来,成立死刑案件关注组,定期开会交换意见。我们会一直努力下去,直到他们获得正义。

2007年,公盟就福州陈信滔案的国家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2001 年2 月20 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警察和黑社会头目徐承平一起策划杀人之后抢劫财产,李方平律师代理受害者陈信滔先生提起民事诉讼。我们不是依据国家赔偿法提起国家赔偿,而是依据民法通则第121条提起民事赔偿,我们期望在推动陈信滔个案获得正义的同时,推动国家赔偿法的改变。

2007年,公盟为狱中死亡的程鹏申请国家赔偿。

1997年9月,河南省修武县25岁的青年程鹏死于看守所,死之后看守所雇人悄悄把他埋掉。其母亲认为程鹏死于刑讯逼供,开始了长达十年的上访。从2006年10月到2007年7月,公盟援助律师李春富、江天勇就国家赔偿问题先后四次到焦作市与有关部门交涉。目前,此案仍没有结果,但我们不会放弃。

2007年,公盟为山西黑砖窑案件申请国家赔偿。

黑砖窑事件被媒体披露之后,部分受害者得到了政府出面发的“慰问金”和“工资”,对于他们受到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赔偿。虽然部分受害者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由于加害人也没有多少钱,他们获得赔偿的概率极低。从法律上讲,黑砖窑受害者长期被非法拘禁与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政府应当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8月21日,受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的委托,我和滕彪律师前往山西洪洞县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国家赔偿。当然,结果是令人遗憾的,一审法院不予受理,二审期间有关部门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使他们签字撤诉。我们感到最难过的是,他们因为不识字被骗成为黑窑奴工,他们再次因为不识字被骗而撤诉。

(三)公民参与:

与典型个案和公共政策研究相比,公民参与是非诉讼方式的公共事件参与,我们借助事件发出自己的声音,进行深入调查,批评不适当的决策和行为,指出背后的制度性问题,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引导政府逐渐用民主法治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逐渐熟悉现代文明的治理方式,推动社会进步。

2007年,公盟参与了反乙肝歧视行动。

李方平律师与蔡皓东医生联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公民提案”,建议审查易导致乙肝歧视的15部法规。旨在通过公民提案的方式向本次会议表达“保障乙肝病原携带者平等教育和工作机会”的诉求,呼吁国家为构建消除乙肝歧视的“和谐社会”提供相应的立法保障。

2007年,公盟针对“钉子户事件”召开有关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

针对“钉子户”公共事件,法律人应当发出声音,为此,公盟于2007年3月30日组织了“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与会嘉宾包括清华大学的赵晓力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周泽教授、杨支柱教授,华新民女士等。会议就中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2007年,李方平律师、王利平律师给信息产业部提出“要求查处电信、网通垄断行为”的公民建议。

2007年5月22日,公盟研究员李方平律师和王利平副教授联名向信息产业部发出请求函,在这封请求函中,李方平和王利平对中国电信、中国网通达成互不竞争协议,形成南北寡头分治局面的行为进行了抨击,他们呼吁信息产业部对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南北垄断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2007年8月1日,信息产业部就上述请求函给予了书面答复,并表示将严格实施电信部门市场监管,加强对竞争行为的监督和引导,制止有损用户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2007年,公盟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就纸包子事件发出联名呼吁,认为訾北佳不构成犯罪。

这是一个涉及新闻自由的问题,虽然结果并不理想,但我们尽力自己的努力。

2007年是公盟稳定发展的一年,这一年我们的发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选择的项目更加具有建设性,另一方面,这和整个社会大背景密切相连。2007年,中国社会更加开放,政府更加温和,网络和媒体更加开放。和2006年相比,2007年公民维权的几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比如重庆钉子户、厦门PX项目等,公民取得了胜利。中国公民社会正在迅速成长。

2007年10月,中国的执政党提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这也是我们的理念。2007年年末,公盟面临新的改革,我们努力把公盟组织运作规范化。就在昨天我们召开了理事会探讨了公盟的运作方式改革,我们确信,公盟应当成为优秀公民的联合,公盟是大家的,公盟属于所有坚守良知和正义愿意为我们这个民族实现和平宪政转型承担历史责任的优秀公民。如何让公盟成为一个对社会进步具有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公民团体,我们正在思考,在尝试。

二、为了理想和责任

2003年7月的一天,张星水律师打来电话,相约见面,提议成立一个公民参政组织,这次见面对我们过去几年的工作乃至更长久的未来都可能产生影响深远,这次见面是公盟的起点。

成立一个公民参政组织,我在读博士期间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当时考虑的是,到底是以律师事务所的方式还是NGO的方式。后来我们选择了NGO的方式,虽然注册是公司,但完全是非营利的,主要是考虑组织的公信力问题,我们必须强调,这个组织的存在是为了良心和正义,不为任何经济利益。

2003年10月28日,我们注册了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张星水、滕彪、俞江和我是理事,网站的名字叫“阳光宪政”,阳光、宪政,这是我们的理想。2005年,我们原机构的名字阳光宪政重新注册为公盟。过去四年来,我们参与了孙大午案,我们起草了宪法人权修订条款建议,我们参与了南方都市报案,我们一直在代理承德四公民冤案,我们参与了陕北民营石油案中营救朱久虎律师,我们起草人权发展报告,我们代理福州枪案受害者民事赔偿,我们起草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我们关注打工子弟学校被取缔问题,我们代理黑砖窑受害者国家赔偿,等等。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实践我们的理念——为了公共利益,为这个社会踏踏实实做好事。

我们从不隐瞒自己的理想,公盟是一个公民参政组织。一谈组织,而且是关于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参政组织,总有人会觉得敏感,甚至觉得恐惧,这是长期野蛮的政治传统在国人心中形成的阴霾。在漫长的专制历史上,国家无论姓秦、姓李还是姓朱,一直都是某个家族或者利益集团所有。江山是打下来的,人民,如同牲畜一样都是江山的附属物。打江山是为了坐江山,本应代表人民的公共权力成了少数人私欲的工具,于是,为了争夺权力,政治成了阴谋诡计不讲道德没有底线的代名词。政权更替常常伴随着“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惨烈,人民在巨大的灾变面前像蝼蚁一样无声无息。也许,我们无法评判历史是对还是错,但是至少到了21世纪的今天,如果我们的政治依然不能摆脱历史的阴霾,我们这个民族就不可能走向现代文明。

我们想以自己的行动告诉同胞,政治应当是美好的,我们想以自己一生的努力告诉同胞,政治可以是美好的。我们要让国民相信,阴谋诡计残暴血腥的政治属于遥远的过去。今天这个文明的世界上,尽管政治并不完美,但政治已经是公开的公平竞争,政治是为公众谋福利的事业。我们的国家也应该这样,从事政治并不都是意味着为了赤裸裸的权力欲望,而是为了一个美好的社会,为了我们心中的理想。我们的目标是为了建立一套能够有效约束权力的宪政制度,我们所有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权力,而是为了约束权力。我们的道路不是革命、暴力和阴谋,而是公民参与、民主与法治。我们的行为方式不是激情冲动,而是理性、坚韧和建设性。我们相信,这样纯粹而一致的思想和行为一定能结出美好的果实,一定能实现政治文明的理想。

我们没有恐惧,我们因为自己纯洁的理想而自信。我们坦坦荡荡为这个社会做好事,我们要努力成为未来中国优秀公民的典范。我们相信这个时代,相信我们国家的未来,无论经历多少挫折,我们依然满怀乐观的期望。

今天,我们聚集到这里,是为了一个古老民族的现代化梦想,是为了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无数先辈们为之奋斗的高贵理想。和一个世纪以前——1907年相比,我们该是多么的幸运。今天,人类正进入一个新的文明时代,民主、法治与人权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即使最卑劣的独裁者也不得不宣称——国家属于人民,他们也崇尚民主。今天,公民社会正在迅速成长,环保、艾滋病、法律等越来越多的领域那些热心公益把捍卫公共利益作为人生价值的公民们正在执着而坚韧地推动社会的进步。今天,中国执政党体制内有无数的优秀公民正在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推动这个国家的进步,无论我们处在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我们在并肩努力,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和责任——为了一个现代文明的中国,为了让我们这个民族世世代代生活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一个自由公正的社会。

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年代,无论经历多少困难,我们理性地执着地看到了希望,公盟的存在和发展本身就表明这个时代的希望。我们有信心通过我们这一代人的努力,在公民社会中成长为健康理性的公民参政力量,与体制内外所有坚守良知正义的优秀公民一道推动中国的和平宪政转型。我们相信这个时代,我们相信这个民族的命运,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动荡和苦难之后,我们终将迎来新世纪宪政文明的曙光。我们是一群理想主义者,我们活着我们思考我们行动是为了理想和责任。谢谢大家!

许志永
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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