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淦:就天津检察院办案人员和驻看守所检察官违法渎职行为敦促书   

本人自2016年1月8日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以来,包括之前的秘密关押。本人一次次要求会见驻所检察官,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转告了驻所检察官。但是驻所检察官不来见我,至今我未见其人。案子在审查起诉阶段,我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宫宁和谢景春两位检察官,举报控告办案单位、关押场所的安少东、袁溢、管进童等人对我犯下的酷刑虐待、人格侮辱,强迫接受采访,胁迫我放弃请律师的权利,侵占我个人财物等等罪恶。但两位检察官渎职不受理,谢景春更是恬不知耻说:“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是刑讯逼供。”正是由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及第二分院的检察官不履行职责,本人至今仍遭受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的虐待。

但我的遭遇并不是个别案例。正是由于他们渎职不作为,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的违法现象非常普通、严重。在我所羁押过的几个仓室里,据我调查了解统计(经济案除外),有70%的嫌疑人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有不少人财物遭办案人员无手续地私自侵吞。他们要么见不到驻所检察官,要么案子到检察院、法院时,向他们反映,石沉大海没有下文。如果检察院愿意履行职责,我愿意提供名单。

据此,本人敦促天津市检察院履行职责,接受我的举报,查处办案单位、羁押场所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驻所检察官、宫宁、谢景春的渎职责任。

以上敦促看起来有些天真,我无非是想让大家看看一群口喊法治的司法人员如何知法犯法。让公众知道真实的司法环境。就如大家看到的8.12天津瑞海爆炸案,几十名被告一审判决后都未上诉,其中真正真相是什么?大家永远不知道!若不是他们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我也如大家一样不知真相。另外,和我关在一起的一名仇姓的涉嫌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当事人不愿意接受采访,看守所竟然安排同仓室的嫌疑人接受采访。许多真相就是如此令人匪夷所思。

最后,和写我起诉书的宫宁、盛国文、曹纪元三位检察官说一说。如果我是你们的亲友,我都替你们感到害臊。起诉书写得像表扬信一样,满纸都是文革腊肉腐尸味。让人以为这是秦二世、赵高时代的罪状。

敦促人:吴淦
二0一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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