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品健:一个身处社会底层又很不幸的男人的凄凉人生!

我饱含着泪水、强忍着悲痛,来思考这样一个另类的问题并完成这样的一篇文章的写作。在写作这篇文章之前,我已经哀伤了一天一夜。特别是昨天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直沉浸在对一个与我没有太大关系的委托人的去世的悲痛当中。

他是我的一个委托人,中年男子,因为他那未满16周岁的儿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委托我为他的儿子辩护。我是去年8月份经我的学生介绍认识他的,他是我的学生的堂哥。我本来想收费一万二千元的,刨去一千多块的税费,剩下一万来块的律师费,对于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来讲,凑合着吧。可是,我的学生替他求情,说他经济很困难,没有固定收入,身体又有病,能不能少收他一点。我说居然如此,那就收八千元吧,不能再少了,从广东跑到广西出差,从侦查到审判,也是很辛苦的。手续办好之后,我就开始为他跑这个案件。

每次去来宾办案,主要是我的学生接待我,因为我的学生是个警察,有固定收入,身体也比较棒,但他通常也在旁边做陪。有几次我们一起吃饭,点了三个人的菜,可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只要了一小碗粥,只是慢慢地喝他那碗粥,对于桌面上的其他菜无动于衷,默默地看着我们吃。我们每夹一次菜都劝他多吃一点,劝他不要那么客气,否则三个人的菜吃不完就会浪费。可是他还是一动不动,或者象征性地在碗的边缘夹一小块配菜,小心的嚼着。
有一次我到来宾出差办案,我的学生正在值班,不能陪我。于是就叫他过来接待和陪我。我的学生嘱咐他先找个地方请我吃饭,然后再带我去办案。他从来宾的城西骑电动车到城东来接我,把我接到以前我们曾经在那里吃过饭的饭店点了两个人的菜,菜上齐我就客套地劝他吃菜,没想到他说他刚才已经吃过了,他在家吃过粥了才出门。我的天啊!你干嘛不早说啊!把我从那么远的地方、拉过几条大道跑到这里、点了两个人的菜,你才说你已经吃了!这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中吗?如果你已经吃了,我们又何必跑那么远过来点菜,随便在路边吃个快餐不就好了吗?唉~真是太实诚了。后来我只好自己一个人努力地吃,但最后还是浪费了差不多一半的菜。

我去办他儿子的案件,有几次是我的学生陪同,有几次是他陪同。有一次天下大雨,我们又没有车,打车又怕增加他的负担,不让他去又怕他太过牵挂被关在看守所的儿子,最后只好让他骑着电动车送我去看守所。一路上很是颠簸,时不时还会压过路上的积水,打湿了我的鞋子。我坐在后面、躲在雨衣里,除了鞋子和屁股有点湿,其他没什么大碍;但他坐在前面,把住车头,雨衣的帽子戴得很不稳,老是往前倾斜挡住了视线,为了确保行车安全,他最后不得不把帽子甩开、直接把头露出来,一直冒雨把我送到看守所。到达看守所时,我看见他满脸都是雨水,头发全都湿了。

上文提到他用电动车拉着我从城东跑到城西,在城西吃完饭后又拉我到城南新区检察院那里阅卷。城南新区是新开发的城区,离市中心很远,由于我们都不认识路,骑着电动车瞎逛了好几条大道,后来不得不打开百度地图导航,才找到了检察院。来到检察院的时候,还没到上班时间,我们只好在外面等候。大概等了半小时,检察院接待大厅开门了,我叫他跟我一起到里面去,我去阅卷,他自己在大厅里看电视等我。但可能是基于对政法机关的畏惧心理吧,他没有到里面去等我,而是在外面找一棵小树蹲着,一蹲就是一个多小时。在检察院阅卷折腾了好久,因为检察院没有事先把卷宗刻录到光盘里,我来要求阅卷的时候,才匆匆忙忙地刻录,从下午三点一直弄到四点半,才能拿到光盘。我出来的时候,他二话不说,没有丝毫埋怨,就急匆匆地把我拉到市中心的看守所了。

自从阅卷回来之后,我就很少跟他联系了,因为案件出现了管辖权不明的情况。基层检察院认为该案人命关天,有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所以就移送市级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一移送就多出了一两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来。市检审查完之后,认为该案尽管涉及人命,但根据案情,两个未成年人均不可能判处无期,又把案件退回基层检察院了。

这么一移一退,整个审查起诉就总共花了四五个月的时间。在这四五个月的时间里,由于案件没什么新进展、也没什么新材料可调取,我就一直没有再去,也就一直没有再见到他。

当我接到法院开庭通知时,我想因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他作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院肯定也是通知他了的。所以我就一直没有跟他联系。等我回到南宁,准备开庭的时候,我打了他的电话,打了好几次,有时候没人接、有时候打不通。我就觉得很纳闷:再过几天就要开庭了,做为被告人家长怎么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的小孩的案件呢?不主动跟我联系便罢了,我打那么多次电话竟然都不接?不过,不管能不能联系上家长,我都会做好参加庭审的准备并按时出庭。联系不上家长,最多就是差旅费没人报销,那也无所谓,反正就几百块钱。

没想到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有气无力地说:他最近生病了,一直卧床不起,有时睡得昏昏沉沉的,听不到手机响;有时候听到手机响了,也没力气接听。我当时没想到他的病会严重到这种程度,以为他正值壮年,病几天就会好的。我就交代他说:过几天你儿子的案件就要开庭了,我要提前一天过去,你做好接待准备,我在开庭之前还想去会见一下你的儿子。我想特别提醒他要准备几百块钱的差旅费。他说:他病得很厉害,不知道能不能亲自接待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带我去看守所会见,他叫我有什么事找我的学生商量,因为他时常神志不清,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我见他这种情景,就没有跟他多说,叮嘱他注意休息,安心养病,我会尽心尽职为他儿子辩护的。他没说什么就挂掉电话了。

开庭前的一天,我又打了他的电话,告诉他我准备出发了,估计什么时候会到,问他在哪里和我会合,一起去看守所。他还是有气无力地、很小声地说:“我可能没力气陪你一起去了,不过你先到我家所在的街道口,到了之后打我电话,我尽量安排人陪你去。”我到了来宾之后,找个地方把车停好,打了他的电话,见没接,我就没再打,直接打了一辆三轮车去看守所。会见完了之后,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情况,也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我的学生年底工作也很忙,所以就没再和他们联系,我自己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落脚休息,准备第二天的庭审。

当天晚上,他们家人都没有一个人与我联系,我觉得很奇怪。明天就要开庭了,我大老远跑过来要开庭,这种情况通常要跟委托人见个面,就算不一起吃个饭、接风洗尘什么的,也应该见个面讨论一下明天开庭的情况啊。可是,竟然联系不上。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吃完早餐我就打电话给他,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开庭,如果去的话,我就过去接他。他说,他病得很重,去不了……后来还讲了一两句话,但由于声音太小又含糊不清,我没听清楚。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他不去开庭了,因此,我就安慰他说:没关系,你不去就不去吧,我自己去也行。

去到法院之后,审判长问我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呢?我说他得了重病,现在卧床不起,来不了。审判长说:法定代理人不来,这庭开不了的啊,庭前我们已经提前三天通知到庭了的。审判长匆匆忙忙地又给他打了电话,见没人接,又打他老婆的电话,催她快来。大概过了四十分钟,他老婆来到了,法庭审理正常进行。

庭审结束后,他老婆跟我说,由于他重病在身,招待不周,实在不好意思,昨天晚上未能接待我,还请多多原谅。我说:没关系,反正又不是第一次来。后来,他老婆向她妹妹借了几百块钱,把差旅费支付给我并告诉我说,他病得太重了,今天早上不得不送到医院住院去了,庭审完了之后,他们就得马上去看他了。我下午由于在其他地方还有案件要办,就直接出发了,没有去医院看他。

我一直以为他只是象其他普通病人一样,病几天就好了。没想到,2月13日晚,我的学生突然在微信里告诉我说,他病得很重,看样子撑不了几天了,估计就这几天就要去了。我看到这个消息,非常惊诧,以前跟他交往的时候没听他说有什么不治之症啊,怎么这就一病不起了呢?而且那么快、这几天就要去了?!

我非常着急,我说:“他儿子还关在看守所,一审还没判决呢,父子没能见上一面就这样去了?!”我学生说:“没办法啊,我们在这边已经很努力了,跟看守所的领导求了很多人情,人家就是不给见最后一面。”我说:“现在一审还没宣判,从法律程序上来讲家属的确不能探视,但是这种生死离别的最后一面,看守所应该格外开恩啊,哪有这么不近人情的法律呢?!”我的学生又说:“我以前还是看守所的警察呢,我回去跟他们求情,他们都不通融。”我说:“那等会你去看他的时候,一定要录一段视频留给他儿子,叫他跟他儿子说几句话,算是遗言吧。要不然,他儿子刑满释放出来,见不到他爸爸,他会痛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的。”我学生说:“我尽量吧!”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我的学生发来两段小视频,第一段看见他躺在病床上,我的学生在旁边鼓励他,叫他坚强一点,一定要撑过难关,但没听到他有什么反应,只是定定地看着天花板。第二段视频,看见他坐起来,我的学生在跟他说话,他的两只眼睛茫然地转动了一下,似乎没有听懂我的学生所说的话。

我问:“为什么不让他说句话?要给他儿子留下遗言啊。”我学生说:“我也想录视频啊,问题是他现在说不了话,神志不清,连我都不认得了。”

唉……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天的早上,当全世界的人们都沉浸在情人节欢愉之中的时候,当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互相祝福情人节快乐的时候,他的另一个堂弟发朋友圈说:“我还以为今天能见你最后一面,匆匆赶到,你竟然走了!我们再次失去了一个兄弟!走好!”我看到这个消息,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我知道,他走了,真的走了。

接着,我在微信里看到我的学生对我说:“我的堂哥走了,走得那么匆忙。”是啊,我跟他认识才半年,没想到见证的竟是他人生中最后的半年;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没能等到法院对他儿子的一审判决,他竟然没能跟身陷囹圄的儿子见上最后一面……就这样,他匆匆地离去了,抛下了他的妻子,抛下了他那还关在看守所的儿子,抛下了他那个一无所有的家。

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又问:“他临死前没有对他的儿子说什么吗?”我学生说:“没有,只是流泪而已。”

一个身处社会底层的男人、一个又很不幸的男人,就这样凄凉地离开了人世,享年41岁。

转自:正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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