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清:长沙霾中忆天勇

江天勇

2016年12月28日,为办谢阳案,我困在长沙——看守所要用足“48小时内应当安排律师会见”的最后一分钟,才能让我见谢阳。在焦急的等待中本来心境就不好,天公又通人性似的应和着——雾霾遮天蔽日,整个长沙仿佛潜入茫茫的霾海里。想出去遛躐看看长沙的雾景,不戴口罩像我这样的肺功能断不可为;戴口罩吗?我前一天才从成都飞来,在那,戴口罩是有伤党国脸面的,是要被有关部门喝茶约谈、或被传唤查明动机的。不知长沙如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凡事以不误正事为原则,我就只好忍痛舍弃,一个人闷在宾馆的寓所里。长沙是我的故乡,朋友颇多,闷得太久了,想邀朋友过来吃饭聊天。正要打电话时,我想起了因关注谢阳而被失踪的江天勇律师。在吃饭也有可能被犯罪的“盛世”里,为了消除当局假想我聚众关注谢阳之惧,也只好作罢!一切为了明天的会见不出纰漏。于是在宾馆静思与天勇相识的点滴。

天勇与我初次见面于2011年秋初,之前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网上也有过交流,有共同的政治理念。故虽初次见面,却又似相知相熟的朋友,彼此倾吐衷肠,毫不防范对方——那是“茉莉花”风暴落幕不久,天勇刚刚从被指定监视居住的魔窟中出来,到广州后通过吴镇琦律师约我到其住处聊。我虽出来有三、四个月了,但恐惧仍挂在脸上,这也许是所有动物受惊后的共性吧,需要时间来抚慰。看得出,他的脸上亦如此,虽也有笑声,但逃不出一个同样受惊者的眼睛。我们互相交换了被指定监视居住魔窟中种种酷刑和非人道折磨。没有高调,平平常常,话虽不多,句句实在!像一对刚逃出围猎场的兔子,相互舔舐对方的伤口和血迹。

我们命运相似,我们都当过老师,都曾怀着一个济世的梦,半路出家考律师。生在这个时代里,活着固然想给这个世界做一点事,添一份光明。然而,我们得到的却是侮辱和牢笼。我曾二次正在执业被抓坐牢,在看守所里,我见过形形色色的泼皮无懒,或生活所迫偶尔失足的社会底层者,为了多吃一口饭,是怎样将兽性的丛林法则和只有人性才具有的奴性完美地集于一体。我杂在中间被他们欺侮过,但我受得了,因为这不过是动物的生存法则而已,并未伤及你的灵性。然而,在被指定监视居住的魔窟中,我们不仅要受酷刑的折磨,我们作为人的灵性还要遭到践踏和蹂躏。我们没有罪,我们只是追求光明与正义,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为当权者所不容。他们为了打断我们的脊梁、自信和傲骨,他们要我们不停地写悔过书、保证书、自污、自辱……;还要媒体先审在电视上认罪自辱;听北京的其他朋友说,他们要戴黑头套,北京的政治警察还逼他们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在中国有的是虐杀知识人灵性的遗法,雍正之于钱名世;毛泽东之于邓拓、吴晗……,从此让你自卑、让你的话语权自我剥夺,让你心中的光明被熄灭,让你的傲骨被折断。

我完全不明白这帮家伙究竟要把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和还有点灵性的人要整到什么地步才肯罢休?猫在吃老鼠之前,必先戏弄它以彰显自己变态的虐待狂和优越感,让你自惭形秽!这种残酷比一切肉体上的戮杀更为邪恶!

天勇知道他们的企图。为了重振我们的自信!重新燃起我们心中的希望之火!在广州几十人的聚餐上,天勇坦坦荡荡地向世人告白:为了不让自由之火熄灭,他写很多悔过书、保证书,但没有出卖灵魂和朋友!不要纠结于此而中了魔鬼的圈套!从此,我们、还有被迫写过保证书的信仰者(如法轮功修炼者)昂首挺胸坦然面对,将雍正、毛泽东等魔鬼虐杀灵性的遗法破解于无形!

天勇自然直率,少于世故。确实也得罪过人,也许有些责任在天勇这边,但那是朋友间的误会和真诚,是公而非私。是梅槐花枝上的刺头。与之交往有安全感。他对中国的民主事业在滋念滋,不计外界的毁誉。

“茉莉花”事件后。原以为广州民主活动受到重创,广州应该会清静一段时间了。没想到我们出来后,广州的民主活动不仅没有消停,反而比之前更活跃了,也增添了不少新人。正如林子大了,也就什么鸟都有。人多了,自然各种意见也就多起来了,免不了有观点之争,这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民主就是这么回事。但由于缺少民主规则的训练,其中也不泛夹杂少数个人恩怨之争。虽然现阶段我们不可能有组织,也不可能有谁领导谁的问题。但天勇不怕别人误会其自视民主大佬指挥别人,他非常关心广州民主活动的健康发展;针对广州律师之间的不正常争吵,大概是2014年上半年,天勇特地从北京到广州,希望我从中劝和。然而我无心介入,我也无此威望。并非乡愿圆滑,而是在民主无序时,需要冷观静察!

针对抓“特务”的互相指责,天勇非常痛心地对我说:“广州冒头的律师不少,但没有湖南、山东律师那样有战斗力,律师间不要这样互耗了。单就律师业务这块没什么‘特务’工作可做的,一切程序都是公开的,没什么秘密可保,就算他是国保‘线人’也没什么可怕的,该做的事他也得要做,我们律师都专业人士,谁也蒙不了谁!只要一件越轨,马上就会穿帮、报废!”。

因我没有答应他这一请求,不知他还找过别的律师没有?由此可见,不难看出天勇对民主法制事业的真诚和执着。所谓“劝和”者,我以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要不有涉事者双方的请求;要不是德高望重者得到涉事双方的认可或尊重,否则就会落个“自讨没趣”。然而,天勇不在乎会不会有“自讨没趣”的结果发生。

天勇本可成为一个盆满钵满的商业律师,然而他一直战斗在追求中国民主法治的第一线。十年前为弱势群体维权,为法轮功信仰群体甘冒被打被丢牌的风险,捍卫国家法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在营救高智晟律师、陈光诚等受难同胞中有他的身影。果不其然,他被“丢牌”了,但仍保有律师资格。莫大的中国他竟成立不了自己能掌控的律师事务所,也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敢接收他执业。失去了以律师身份执业的平台,并未使他退缩,而且他越战越勇。有人称其为律师界的“侠”,名符其实。“茉莉花”事件后,为揭露“洗脑班”这一法外施刑的罪恶机构,他先在四川被拘、被打,后又在黑龙江的建三江被拘达一个多月,还被打断几根肋骨。

前两年天勇和其他二个律师在微信上撮合由理念相近的律师参与的“中国人权律师”聊天群,以交流律师业务、办案经验,及传播民主法制。然而为当局所不容。各地律师均遭司法行政的约谈警告。后因意见分歧,他沉默了一段时间,听说在群里还与李和平律师“对骂”过。

“709”律师被大抓捕后,在网上也很少看到他的发言。有人说他退隐了,但我坚信在这波民主大潮中天勇绝不会缺席!我太了解天勇了。果不其然,去年李和平被抓,他嘱我为和平写点东西;今年他又身体力行跑到湖南长沙声援谢阳律师,结果被失踪。据网传是因别人的身份证购票,他拿此票乘车被抓。这并不是法律禁止行为,不存在伪造身份证的嫌疑呀!就如用你的身份证购台手机或电话卡给我使用一样,这是我们之间可以任意处分的私权利啊,至于铁路部门有此禁止性规定,姑且不管其是否合宪合法,也未触犯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何至于竟被失踪?!天勇是一个有自由之身的合法公民,为什么亮明自己的身份就不能自由迁徙,这是什么世道?!

天勇,你在哪里?朋友猜测你可能还在长沙,和谢阳关在同一看守所。我刚从会见谢阳的看守所出来,我正沐浴在长沙的雾霾之中,我们近在咫尺,我又能为你做点什么?唯有写东西寄托我对你的思念!相信:天下没有不散的“霾”!!

写于2016年12月29日修改于2017年2月2日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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