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以来,雾霾问题一直是影响民生的大事,只有雾霾一天没有消散,雾霾就永远会是公众最为关注的公共话题。2016年末,媒体报道称雾霾严重时中国有12个省市高达5亿人的生活正宠罩在雾霾之中,成都雾霾严重之时,市民发起“戴口罩上街散步”的抗议行动,被当局视为比雾霾本身要严重一万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于是动用大量的警察特警,封锁街道广场,抓捕在街上逗留的戴口罩市民,市民希冀以“戴口罩”的形式唤起当局正视雾霾、有效治理雾霾的愿望就这样被镇压在无声中,与此同时,成都一些学校甚至下发禁止学生在学校戴口罩,禁止室内安装空气净化器,禁止集会的通知,网络上那些问责政府、抗议政府不作为的文章更是被闪电般删除。然而,雾霾并不会因为维稳式的压制而消散,反而以包裹一切的无形态势迎接了中国的2017年新年。
雾霾到底是什么,何以形成了雾霾?
中国政府一直自称是负责任的大国,但是数年来倾其所能地研究对雾霾形成的原因,却并没有给民众一个合理的、公开的交待,近日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对此,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认为:“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的一种,自然灾害是不能被人的力量所控制所引发。霾的产生与人类活动紧密相关,因此将霾纳为自然灾害违反科学规律”。
由于政府多年来治理雾霾并未见显著成效,一些地区空气污染反而越来越严重,因此民间普遍认为发布所谓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只不过是政府在逃避、推卸责任。北京程海等律师在“政府不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中,“根据有关专业部门分析,北京年平均PM2.5排放中,燃煤占26%,机动车19%,餐饮11%,工业10%;京津冀地区的主要污染来源则是燃煤34%、工业15%、机动车16%(其中货车为主)。此外,河北和天津地区的燃煤、化工、重金属冶炼都是重金属污染的来源。”并依据“医学界报道,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1.危害呼吸系统,容易引发急性鼻炎、支气管炎,严重可能引发肺癌;2.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可能诱发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使慢性支气管炎出现肺源性心脏病等;3.影响男性生殖能力;等等。近几天的北京的持续雾霾,造成了原告外出呼吸雾霾空气时呼吸道和咽喉刺激疼痛、胸闷、头痛、眼睛干涩疼痛等症状。”程海等律师以事实和数据为根据,认为政府部门因为没有依法履行防止和治理雾霾的法定职责,应当被确认为违法,并要求对因此导致空气质量被污染,公民的生存环境严重恶化而对原告造成的人身侵害进行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
良好的环境是生存权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而生存权包括健康权和生命权。就当下中国恶劣的空气质量而言,中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的生存权在遭受着日益严重的侵害,而这只是目前能够看得见的后果,试想,在连呼吸都困难、出行需戴防护口罩的国度里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在十年、二十后他们就会自然地结婚、生子,在他们的遗传基因里雾霾危害的后遗症就会延续在下一代身上,这才是最可怕的无法预知的后果。
中国政府出台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然而,由于贪污腐败导致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各级政府为了保证GDP的增长,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数年前北京更是将污染严重的企业外迁至河北等地,以至于河北在全国污染严重的十城市中占据七个城市。由于河北污染久治无力,又决定将河北中小型企业尽可能地外迁至山东、天津郊区县等地,一般而言,雾霾严重时勒令企业停工停产,一旦雾霾有所缓解,企业照旧在不达标的情况下进行生产,这种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只能是自欺欺人,而迁移式的治理更是贻害无穷。如此的恶性循环,如何才能真正地治理好雾霾?
以行为艺术的形式戴上口罩抗议的公民被警察带走了,拍摄有关雾霾照片的摄影师被带走了,撰写有关雾霾的文章的作家被带走了……一时间,所有有关雾霾的话题和行为都与政治挂上了钩,当雾霾来袭时,政府做的不是收集数据,分析成因,反省自责,制订对策,公布真相;而是不准带口罩,不准谈论雾霾,不准抗议,不准集会示威,不准问责政府,不准说是雾霾引起了病人的呼吸道疾病……这就是雾霾锁国之下的中国!看来,光靠政府的承诺,立法,逃避,压制民间抗争,丝毫也不能减轻雾霾的污染对民众生存环境的继续侵害,而“移民”式的逃避也并不可能适合每一个中国人。那么生活在“寂静岭”一般被雾霾包裹的国人,该怎么办?
拥有健康的呼吸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不仅拥有戴口罩的权利,还有戴着口罩抗议的权利,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有问责政府治理不力的权利,有游行示威的权利,我们还有收集、分析、整理、研究有关雾霾可能会给人身体造成多大伤害的权利,有就健康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权利,有起诉政府不作为的权利,有撰写、发布有关雾霾信息的权利。我们可以是一个个体的人,也可以是一个公益的小团体,还可以是素不相识的所有人。大家一起来行动起来,为了每一个人都能够自由地呼吸,为了我们的国家和民众不再被雾霾包裹。而政府,对以上种种履行公民权利的言行,没有压制、迫害的权力,政府该做的,是抛弃维稳思维,改变与民对立的现状,不再把所有良性的公民行动都视为洪水猛兽和敌对势力,以诚实的善意与民间合力,在有效监督和有序监管之下,实现让碧水蓝天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中国梦。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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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恭敏:公民有戴口罩的权利
数年以来,雾霾问题一直是影响民生的大事,只有雾霾一天没有消散,雾霾就永远会是公众最为关注的公共话题。2016年末,媒体报道称雾霾严重时中国有12个省市高达5亿人的生活正宠罩在雾霾之中,成都雾霾严重之时,市民发起“戴口罩上街散步”的抗议行动,被当局视为比雾霾本身要严重一万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于是动用大量的警察特警,封锁街道广场,抓捕在街上逗留的戴口罩市民,市民希冀以“戴口罩”的形式唤起当局正视雾霾、有效治理雾霾的愿望就这样被镇压在无声中,与此同时,成都一些学校甚至下发禁止学生在学校戴口罩,禁止室内安装空气净化器,禁止集会的通知,网络上那些问责政府、抗议政府不作为的文章更是被闪电般删除。然而,雾霾并不会因为维稳式的压制而消散,反而以包裹一切的无形态势迎接了中国的2017年新年。
雾霾到底是什么,何以形成了雾霾?
中国政府一直自称是负责任的大国,但是数年来倾其所能地研究对雾霾形成的原因,却并没有给民众一个合理的、公开的交待,近日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对此,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认为:“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的一种,自然灾害是不能被人的力量所控制所引发。霾的产生与人类活动紧密相关,因此将霾纳为自然灾害违反科学规律”。
由于政府多年来治理雾霾并未见显著成效,一些地区空气污染反而越来越严重,因此民间普遍认为发布所谓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只不过是政府在逃避、推卸责任。北京程海等律师在“政府不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中,“根据有关专业部门分析,北京年平均PM2.5排放中,燃煤占26%,机动车19%,餐饮11%,工业10%;京津冀地区的主要污染来源则是燃煤34%、工业15%、机动车16%(其中货车为主)。此外,河北和天津地区的燃煤、化工、重金属冶炼都是重金属污染的来源。”并依据“医学界报道,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1.危害呼吸系统,容易引发急性鼻炎、支气管炎,严重可能引发肺癌;2.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可能诱发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使慢性支气管炎出现肺源性心脏病等;3.影响男性生殖能力;等等。近几天的北京的持续雾霾,造成了原告外出呼吸雾霾空气时呼吸道和咽喉刺激疼痛、胸闷、头痛、眼睛干涩疼痛等症状。”程海等律师以事实和数据为根据,认为政府部门因为没有依法履行防止和治理雾霾的法定职责,应当被确认为违法,并要求对因此导致空气质量被污染,公民的生存环境严重恶化而对原告造成的人身侵害进行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
良好的环境是生存权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而生存权包括健康权和生命权。就当下中国恶劣的空气质量而言,中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的生存权在遭受着日益严重的侵害,而这只是目前能够看得见的后果,试想,在连呼吸都困难、出行需戴防护口罩的国度里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在十年、二十后他们就会自然地结婚、生子,在他们的遗传基因里雾霾危害的后遗症就会延续在下一代身上,这才是最可怕的无法预知的后果。
中国政府出台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然而,由于贪污腐败导致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各级政府为了保证GDP的增长,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数年前北京更是将污染严重的企业外迁至河北等地,以至于河北在全国污染严重的十城市中占据七个城市。由于河北污染久治无力,又决定将河北中小型企业尽可能地外迁至山东、天津郊区县等地,一般而言,雾霾严重时勒令企业停工停产,一旦雾霾有所缓解,企业照旧在不达标的情况下进行生产,这种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只能是自欺欺人,而迁移式的治理更是贻害无穷。如此的恶性循环,如何才能真正地治理好雾霾?
以行为艺术的形式戴上口罩抗议的公民被警察带走了,拍摄有关雾霾照片的摄影师被带走了,撰写有关雾霾的文章的作家被带走了……一时间,所有有关雾霾的话题和行为都与政治挂上了钩,当雾霾来袭时,政府做的不是收集数据,分析成因,反省自责,制订对策,公布真相;而是不准带口罩,不准谈论雾霾,不准抗议,不准集会示威,不准问责政府,不准说是雾霾引起了病人的呼吸道疾病……这就是雾霾锁国之下的中国!看来,光靠政府的承诺,立法,逃避,压制民间抗争,丝毫也不能减轻雾霾的污染对民众生存环境的继续侵害,而“移民”式的逃避也并不可能适合每一个中国人。那么生活在“寂静岭”一般被雾霾包裹的国人,该怎么办?
拥有健康的呼吸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不仅拥有戴口罩的权利,还有戴着口罩抗议的权利,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有问责政府治理不力的权利,有游行示威的权利,我们还有收集、分析、整理、研究有关雾霾可能会给人身体造成多大伤害的权利,有就健康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权利,有起诉政府不作为的权利,有撰写、发布有关雾霾信息的权利。我们可以是一个个体的人,也可以是一个公益的小团体,还可以是素不相识的所有人。大家一起来行动起来,为了每一个人都能够自由地呼吸,为了我们的国家和民众不再被雾霾包裹。而政府,对以上种种履行公民权利的言行,没有压制、迫害的权力,政府该做的,是抛弃维稳思维,改变与民对立的现状,不再把所有良性的公民行动都视为洪水猛兽和敌对势力,以诚实的善意与民间合力,在有效监督和有序监管之下,实现让碧水蓝天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中国梦。
转自: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