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时世,抱团取暖:2017年劳工界新年献词

刚刚过去的2016年,发生了数以千计的大型劳工事件,举其要者有:

——“12.3劳工NGO事件”继续发酵,在劳工界、社会各界以及国际舆论声援和抗议下,被捕劳工维权人士彭家勇、邓小明、何晓波等3人无罪获释,但终有曾飞洋、朱小梅、孟晗、汤欢兴等4人,在经历10多个月的羁押审讯后,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5—3年。

——扭断讨薪女工周秀云脖子的太原杀人恶警王文军只获5年轻判,令舆论一遍哗然鼎沸。

——四川阆中市公判7位讨薪农民工,让全世界几乎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

——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矿数万工人罢工堵路,抗议企业拖欠数月工资。

——江西电厂坍塌,造成74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

——哈尔滨铁路局两千多名工人大规模集会请愿,要求铁路局偿还养老金等众多历史欠帐。

——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整体出卖,两千多名工人集体维权,强烈要求清算工龄、进行经济补偿后,自愿选择是否进入欧菲光集团。

——沃尔玛强推综合工时制,不择手段地逼迫员工签署所谓灵活用工的附录,对拒签员工实施各种打击报复,数万员工奋起维权,多地发生罢工抗议,目前正在接力诉诸劳动仲裁和诉讼。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被买断员工持续赴省、进京维权,其中彭真爱、黄行芝割腕自杀抗议,随后被刑事拘留。

——达能集团出售乐百氏,可口可乐集团出售其成都、重庆分厂,引发广州、中山、成都、重庆、北京等地工人的罢工维权。

——多年来致力于工人文化和工人社区服务的北京工友之家,于天寒地冻之时遭遇朝阳区金盏乡皮村村委会断电逼迁,引发劳工界和社会各界的声援和抗议。

——劳资双方就修改劳动合同法展开博弈,资方代言人炮轰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制度,甚至要求废除劳动合同法,以降低用工成本并提高用工灵活性;劳方要求用人单位在败诉时支付劳动者的律师费和劳动者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要求获得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由于有政府高官站台背书,资方舆论占据优势,很可能导致不利于劳动者的修法后果。

分析以上案例,可得出如下初步判断:

一方面,在利得鞋厂劳资双方经过多轮谈判达成协议(镇政府加盖公章),并得到有效执行7个月以后,地方当局开始秋后算账,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刑拘、起诉和审判劳工维权人士,且新华社等多家央媒以长篇报道、央视以24分钟新闻播报对他们进行未审先判、舆论审判,一时间劳工维权界草木皆兵、人心惶惶,各地政府趁机加重了对劳工维权的打击力度,2010—2015年劳工运动的快速上升态势终于被遏制住了——有关统计表明,2016年较大的劳工维权事件基本与2015年持平,不再像此前一样逐年翻番了。维稳运动似乎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另一方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追究劳工维权人士的刑事责任,把劳工集体维权活动定性为犯罪行为,虽然一时间造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但由于缺乏法理和道义的支持,反而造成了劳工界普遍的不满、屈辱和愤怒,劳工自媒体的反对声音不绝于耳;虽然较大规模的劳工抗争事件暂时不再成倍增加,但仍然此起彼伏,并维持在2015年的高位,并未大幅度下降(有关统计数据为:2011年185起,2012年382起,2013年656起,2014年1379起,2015年2775起,2016年截止第三季度为2054起)。维稳运动似乎也没有取得彻底的胜利。

于是,一个重大的社会历史问题摆在了劳资政三方和整个社会面前:劳工运动从何处来,向何处去?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是否可以把劳工运动扼杀在摇篮之中?抑或劳工运动会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和趋势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对这些问题,不同的人群会有不同的看法,但问题本身是客观存在、不容回避的。

何谓劳工运动(或工人运动)?简言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工阶级争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集体行动和群众运动,是现代社会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来源于工业市场经济社会劳资双方的结构性矛盾,这种矛盾一天不消除,劳工运动就一天不会停止。具体到当代中国而言,30年来以牺牲人权、劳工权利为代价的经济高速增长模式(所谓“中国模式”),对劳工阶级积欠了巨大的历史债务,包括工资和收入、休息时间和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和文化教育,以及劳工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等方面的巨额债务,劳工运动的动力就显得尤为强劲。

所谓结构性矛盾,是指劳资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纠结状态。就其对立性而言,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乃至相反的,一方多得往往会导致另一方少得,双方通常会展开利益的争夺;就其依存性而言,只要市场经济存在一天,劳资双方就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搞死对方就意味着搞死自己,因此劳资斗争和博弈要保持在一定的张度和限度之内,不仅应该并可以避免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甚至还可以通过合作实现双赢,这已经逐渐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大多数人的共识。于是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责,就是在宪政民主法治的框架内,为劳资自治和劳资双方的和平理性博弈提供制度化的平台和通道,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保护资方的结社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另一方面保护劳方的结社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合称“劳工三权”),并且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合理地平衡这两方面的权利。

劳工界人士已经反复向资、政、社会各方申述落实和保障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劳工三权的愿望和理由。为自己与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计,目前劳工阶级的大多数并不想用马列毛主义倡导的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中断市场经济进程,而只是想运用劳工三权来提高和增强本阶级在市场文明时代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和权利。这是一种多么良善、正当、合理的愿望和要求啊!然而“中国模式”下的既得利益集团,却不仅断然拒绝这一愿望和要求,而且还悍然图谋取消和废除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工权利的非常有限的保护,这不是要把劳工阶级逼到墙角、逼上梁山吗?

如果2017年劳动合同法按照既得利益集团的要求得到修改,一方面放松对企业的规制和对劳工的保护,另一方面又不能在劳工三权方面予以救济和平衡,并且继续对劳工的集体维权行动予以严厉打击,那么可以推理的直接后果是,劳工阶级将会完全沦为被权力和资本宰割的羔羊,而进一步的结果是,本来就已经高居世界榜首的贫富悬殊差别,还会被断崖雪崩式地拉开,到时候出现疾风暴雨般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简直就成为必然的了。

可能有人会像当年的毛泽东那样兴奋而豪迈地宣布: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八亿人民,不斗行吗?中国历史上无数治乱循环的故事已经充分证明,说好听一点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幻想,说难听一点这是一种乱中夺权的阴谋。我们还是呼吁整个社会,尤其是既得利益集团恢复一点理智,给劳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留出一点生存和发展空间;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怀抱良善的愿望,努力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劳资双赢、官民和解与社会转型,此乃劳工阶级之福,也是整个国家民族之福!

2017年,目测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状况,会出现比上一年更大的变数,危机与风险正在日益加深,本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工将如雪上加霜,随时可能遭受失业和贫困。然而,“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每一位劳工不仅必须自己站出来维护和伸张权利,更重要的是必须团结和组织起来伸张权利;艰难困苦之中,更显出团结互助的极端重要性。

2017年,开门视天,雾霾深重;风雨如磐,鸡鸣不已!劳工兄弟姐妹们,所有尚未免于匮乏和恐惧的同胞们,值此LEIYANG惊天大案惨淡黯然地降下帷幕之际,让我们相互勉励、击掌为誓:我们绝不会放弃和屈服,如果我们竭尽全力尚不能抱薪救火、匡扶正义的话,那至少让我们一起挽手并肩、抱团取暖吧!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攻破我们最后的防线,也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我们扬帆起航的诺亚方舟!

2017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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