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剑:中国社会转型的“福山路径”

作者按:本文是我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山重水复的中国”之第三部分,现再单独成文推出。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国内有专业性解读,但我以为都没有读出该书的要害之处,我所概括的“福山路径”,福山自己也未必认可,但这很可能就是中国目前正在展开的一条路径。

中国社会转型的“福山路径”

改革和革命是社会转型的两条基本路径,这对所有转型国家来说都是如此。改革一定是主动的,可选择的,可设计的,或者可调节的,后果可控的,而革命一定是被动的,不可选择的,无法预计的,后果不可控的。在改革已死、革命不能的情况下,中国社会转型会以什么方式完成?在这里有必要探讨一下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先生的相关政治理论,在我看来,福山先生的著述为中国社会转型展示出一条“福山路径”(Fukuyama’ Path of Chinese transformation)。

自毛以来,中国各届领导人均高度重视美国人的意见,虽然他们表面上视美国为中国的头号敌人。美国是世界的价值导向,美国宣扬的普世价值对中国社会各个阶层都影响深远。但自中国在经济总量上成为世界老二之后,而且有可能在近几年里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时,美国原来那些中国通们对中国的许多看法就变得不合时宜了。说穿了,中国人需要听到来自美国人的“好话”。2004年,美国的一个观察家乔舒亚·库帕·雷默(Joshua Cooper Ramo)将他看到的中国独特的发展道路称为“北京共识”(BC),以区别于“华盛顿共识”(WC)。这个说法提出之后首先是在中国引起很大反响,在2008年至2010年,中国学界就这个主题举行过多个国际性研讨会,并公开发表了许多著述。和“北京共识”相匹配的是,“中国模式”论就是在这个时候达到了高潮。但是,这个高潮很快就过去了,薄熙来主导的“重庆模式”的破产让“中国模式”论备受质疑,以致“北京共识”再也无法继续讲下去,它现在已经销声匿迹。

雷默不行了,福山来了。福山先生显然享有比雷默先生更大的名望,他的“历史终结论”在欧美世界和中国都有着巨大影响,这是一个宣告西方民主制度即将彻底胜利、东方专制制度即将彻底失败的一个历史性宣言。作为这个宣言的作者,福山先生理应遭到中国的排斥,至少是作为一个被中国批判或嘲讽的对象,但实际情况却完全相反。去年,福山先生先后被中国目前两个最有权势的人物王岐山和习近平接见,负责中国意识形态的最高官员曾在中央党校的一次内部讲话中,以欣赏的口气谈到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已经变了。中共高层为何会在现在这个时候高度关注福山政治学?我认为,这是因为福山先生最近说出了中共领导人一直想说并企图力行实践的那些想法。

2011年,福山先生出版了他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2012年,该书中文版便在中国出版。阅读这部著作后,我发现该书的理论叙事框架基本上是以中国的历史经验为参考,而不是基于西方主流的政治制度史。福山先生没有按西方政治叙事的惯例,从古希腊罗马开始言说,中间论及中世纪的分裂状态,然后到中央绝对主义政体的崛起和向宪政民主制度的转型,这是西方政治制度演进的典型过程。但是,这个典型过程在福山的著作中被置换了,他是从中国的国家建设开始阐述政治秩序的起源,认为秦朝凭借政治权力建立了“强大的现代制度”,“在事实上定义了中国文明”。

福山先生对秦汉制度的由衷赞美,从中国的历史经验中提炼出“国家建构”和“国家能力”这样的概念,由此阐述政治秩序的起源,显然不仅仅是一种历史叙事,而是有着强烈的现实指向。他描述的从“国家建设”到“法治”再到“负责制政府”的政治秩序演化,并不是中国已经发生的历史图景,而毋宁是中国未来要展开的蓝图,这可能真是中共所需要的蓝图。我甚至认为,福山先生的这本著作是专门为中国“量身定做”的。

首先,福山先生对国家能力的强调极大地满足了中共领导人对现有政治制度的信心。对一个西方学者来说,在长期目睹了西方民主制度的低效和无能之后,很自然地会被中国自秦代以来一直显示出来的强大国家能力和效力所吸引,我前面所说的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判断中国国家能力的两个重要尺度,福山差不多也是根据合理性和有效性来判定中国在秦代就是一个现代国家了,并把汉朝的制度视为一个伟大的制度。

中国经济近三十年来的迅猛发展,似乎再一次证明了国家建构能力的重要性。说几个数据吧,1977年,中国外汇储备不到10亿美元,只有9.5亿美元;GDP总额是3200亿人民币;全国居民存款总额是181亿人民币;国家财政收入是874亿人民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600亿人民币。现在,一个华为企业的经济数据恐怕就可以超过1977年的全国数据,华为2015年销售额是3950亿人民币,利润是369亿人民币,经营活动现金流是493亿人民币,研发投入600亿人民币。一个2015年的中国企业相当于一个1977年的中国,这个经济上的巨大变化在世界现代化史上可谓前所未有,没有强大的国家能力很难做到这一点,福山先生由此把国家能力视为建构政治秩序的第一要素或第一阶段,显然是符合中共领导人对自己国家制度优势的认识。

其次,福山先生把法治视为政治秩序演化的第二阶段,基本上是可以被中共领导人所接受的。一个强大的国家如果没有法治做保障,将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而法治建设将有助于国家建构能力的正常展开。福山先生在和王岐山会晤时,原来是准备和王重点谈法治对于中国的重要性,但王并没有给福山来谈这个问题的时间,这并不表明王不重视法治,而毋宁说王是想表现出中国的法治计划尽在其掌握之中的自信,他不需要再了解法治的ABC。他对福山说:你讲的国家、法治、问责三要素在中国的历史里都有DNA,中国文化里有这三个要素。这说明他还是看了福山的书,他能够接受法治的概念,但他同时也强调,中共不接受司法独立,司法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法治纲领,基本上就是王岐山所表达的那个意思,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法治,最大限度的把党治和法治结合起来。
第三,福山先生提出的“负责制政府”这个概念为中共解决政治合法性问题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学术支持,这可能是中共领导人目前最需要的一个合法性理论解决方案,因为以“负责制”而不是以“民主制”的角度来看待政府的产生和行为,可以使执政者规避程序正义的挑战,而这是中共当下面临的最大挑战。福山先生认为:“负责制政府意味着,统治者相信自己应对治下的民众负责,应将民众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如何让政府负起对民众的责任,福山先生认为可以有多种方式,除了是通过选举这个主要的程序来建立负责制,同时也可以通过道德教育的方式和法律的方式。古代中国是通过道德教育来建立君主对民众的责任统治,而英国早期则是以法律的名义塑造出一个可被问责的政府,道德和法律至少在历史上是可以成为合法性的途径。中共领导人目前就是想回避选举这个程序正义,而致力于通过道德和法律的方式来重建政治合法性。

福山先生提出的以国家能力、法治和负责制政府来依次建构政治秩序的路线图,一定给了中共领导人以深刻印象,而福山先生对西方民主制度低效无能的批评,一定会更进一步提高中共领导人坚持现有制度的信心。他们会认为:既然你们的制度不行了,为什么还要叫我们走你们的路?现在中共领导人已经放出风来了,中国制定的“中国方案”不仅要解决中国问题,而且还要解决世界问题。用习近平的话来说:“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作出自己的贡献”。中国现在大力推行的“一带一路”新战略,大概就是“中国方案”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由此看来,中共领导人没有放弃以前在推行“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上所做的努力,他们实际认为中国现在已经有能力按“中国方案”把中国打造成一个更强大的国家并重组世界秩序。

我把福山先生的政治秩序演进的路线图说成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福山路径”,福山先生自己未必认可,而中共领导人也绝不会认为他们的政治智慧会来自于一个美国人的启示,他们至多认为,福山先生关于政治秩序的起源和发展的基本路径是可以被中国的经验所证实的,他们当然也乐于看到一个原来鼓吹历史终结论的美国著名学者因为中国的经验而修正了他的看法,或许也期待福山先生在中国经验的指引下能在“中国道路”上走的更远,我认为这是福山先生之所以被中共领导人所重视的原因所在。其实,不管是福山先生讲还是不讲政治秩序演进的三个要素或三个阶段,中共领导人都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加强国家能力的建构,实行党领导下的法治,并努力建立起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如果没有福山,这将是一条没有福山的“福山路径”。

依据这条路径,可以对中国社会转型做出如下三个判断:

第一,中共领导人将会继续加强国家的建构能力,继续实行国家(政府)主导的社会发展模式,继续实行国家主义的发展战略。强化军队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国家的财政能力,继续垄断重大经济资源,进军新经济领域,掌控互联网龙头企业,通过国家力量建立起对政治、经济、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全能主义控制体系。如果成功,这将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型国家“利维坦”(Leviathan)。

第二,中共领导人会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有限度的法治,既不会是香港式的法治,也不会是新加坡式的法治,而是中国式的法治。中国式法治的核心是要维护党治,即保证党享有对司法的最高和最后裁量权。在此前提下,中国式法治会尽可能多地借鉴香港式法治或新加坡式法治的经验,建立起一个有限规范政府运行和全面规范社会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会大幅提高,执法机关会较以往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约束和监督,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依法受到更大的保护,规范社会经济事务的法律体系会更加完备。

第三,中共领导人将继续实行一党专政体制,即使在法治基本完善的情况下,也绝不会主动放弃或改变这个体制。在国家权力的最基层,中共领导人也不会实行真正的自由开放的选举,更不会实行新加坡式的一党执政模式。中共领导人将继续通过道德的和法律的方式来重铸其政治合法性,建立起一个尽可能对人民负责的政府,通过整顿党治、整顿吏治、清除腐败、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福祉这些方式,来改善它的领导,缓和官民矛盾,增强其统治的正当性。

上述三个判断可以说是构成了中共希望长期执政的一个理想愿景,也可以说就是它当下正在展开的一个现行路径。从横向的权力结构来看,中共正力图通过构造国家能力和受党治约束的法治之间的一种政治平衡,以求重建它的政治合法性。从纵向的权力演进来看,中共最终是希望通过非程序正义的方式来建立起一个尽可能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但是,中共沿着这个路径最终能不能走下去,我想一定会遭到最广泛的质疑。至少在我看来,在中共目前面临着巨大的合法性问题时,它企图依靠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政治控制方式来继续维持和建构强大的国家能力,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原来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已经开始逐步衰竭;党治和法治的内在矛盾不会因为法治的进一步完善而被逐步削弱,相反却会因为法治空间的不断扩大而加剧党治和法治的冲突,党治和法治最终是不可兼容的;脱离选举制来建立一个现代负责制政府,以道德的和法律的方式来形成政府及其官员对人民的政治责任,基本上就是一个一厢情愿的事情,没有真正的选举制度,政府只能对党负责,而绝不会对人民负责。因此,中国社会转型的“福山路径”能不能在中国顺利铺开并达到预期结果,前景并不乐观,中国未来仍将长久地陷入在不确定性之中。

转自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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