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微博:判决丁家喜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李蔚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赵常青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张宝成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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