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雷:为辩护人辩护

徐昕按:听说山东准备对李金星律师吊销律师执照,震惊!伍雷/李金星参与了吴昌龙案、念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案的平冤,是中国最有良知、最优秀的刑辩律师之一。推动多起重大冤案纠正,本应大力表彰,却面临吊销律师执照的风险,实难理解,恳请山东司法厅三思。

若他真的面临处罚,我愿意做他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行动的代理人。为辩护人辩护,是中国辩护人的宿命与职责。

最近我和李金星律师合作两个案件,非常愉快。伍雷辩护,气势如虹。我们共同为内蒙姜何龙、山东王协力作无罪辩护,庭审效果极好。

伍雷在写《刑辩的艰辛》系列,目前已写出三篇,不错,强烈推荐。转发请联系授权。

刑事辩护是一门实践的艺术,我正在探索之中,每一个案件的辩护词都以成为范本而严格要求,我也正在写作一本无罪辩护的书,故事性强,有可能拍成电影或电视剧,欢迎编剧导演男女演员找我。

伍雷 李金星

刑辩的艰辛(一)

伍雷

2012年的一天早晨,我在北京南高铁站候车。这是我印象深刻的一天,这一天,是我刻骨铭心的滑铁卢。

手机突然想起,是一位熟悉的电话号码,徐化英徐大姐。电话中传来急促的声音“李律师,今天法院给我打来电话,说要执行我儿子死刑,让我过去见一面,李律师,你已经为我儿子的案子费心了”。

我一直自诩本律师心理极其强大,当然,后来的几年,我确实不断怀疑我自己是否坚强,有时甚至好奇地想,为何不坚强的自己竟然能够给别人带来希望,岂不怪哉?

但我必须承认,在北京南站,接到徐化英大姐的电话那一瞬间,我眼泪夺眶而出——李占双死刑复核辩护宣告失败,李占双几个小时后将被执行死刑,我们为此案付出的所有努力已经付诸东流。

关于李占双的案子,我以后会详细说,或者读者可以百度。我在此处只是想从这些系列案件来描述一下刑辩律师的艰辛,这些艰辛,不仅仅包括案件本身付出的巨大心血,而且还注定包含付出心血之后的惨败,李占双此类的死刑案件,尤其考验律师心理承受能力。

我想我肯定不是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但我肯定是一名非常勤奋的刑辩律师,极为执着追求那个结果,所以,注定很受伤。

北京南站,我终生难忘。我泪水夺眶而出,止不住地流。身边过往的乘客惊奇看着我,猜想是不是我家里有什么噩耗。我很尴尬。我觉着那一刻在诺大的北京南站我就是一个多余的人,我几乎窒息,我寻找不到空气。我几乎崩溃。我好歹找到一个楼梯拐角,四顾无人,泪如雨下,嚎啕痛哭。

哭什么?是一条我认为不该被逝去的生命。我对这个案件是了解的,南下上海取证,北上呼伦贝尔取证,坐火车到了遥远的海拉尔,找到了不止一位案件知情人,我们在极其艰苦的情况下搜集到自认为本案不应死刑立即执行的重要证据。可是,可是,李占双,19岁的青年,一个孤苦伶仃的母亲的唯一希望,就这样去了!

作为刑辩律师,当你被当事人寄予巨大希望,唯一希望,全部希望,而你内心对案件又有着确认,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不利的诉讼结果,除了自责和深深的内疚,还会有什么?

对一名刑辩律师最重大的打击本身,不仅仅是败诉本身,而是当一名刑辩律师执着的认为一个案子有问题时,最终的结果却无情击穿律师的自信。

当然,我写这些,不是想去指责谁,也许最高院有最高院的理由。我主要是从刑辩律师的艰辛这一主题,反映一些东西,我主要担心青年律师们被无罪辩护豪华而又炫耀的外衣迷住了双眼。

今天回头看来,也许我当年的死刑复核辩护可以做的更好,但这对于李占双案来讲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虽然,之后的几乎每年,李占双的母亲都到北京来看我。让我最最感动的是,这位一生坎坷但令人尊敬的母亲,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从来都是非常感谢我为他儿子案件做出的努力。有一年冬天,她跑到我办公室看我,执意送给我说是东北家乡特产的一个大蘑菇,后来我才知道那叫灵芝。

一名刑辩律师认真执着从事的所有这些,都可以被称之为“死磕”。这在四年前被认为很正常,甚至是律师本份的东西,今天已经被极大的污名化了,死磕大概和反革命差不多了,历史真真实实的和我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李占双案结果无疑对我来讲,是巨大的打击,这个案子让我好长时间缓不过神来。这个案子对我的打击,甚至今天想起仍然无法释怀(我经常不自觉的在头脑中过电影般想到我的那些冤死的当事人)。所以,我在界定自己这个系列文章的题目时,最先想到的就是李占双案。刑辩的艰辛,首先是你必须面对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你都无法逃避。当你面对的当事人越是殷切的期待,越是那么无助的神态,越是那么信任的目光,越是救命稻草般的希望,最后,作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刑辩律师,你呈交给他们的却是失望,你能说“我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了吗?”,你好意思说“我们本来还有希望了吗”?当事人期待的除了结果,还是结果,虽然我们从来不承诺结果,但是,当事人时时刻刻分分钟惦记的都是那个结果啊。

那是他们的亲人啊!那是他们的骨肉啊!

所以刑辩律师的艰辛,第一艰辛就是,你必须直面失败,你必须面对这个困难的局面,你必须面对失望的家属,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那就只能怨恨自己了。

这是每一位刑辩律师必须面对的,无论他是多么著名,身上有多么耀眼的光环和可以炫耀的资本都概莫能外。

这是一个战胜自我的过程。我至今认为,考验一名刑辩律师是否内心强大,绝对不是胜诉之后的欢呼,更不是镁光灯下的聚焦,而是面对失败时,我们还能否继续坚持。一次次被击穿之后,一次次被摧毁之后,一次次被羞辱之后,你还能否继续站立起来,继续组织进攻,继续保持平静,继续如打不倒的小强一样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前进,前进。所谓“唾面自干”,大概就和这个意思有关吧。

当然,所有的前提是刑辩律师必须非常非常在乎这个“失败”,我们当然可以从另一个意义上讨论案件代理律师的成功与失败,但我此处只谈结果意义上的成功与失败。虽然我们丝毫不迁就当事人,从不承诺结果给当事人。

刑事辩护之路,从来不是无罪判决的鲜花铺满的芳香扑面光彩灿烂之路,而更多的,是,辩护失败之后的凄惨、冷酷、绝望、心碎、流泪而又流血铺就的绝望之路。

每一位律师,都应当认真审视这条路,每一位法科生,每一位今天参加2016司法考试的考生,都应当重新审视自己对于律师,对于刑辩律师道路的认识。我只是以一位行走在路上过客的身份提醒你:刑辩之路,除了鲜花和掌声之外,还有更多的是一次一次失败而又继续失败的无比艰辛。

你,做好准备了吗?

刑辩的艰辛(二)

伍雷

说到刑辩律师的落泪,我必须声明,非我独有。为证明此事,说两件我深刻印象的律师“落泪事件’’。说出来,可以帮助读者诸君了解真正的刑辩律师内心真实情感。这些情感,装,是装不出来的。

第一滴泪,是周泽律师小河案法庭辩论泪洒当庭。贵州小河案情况我就不用特别介绍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百度。我只说2012年7月17日小河案最后法庭辩论阶段最为凄惨、最令人无法释怀的一幕:周泽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法庭上发表长篇辩护词,谈到“黑打”、谈到司法不公给当事人带来的极大恐慌、绝望和灾难,谈到由于小河案黎庆洪一案严重违背司法公正,随意抓人,株连无辜,甚至殃及黎庆洪未成年的孩子,导致两个孩子无人看管,无人照顾,英语考几分时,周泽在几百人大礼堂的法庭上当庭落泪,泣不成声。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在当晚,因为我虽是本案辩护人但过早被驱逐出法庭,并且连旁听资格也没有了。我在北京的家里,知道当天是小河案法庭辩论最后一轮,心情苦闷,就到小区前面啤酒摊一个人喝(闷)啤酒。啤酒刚开瓶,看到微博上披露周泽泪洒当庭,北京街头的我,难过。

这就是我曾经无比羡慕的律师业?那些为民请命的背后,竟如此凄凄惨惨!如此不堪!

我完全理解周泽的当庭落泪,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因为你未曾历经刑辩那些艰辛。

什么人都可以说我们矫揉造作,什么人都可以笑话我们在贩卖眼泪,但只有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在身临其境,在极端渴望司法正义,在极端反感司法不公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不接受,不理解,不麻木,才有了这样的泪洒当庭。
后来,读书,才知道这叫做法律人的情感。这些司法不公现象,严重伤害了法律人的法律情感。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也许我们面对冤案都已经麻木,媒体上接二连三的报道,各种冤案层出不穷,我们甚至进入了一个审丑疲劳的新的历史阶段。但是,我们每一法律人所受到的最起码的法学教育水准,所受到的最起码人文伦理教育的基本上水准,告诉我们,冷漠是不是近乎无耻?
对于周泽小河案的泪洒当庭,我想,换成我,我也会。对这个国家,爱之深恨之切,是面对司法不公最无声,而又最激烈的抗议,如此而已。小河案如此,北海案亦是如此。

当年北海案的法庭辩论阶段,初出茅庐的我就坐在周泽、杨学林律师的身后。实事求是讲,此后几年我自己放弃其他收入不浅的业务专门从事刑事辩护,深受北海案影响。周泽律师与杨学林律师当时都是全国第一线刑辩律师,有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北海案法庭辩论阶段,我在后排听着杨学林、周泽律师声情并茂的辩护,深为感动。我当时想,这些著名的律师,该是抱着对法律多么虔诚的态度,对着当事人多么同情与负责的精神,对法庭多么期待的心情才能在法庭上发表如此具有感染力的辩护词!古代,比干不过如此吧!

北海案庭审,无疑对我具有极大的震动!

所以后来我想,一名再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如果没有对“被告人”、对“人”的高度尊重与同情,没有对国家法律公平正义发自内心的追求,没有内心深处真正法律人的情感,他注定做不好刑事辩护。一名真正的刑辩律师,刑辩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是生命的全部,甚至生命本身。之所以热爱刑事辩护,是因为刑事辩护所承载的一项基本价值就是关于人的尊严和权利的基本保护。在此处,不管你昔日是多么高级的官员,多么富可敌国的企业家,只要一旦进入看守所,他就成为真正的弱者。看守所内没有强者,监狱内没有强者!身入囹圄,只有刑辩律师能够合法会见他,能够和他讲解法律,和他推心置腹,论及经验,预测案情,能够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保护他。

刑辩律师丝毫代表不了正义,但是谁要说消灭律师就能实现正义,我们就基本可以判断他注定是个疯子。

第二滴泪,就是去年在浙江台州中院二审柳崇富开庭过程中,刘金滨律师的泪洒当庭。柳崇富案,有兴趣的读者也可以百度了解。我作为柳崇富的共同的辩护人,也感同身受,其情其景,至今犹存。这个案子是一个上诉案子,柳崇富作为一个被指控的行贿者,被威逼利诱说假话因此导致四名基层农业局的干部坐牢后,良心起义,坚决否认自己的行贿行为。为此,他作为行贿人被起诉到法院,一审经过激烈的开庭,仍然被判决有罪线(仍在服刑,申诉中)。二审开庭,柳崇富谈到了此案的经过,谈到他对法律的朴素认识,以及他在整个法庭的表现,感动了所有参加庭审的人。柳崇富强调自己没有行贿,他对农业局那四位干部表示抱歉,他对以前在看守所受不了“不配合就家破人亡”的压力说了假话表示抱歉,对自己因为说真话而坐牢丝毫不后悔。柳崇富的感人之处在于,即使他遭到如此不公,仍然不放弃对法治的信心和对国家的期望。

我从来没有问过刘金滨律师为何当庭落泪,但是,我猜,可能是当听到柳崇富那么相信法律,而现实却一次次让柳崇富失望有关。柳崇富是一位普通市民,养猪农民,但他对法律的信任和期待超乎我们的想象,人性在此处发出最耀眼的光辉,感染了辩护人。参与这几起系列案件的律师有易延友,王万琼,刘志强,张维玉、袭祥栋、陈建刚等多名律师,大家都知道此案包括一名行贿人四名受贿人在内的五起案子都是彻头彻尾的冤案,但是,面对司法现状,能奈其何?易延友教授和我们一样,同样经历了关键证人就徘徊在法庭大门口,但法庭坚决不允许证人出庭的司法奇迹和司法丑闻。

所以,就冤案存在问题,我和领导多次提到了我的观点。我说,领导们经常约谈我们啊,要求这个不能发微博,那个不能发微博,还奖给我们一顶大帽子,美其名曰:炒作。在当下的语境中,炒作就是反革命了吧。君不见司法部已经出台了文件,明晃晃的出鞘了啊。

我说,但是,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些我都能理解。但是,但是,那些冤案怎么办?那些喊冤的伸冤的怎么办?律师可以不说话,不上微博,不发微信,但这样那些冤案当事人就不会说话了吗,更重要的是,那么多领导因为具体个案找我们,从来没有一位领导说,李律师,你向我们介绍一下你说的案子情况,我们和你共同研究一下,论证一下,反映一下,这条微博涉及的冤案,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真的是冤假错案,如果是,我们共同向党中央最高检最高院反映。

可惜,我的执业生涯,从来没有遇到这样一位领导。

我理解的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一定不是这样。我们为人民服务不能仅仅满足倒杯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扶老大娘过马路而对老大娘家遇到家破人亡的冤案视而不见。我们当然是理性,从来都是理性的。吴昌龙十二年,宣告了无罪,陈满案用了二十二年,陈国清二十二年还在监狱里等待呢!

也许有人会问,你们为什么对国家法治的巨大进步视而不见而一直纠结到这些案子不放呢?我的回答是,律师从来不负责对国家总体法治状况的评价,律师只是从自己的具体案子感受国家的法治建设成果。对于律师来讲,国家法治状况,法治建设水平,不是口号多么响亮,不是文件多么漂亮,不是新闻说的法治水平达到百分之多少,而是,在自己的法庭上,在辩护席上,感受真正的公平正义,感受真正的法律尊严,感受真正的自身价值。

这,就是关于我知道的两滴泪的几点感想吧。
2016/9/25

刑辩的艰辛(三)

伍雷

我在写一些关于刑事辩护的故事,这些故事的主题其实是以刑辩的艰辛为视角,反映刑事辩护乃至刑事诉讼的真实状况。

我必须声明,欢迎所有人拍砖。

有人说,你们是否夸大了刑事诉讼中的问题?这句话当然问得比较含蓄,其实领导说这话的意思可能是:你们是不是在炒作案件,是不是在抹黑司法,攻击司法机关,给司法机关施压?

帽子大批发!果真如此?

那么,我就干脆写篇公检法正能量的刑辩故事。

(一)就这样接的案子

2011年我和王兴律师办理李雷案死刑复核案,就是一起艰难的死刑复核案件辩护,说此案死刑复核艰难,一是该案几乎没有突破口,二是在吉林榆树我差点被冻死,回京大病一场。从那开始有了东北冬天办案的基本经验:多穿衣服尤其要穿大棉鞋。

死刑复核被告人叫李雷,男,1970年出生,吉林榆树人,在北京居住,卖菜为生,被控在河南南阳杀人,一死一重伤。可怜李雷的父亲,在李雷被一审二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不远千里来北京找律师。李雷的父亲是一位可怜的老人,叫李瑞祥,七十多岁,其老伴双眼失明,自己还要照顾孙女即李雷的女儿李雪(化名),生活艰难可想而知。尤其是在此之前,李雷案发后多次到河南,律师费差旅费等等各种费用,三年来让这个家庭到了绝望的境地。

但老人知道到北京来找律师,虽然他兜里并没有一分钱能支付律师费。
他在北京住了好多日子,期间艰难自不待说,好长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律师为儿子办理死刑复核——毕竟从案卷来看,他儿子当时死刑复核辩护难度极大。后来老人听说在中国法律方面最高学府就是中国政法大学,因此他就到中国政法大学试着看能不能找到好心人。他从法大蓟门桥小区大概转了几天,没有效果,就跑到昌平校区继续转。偶尔有一天,听到有个学生说有个叫滕彪的老师特别愿意关注死刑案件,或许能帮他,他就全学校到处问谁是滕彪,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就真的找到了滕彪。

滕彪就给我打电话,问我能否接下这个案子,电话里特别说明:当事人很穷,没有钱支付律师费,差旅费也支付不起。那时,我大概刚刚看了几本反对死刑的书,有点“废死情节”,正好想办死刑复核案件辩护,了解国内死刑辩护/审判状况,于是答应了滕彪决定援助此案。后来,我又邀请北京王兴律师一起办理,王兴律师也愉快的答应了。我们都是从北海案一起走过来的,王兴律师是一位有公益心,专业很靠谱的青年律师——律师界的青年才俊。

为此案,我和王兴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卷宗,会见被告人李雷,实实在在做了很多工作,找到了对李雷有利的一些情节,但对这个案子能否做好死刑复核这一关,完全没把握,毕竟一死一重伤。要命的是,李雷父亲口口声声儿子是被冤枉的,儿子的案子是假案,而我和王兴律师得出的结论却是相反,案子毫无疑问本案就是李雷干的。

非常困难的辩护,原来能查清的案件情节一审二审基本查清了,这个案子可咋辩护呢?死刑执行复核结果随时可以下来,人头落下可就按不上了啊!你说本辩护律师上火不上火?李雷父亲在电话里还一个劲的和我们辩论案子不是他儿子干的,固执的坚持认为河南公检法方面陷害他儿子。
你在找我们接案子的时候咋不和我们辩论呢?   一时,辩护工作陷入僵局。

(二)到吉林差点被冻死

我一直认为,刑事辩护的特点其实就是,你要想办法,总会有办法。每个案子仔细做起来,都可能找到切入点。

切入点来了。

2011年冬天,我和王兴决定到李雷老家吉林榆树县去一趟。可能有人会问:案子发生在河南,到吉林干什么呢?是因为这个案子,在北京,在河南的调查取证已经很难取得突破,再往前走就是死胡同了,只能等死刑执行的消息了。我和王兴就觉着,试试看到吉林能突破点什么。

因为听说死刑犯李雷有个女儿叫李雪(化名)。

听李雷父亲说,李雪在吉林榆树高中级部1000人考第一,班主任老师学校校长为了不让这个孩子辍学,管吃管住管学习,据说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李雪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被判处死刑,随时可能被立即执行。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我和王兴律师从北京飞到哈尔滨,然后从哈尔滨机场到吉林榆树,直奔李雪上学的高中。

在学校外等人的时候,把我冻得,简直成了冰激凌。当地的温度大概是零下几十度吧,那阵我正发低烧,想找个地方倒点白开水吃药都没有地方,总之是狼狈至极,是我平生被冻得最惨的一次。

兴律师西装领带,冻得也够呛。

还好,学校非常重视,见到了校长和班主任,和蔼可亲的老师们,把李雪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他们都夸李雪是个好孩子,只是说这孩子心事很重。经过我、王兴律师以及学校老师、李雷父亲的商议,大家都同意把李雪父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消息告诉她。

在校长办公室见到了李雪。一个懂事的、脸上写满忧伤的女孩子,站在我和王兴律师以及学校领导面前。

我告诉她,李雷现在是死刑复核阶段时,李雪嚎啕大哭,一个劲的问我们为什么,爷爷不是说父亲是冤枉的吗?

其实我们经过之后的谈话才知道,小女孩早就知道父亲判处死刑,虽然爷爷奶奶瞒着她,但小女孩也在瞒着爷爷奶奶,害怕爷爷奶奶担心自己。这可怜的一家人,就害怕彼此伤心而一直互相隐瞒着。

平静之后,我们与李雪座谈。因为之前我们知道李雪的基本情况,所以沟通毫无障碍。李雪是一个苦孩子,出生不久妈妈就离家出走杳无音讯,都是父亲李雷既当爸又当妈把她拉扯大。可想而知,一名单身男子,独自拉扯一名小女孩多么艰难!李雷后来到内蒙古、北京辗转各地以卖菜为生,一直把幼小的李雪留在身边,父女相依为命。李雪就这样随父亲在内蒙古、北京等地读完了小学,后来因为要升初中,才回到老家跟着爷爷奶奶。

所以我们当时说到,你父亲虽然犯下重罪,但是你父亲仍然是疼爱你的一位好父亲时候,李雪禁不住嚎啕大哭。

哭,救不了父亲,我和王兴其实已经准备了一套策略。自古以来,人命案辩护就是天理王法人情之辩护,这次我们要用亲情打动最高院死刑复核法官(那时好像还没有死磕的概念,再说本案也不适合死磕)。

第一,我们和校长商议由学校校长亲自给最高院负责死刑复核法官写一封信,阐述如果留李雷一命对于未成年人李雪教育的重大意义,会让她感恩祖国,勤奋学习,报答社会。校长答应了。

第二,我和王兴律师与李雪提到,只有你自己能够救你的父亲,希望你每月给最高院法官写一封信,主题就是虽然你父亲犯下重罪,但你的父亲至少对你来讲是一位好父亲,是你唯一的亲人,请求最高院叔叔阿姨手下留情,留父亲一命,自己会以更加勤奋的学习将来报效国家等等。

非常幸运,开明的校长非常支持我们这样做,认为这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有利。

说好两件事,我和王兴律师都长出一口气。  中午,学校领导热情的请我们“北京的客人”吃了一顿饭,热气腾腾的饭菜,那个香啊!

由于此时我们还不知道最高院谁负责李雷案复核,因此上述写信都是寄到“最高院李雷死刑复核法官”收,我记着,临走时,我对李雪说,如果是一名女法官负责你父亲案子,我们就一半成功率!可能我主要考虑女法官更有同情心吧!

我们走后,李雪和所在高中的学校领导很快给“最高院李雷死刑复核主办法官”写了信。

(三)死刑复核辩护陷入僵局

回北京,我就立即给最高院的法官写了要求约见法官的信,那时,还不知道具体的承办人,抬头也是:最高院李雷案死刑复核法官收。
但此时,当初千恩万谢求我们接下这个案子的李雷的父亲李瑞祥老人和我们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是因为辩护思路的问题。

这对我们以后接案当然是重大教训。在接受此案时,我们过多相信了李瑞祥老人关于他儿子被河南方面陷害的说法。但接手案件辩护后,阅卷,现场勘查,会见李雷,我和王兴得出的结论是:本案虽然证据有些瑕疵,但完全可以排除别人杀人的可能。作为本案辩护人,我和王兴内心确认本案就是李雷所为(案件不再细说了,有兴趣的可以参阅本案辩护词)。

但是,李瑞祥老人不接受我们的辩护意见。他说了一大堆意见,振振有词。难啊难!和一位基本是文盲而又固执的老人解释清楚一件重大刑事案件,我真的做不到!

怎么办?我和王兴判断,如果死刑复核阶段坚持本案是错案(本案并非李雷所为或者证据不足做无罪辩护)的意见,李雷必死无疑!如果坚持是李雷干的,李瑞祥老人又坚持不同意!那时,这位倔强的老人甚至不接听我们电话!
最要命的,是李瑞祥老人竟然说我们是骗子!

是因为,热心的最高院法官直接把电话打到了李瑞祥老人村里,可能是征求李雷家人是否愿意进行民事赔偿。李瑞祥老人坚决不相信最高院法官会给其打电话,他认为我们是串通好了一些人骗他的钱——虽然,他根本没有钱,但老头很坚持他的判断。李瑞祥老人在电话里对我们说话已经很不客气了!

我和王兴律师都快被气死了。

最高院法官这次真的不错,最后通过法院系统的安排,把电话打到老头所在乡里的派出所,让老头在派出所里接的电话。

老头还是半信半疑。

直到后来到了北京,最高院法官当面证实,老头才真的确信,我们是在帮助他,不是骗子,他接的电话确实是最高院的电话,不是我们安排的“骗钱”的电话。

(四)约见最高院法官

死刑复核辩护的特点就是,不管律师受到多大委屈,都必须撑住,不能撒手,因为,死刑复核,开弓没有回头箭啊。

为慎重起见,我和王兴律师又多次到南阳会见李雷,李雷承认自己当天是喝了一瓶多二锅头,买了刀,去找的被害人,作案细节虽然有的部分记不清楚,但

李雷同意我们的辩护方案,一再对我们表示感谢。

我们千嘱咐万嘱咐李雷,如果最高院法官来提审,一定要承认错误,方有一线生机。

李雷都答应了。

我们又反复去作案现场,勘查,分析,反复阅卷,内心确认此案绝无冤枉李雷的可能,本案不可能有其他人参与作案(这些,都在后来死刑复核不予核准后,河南高院再审庭审中证人出庭证实,李雷父亲终于心悦诚服)。

幸运!最高院法官通知我们听取辩护意见!

我和王兴选择了罪轻辩护的意见。须知,这是冒极大风险的,本案一二审律师都是做的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我在此无意贬低同行,我只是说,如此重大的案件,死刑案件的辩护,我们一二审律师显然:一是屈从了家属的压力,二是辩护经验明显不足,三是辩护水准不高。本案做无罪辩护无异于把被告人推向极为不利的局面。

所以,在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主办法官接待我们的时候,先是听我和王兴的辩护意见。在听到我们做有罪轻辩护时,气氛明显缓和,才开始和我们讨论有无可能民事赔偿问题。事后我和王兴律师判断,明显的局面就是,如果我和王兴律师不承认这个案子本身是李雷干的,法官是不准备多和我们谈一句话的。而本案民事赔偿大门一旦关闭,则死刑复核结果可想而知。

从最高院出来,我和王兴长出一口气,感觉李雷案有一线生机。

竟然真是一位和气的女法官!请原谅我不能披露这位女法官的名字,但我们一直对她心存敬佩之情却没有机会表达感谢!没有她,这个案子成不了!就是这位女法官几下河南,提审李雷,反复约谈被害人,与河南当地法院法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赔偿调解工作,终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赔偿方案,好像是赔偿5.8万元(具体数目没找案卷核实,以调解书为准,有关数字以实际发生为准,下同)。

虽然没有任何人承诺说赔钱就可以保命,但任何刑辩律师都知道最高院、河南两级法院法官苦口婆心谈成的这个赔偿条件意味着什么!

天助我和王兴律师,我们遇到了最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最高院法官!应当说,如果没有最高法院法官的坚持,地方法院法官也不会在死刑复核阶段下功夫继续做民事赔偿调解工作。

后来这位最高院法官对我们说,她遇到了最善良的被害人(重伤的被害人),所有这些,都是天意吧!

(五)筹钱太难了

我们欣喜若狂的把(争取民事赔偿保命)这个消息告诉李雷父亲,告诉他赶紧筹集钱保命。没想到,那边老头一句:没钱!就把电话挂了!

我,当时感觉就像掉进了冰窟窿!绝望,懊恼,死的心都有了!
⋯⋯

又经历了很多波折,我们才知道,这个可怜的家庭,在我们介入辩护之前经济上已经完全破产,几年来借光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可谓山穷水尽,几乎揭不开锅,别说5.8万赔偿款,就是500元也拿不出来了!

老头一方面固执地认为儿子是被冤枉的,另一方面确实家里拿不出一分钱。
怎么办?我们距离胜利只有一毫米,难道要前功尽弃痛失好局?
我和王兴心急如焚,最高院有时限呢!我们满口答应了呢!
我直冒冷汗!这可是我第一次办理死刑辩护!出师未捷身先死,仅是因为缺几万!

李雷啊李雷,因为你的鲁莽,一失足成千古恨,给你的家庭带来多大的灾难!

李雷啊李雷,我们素不相识,由于你的滥杀无辜,让我们无偿援助自贴腰包的两位死刑复核辩护人,遭遇如此尴尬!

我一向认为,考验刑辩律师的时候绝非高歌猛进之时,而是越到诸如入此类的困难局面,坚信方法总比困难多:考验我们智慧的时候到了!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突破僵局!

活人,坚决不能让尿憋死!

关键时候还是亲兄弟。我记着李雷还有个弟弟,给我打过电话说过客气话。某个夜晚,我摸起电话就给他打过去:李猛,你还想不想救你哥哥,死命活命,

今天就你一句话。

其实,我在打电话的时候,胆战心惊故作严肃。因我早已经知道,作为李雷的唯一亲兄弟,这几年为了营救哥哥,照顾老人,也已经家徒四壁了。而且,新婚妻子还经常埋怨他。

果真是亲兄弟!李雷弟弟在电话里说“李律师,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凑钱,卖房卖血也要凑,n万,李律师,我只能东拼西借凑这些了”。

够了!有着n万垫底,先拿给法院,保命再说。

没想到被法院断然拒绝。这次可不是闹着玩的,法院为了这个赔偿意向,已经做了一火车的工作!谁都知道人命案子赔偿调解是天下第一难!我和王兴对法院一点脾气没有。一死一重伤,赔偿5.8万,全中国能不能找到第二家?估计很难!最高院已经给我们打开了这扇大门,接下来就看我们的了!说再降低点,

根本张不开嘴啊!

天无绝人之路,刑辩律师必须学会变戏法。经过我和王兴律师的郑重协商,我们就这样变了一个圣诞节之夜的大戏法,当年的《南方都市报》是这样报道的:“在这个圣诞节的平安之夜,我们向您寻求支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正为之辩护等待死刑复核的一位被告人,以及他那个可爱、可怜的女儿和风烛残年里悲苦的双亲。甚至,也为了所有那些在狱中因贫穷而等待法律援助的被告人。”

2011年12月24日深夜,北京律师李金星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一篇文章,《平安夜里的一封求助信》。

“我们恳请您为促成该案和解,捐一些钱,哪怕一分钱。这些钱的总数,如果在十万元以内,将专项用于该案的和解。十万元以上部分,我们将考虑建立类似最贫穷被告人的辩护基金。我们会定期向大家报告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我们保证每一分钱都公开透明。”

为了拯救一个命悬一线的杀人犯,为他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们借助网络发起了一次在技术层面上相当原始的募捐。十天里,这个在伦理道德方面引起巨大争议的募捐告示收获了1.6万多元。

为死刑犯募捐,全中国可是头一遭!虽然网上挨了不少骂,但看到这1.6万元的爱心,我和王兴还是喜上眉梢。

李雷弟弟的钱到账了,加上网上募集的1.6万,。行了,辩护律也不好意思再向最高院汇报困难了。

印象中还差近两万元。此时,我和王兴下河南上东北差旅费也已经花了几万了。

我和王兴律师在办公室里大眼瞪小眼(王兴律师那眼睛大,我眼睛小)。

任何困难都难不倒咱中国刑辩律师是不是?打碎牙咽下去!记不清我和王兴谁先提议的,一拍即合:咱们俩伟大的刑辩律师就一起垫上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钱,就这样凑齐了。

事,就这样成了。所以,我特别感激王兴律师,别人邀请王兴律师一起办案子
挣钱,我第一次邀请人家一起办案子,赔钱!

今天翻出我给最高院主办法官写的一封信,在此一并贴上,主要是让读者体验一位刑辩律师的“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就李雷案给最高院法官的一封信

尊敬的c法官:
您好!

我是承办李雷死刑复核案的律师李金星。

冒昧给您写这封信,是因为作为李雷案的现阶段的律师,虽然已经提交了正式的律师意见,但我仍然认为,有必要向您汇报一下我感觉没有表达出来的想法。甚至可能是一种非法律专业的观点,因此请您谅解这封信的冒昧。。

我首先感谢的是c法官对于此案认真负责的精神。在这一点上,我和王兴律师都有同感。上次会见,c法官给我们展现了您的高度专业素养的法律人良好面貌,我们为之感动。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承办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官,您给予我们的对于人性的关怀,对于社会问题深刻理解的印象,都使我和王兴律师深表敬佩。

不管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如何,我们这样的感谢都完全发自内心而并无功利之图。

但李雷案给我的思考,一直不能平静。尤其是我和王兴律师找到李雷的女儿,见到学校周校长,见到小女孩那个必须给我们300元钱路费神神叨叨的爷爷,这更增加了我的困惑。可怜的小女孩问我的一句话“为什么要判爸爸死刑,爸爸是个好人”至今萦绕在我的耳边,即使到目前,我也不能给予这位小女孩一个明确的回答。甚至,我亦无法说服我自己。

李雷案,一死一重伤的结局,是李雷不能承受之重,是被害人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是李雷家庭不能承受之重。而本案,不仅仅关系李雷,更关系更多人,至少三代人。所以,我们告诉李雷之女,作为高中生,案件问题你理解可能有偏差。但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要仇恨社会,你知道,有多少人在帮你?

但我确实无法想象,假如有一天,该小女孩知道父亲被执行死刑消息的痛苦和打击。

她那么努力的学习,是3000名高中的全校文科第一名,是在意图证明什么?但如果这样一个消息,是否会彻底的把这个小姑娘击跨?她有多大心理承受能力?她会垮吗?

所以,这样一个案件本身,即使李雷罪该万死,作为律师,我仍然感到万分痛心。

而更令我痛心的是,被告人家里已经极度贫穷。几年的诉讼下来,已经使这个家庭经济完全破产。甚至,我感觉打电话要钱支付赔偿款,都极为残忍。

我和王兴律师在小范围内发动了捐款。只筹到了不到2万元。当然,更大范围的捐款或者炒作也许会更多一些捐款,但我们担心给最高院带来压力,事与愿违,因此权衡利弊,放弃了。募捐只能在2万元,总数虽少,但这2万元却都是9元,11元这么少的金额积累起来的。死刑赔偿能够得到大家的捐助,我们也非常感动,基于此,即使作为法律援助的律师,我和王兴律师仍然想自己垫一些钱,凑够5万元。

钱,实在太少。我们极为惭愧,担心您会直接拒绝。

应当承认,我和王兴律师对于最贫穷的被告人有一种特殊的同情。也许自身都是农村出来的缘故。但正如c法官提醒我们的,被害人家属也非常可怜,我们深以为然。但,如此5万元,不知道除了给您出难题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办法。
在对于一个人的生死问题上,我相信您作为法官更会比我们慎重万倍。请您相信,虽然我和王兴律师并不属于名律,但代理本案,绝非出于名利,或者其他。本案的代理只是因缘巧合的法律援助,而小女孩问题,始终困扰我和王兴律师。

所以,我请求您,在考虑本案的时候,不仅仅考虑我们的辩护意见,还有其他。您知道,我们给您提出了难题。但请您相信,虽然是第一次工作接触,您的认真负责精神已经深深打动了我们。

我和王兴律师正在贵州代理案件,这封信,不能亲自递给您,只能通过特快专递发给您。临时书就,不知所云,还请您谅解!

祝您新年好!
李金星律师
2012年元月8日于北京往贵阳飞机上

这封信,应当是在办理小河案过程中写的吧!现在回头看看这封信,还是非常感慨。我承认我们办理此类案件时,是被一种痛苦的情绪折磨着,视而不见当然很轻松,但显然,我做不到。

(六)结尾

后来,王兴律师揣着这些钱,到了河南进行调解,还费了另一番周折,此处不再细表,但最终调解成功了!

不久,李雷死刑复核结果出来了,不予核准死刑。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本案辩护成功,赔偿和解只是原因之一,被害人过错以及婚恋纠纷问题可能都是最高院考量不予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因素,当然,还可能包括吉林榆树高中令人尊敬的高中校长周校长给最高院法官写的信,一定非常感人吧,还有李雪给最高院法官阿姨写的信!

管他那个因素,反正我们赢了!

李雷的女儿,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后来考上了大学,我和王兴还给她寄去了一点钱,5000?只是,不知道,不知道她过的怎么样?还有疼她的爷爷奶奶!前年我好像还收到过李瑞祥老人的拜年短信,这位可怜的老人!

李瑞祥老人还专门到北京给我和王兴律师每人送了一个大锦旗,他为自己以前对我和王兴律师发火非常不好意思地道了歉。

李雷后来被河南高院改判为死缓,限制减刑。

这就是我和王兴律师办理的李雷死刑复核案件的流水账。今天回忆起来,很是感慨自己当年的激情澎湃。

我从来不过份关注所谓刑辩律师的办案技巧。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技巧也是重要的。但是,你须知,在这个国家研究技巧或者技术也许是多余的,是奢侈的,就像有时你研究法条会嘲笑自己是痴呆一样。作为刑辩律师,除了知道某案辩护成功的因素必然包括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外,还必然包括一名真正的刑辩律师投入的一名真正法律人真正的情感,这种情感必然时刻激荡自己的内心。

只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案子,那些艰辛,那些喜悦与懊悔,已经成为一名刑辩律师回忆中的永远定格!

2016/9/26

转自:诗性正义

 

本文发布在 公民纪事,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