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54年的民主运动领袖胡石根,曾因策划组党与纪念“六四”系狱16年多,2008年出狱后,他以民间基督教会长老的身份,低调但至关重要地活跃于民间抗争运动,常被尊称为“胡长老”。可惜的是,由于胡石根着意低调,直到去年7月10被抓,甚至到今年8月他作为“709案”核心人物被“公开审判”时,外界对他2008年出狱后的工作和思想都所知甚少。
在采写“709案”周年报道期间,我采访到与出狱后的胡石根有深交,且在“709案“中受胡石根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李柏光,通过他的讲述,我们或可得知胡石根“709”被抓前情况之一二。
胡石根出狱后是如何接触并投身民间基督教会?
李柏光:胡石根2008年释放以后,受邀参加我们的基督徒维权律师团契活动,他也会去XXX的教会(北京一个知名的异议色彩民间教会)。当时他还没信基督教,我也有给他传福音,跟他说信仰如何能在每个人内心深处激发一种追求自由的动力,信仰如何成为一个社会的道德良心底线,信仰作为法律和民主的社会根基和文化根基等等。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交流,关于中国民主化的策略、道路、方法,交流特别多。
他在2010年由北京的一个老牧师施洗为基督徒,一开始在XXX的教会,2012年胡石根建立了自己的教会,把维权律师、各地民运人士、草根阶层中有强大行动能力的人都聚集在他的教会。他的教会做得很成功,到2015年被抓前,他们有三四个常用的聚会地点,总共有上百人吧。
教会天然具有组织性,尤其是基督教,因为有定期团契,又有信徒奉献作为物质基础,而且提倡行动能力。有社会关怀的人很容易看到基督教会的这种特质,把它作为平台来推进民主法治。大家聚集在教会就会有很强大的力量,这是让当局最害怕的。
胡石根为何在“709案”被抓并最终成为案首?
李柏光:当局看到了维权律师和民间中坚分子结合产生的威胁,律师有合法身份介入各种事件,教会又提供了各界联合的平台,像范木根案就很典型。我觉得“709”前在各地的动作有点操之过急,过早暴露了这种结合的实力,比如说庆安案。当局意识到再不打击就会形成示范效应。
胡石根看上去没有周世锋和屠夫活跃,但他是“709”被抓的人中最具有领袖意识和思想的,他具有战略头脑和全局观,律师有时过分专业化,跟胡石根这种政治家是不一样的。而且他还有广泛的聚集能力。胡石根因为之前被抓的经验,他已经更加尽量低调,像蚂蚁一样,但中共还是会盯着他这样的人。
现在胡石根确实是这个案子的第一号,逮捕通知书排第一、关在第一看守所、案件归天津市检察院管,其他人都是二分院。
胡石根被抓前后的状况如何?
李柏光:他本来2014年计划要去美国读神学一年,这一年也到美国和欧洲各个国家的议会交流访问,看看他们的法治和民主制度是怎么运转,也增加一些神学知识,但没想到美国那边的牧师刚给他联系好,他就出事了。那是2014年5月,他因为参加“六四”研讨会被拘留一个月,在里面警察向他施压,让他不要做事情,他那一年就没做什么事,但有教会的平台,就还是会跟各种阶层接触。
胡石根应该是在7月10日周五去教会讲经的路上失踪的,那时候大家就怀疑他被抓了,因为知道周世锋他们被抓了。到周日聚会胡长老又没来,就确定他被抓了。但一开始我想可能三五天就出来了,没有想到跟周世锋他们会整成一个案子。
后来他一直没有放出来,我们才开始联系他的家人去报失踪。胡石根的弟弟本来是在北京,他坐牢时都是这个弟弟去看他,他出狱后弟弟陪他住了一段时间。胡石根的家人都希望他回南昌,就算不工作养着他也没问题,但胡石根不同意,他说他的事业在北京。胡石根的弟弟劝不动他就自己回南昌了。这次发生“709”,我想他的家人是有点怨气的,怨他不肯回家,60岁了还要搞这些事。
针对胡石根的“709”救援的情况如何?
李柏光:大家感到很无能为力。新的《刑事诉讼法》里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的规定,剥夺了律师的会见权,强迫失踪也用“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完全合法化了,它可以先“监居”你半年,半年后再进入程序,重新计算时间,它就很宽裕地做这些案件。而且其他即使是涉“国安”的案件,平时不让会见,送检察院之前起码会安排一次会见,“709”连这个都没有。还有说当事人自己在里面聘请了律师。这种政治案件操作是第一次遇见,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破解的方法。
司法当局是根据自己多年办这种案子的经验,为了自己能顺利推进案件,设置了这种剥夺当事人人权的法条,可以以法律的名义把律师的监督排除在外,就是专门为所有对政权有威胁的人量身定做的。
律师发挥空间很小的情况下,家属的发声会有一定帮助,虽然也很难改变上面定的结果,但可以提醒国际社会不要忘记这件事,让外界知道这些被抓的人做的是什么,显示她们没有放弃,阻止民间形成恐怖的氛围。但让家属出来是很难的,“709”也只有几个家属比较积极,这可能跟她们丈夫的律师工作有关系,会知道比较多类似的事,其他案件的家属就更难动员了。
后记:
做“709”周年报道时,我是以家属们的抗争为主要线索,因此很可惜没有进一步挖掘胡石根在被抓前的工作和思想。但仅从有限的信息,胡石根作为“终身职业革命家”的行事和抱负仍显露无疑。加上“审判”中公布的胡石根在“七味烧”餐厅的一席话,更印证了他的这一定位。
胡石根的种种行状,让我联想到另一名“职业革命家”唐荆陵,我的一位朋友曾参与有唐荆陵在场的同城饭醉,他对唐荆陵的表现记忆犹新:罗伯特议事规则的饭局发言,其他人都一句带过或随便说几句近况想法,唐荆陵则有备而来,极有条理地阐述自己在推进的两项运动,并现场分发打印好的资料。我的朋友问了两个门外汉的问题,唐荆陵就抓住机会非常详细地解答。
唐荆陵的这个片段让我想到,胡石根在“七味烧”也是如此,有备而来、有论有策,意在团结和发展可以共同行动的伙伴,以庭审记录来看,甚至那场看似随意的聚餐也是他设置好的场合。
对于后来人,若他们要找到一个理由说服自己:“中国的民主转型是一项值得投身的事业。”那么像胡石根和唐荆陵这样的,把民主转型当作自己的终身使命、以专业精神为之谋划行动的先行者,或许身体力行给出了重要的答案,如果不是唯一的答案的话。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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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乐:终身职业革命家胡石根在“709”前的二三事
生于1954年的民主运动领袖胡石根,曾因策划组党与纪念“六四”系狱16年多,2008年出狱后,他以民间基督教会长老的身份,低调但至关重要地活跃于民间抗争运动,常被尊称为“胡长老”。可惜的是,由于胡石根着意低调,直到去年7月10被抓,甚至到今年8月他作为“709案”核心人物被“公开审判”时,外界对他2008年出狱后的工作和思想都所知甚少。
在采写“709案”周年报道期间,我采访到与出狱后的胡石根有深交,且在“709案“中受胡石根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李柏光,通过他的讲述,我们或可得知胡石根“709”被抓前情况之一二。
胡石根出狱后是如何接触并投身民间基督教会?
李柏光:胡石根2008年释放以后,受邀参加我们的基督徒维权律师团契活动,他也会去XXX的教会(北京一个知名的异议色彩民间教会)。当时他还没信基督教,我也有给他传福音,跟他说信仰如何能在每个人内心深处激发一种追求自由的动力,信仰如何成为一个社会的道德良心底线,信仰作为法律和民主的社会根基和文化根基等等。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交流,关于中国民主化的策略、道路、方法,交流特别多。
他在2010年由北京的一个老牧师施洗为基督徒,一开始在XXX的教会,2012年胡石根建立了自己的教会,把维权律师、各地民运人士、草根阶层中有强大行动能力的人都聚集在他的教会。他的教会做得很成功,到2015年被抓前,他们有三四个常用的聚会地点,总共有上百人吧。
教会天然具有组织性,尤其是基督教,因为有定期团契,又有信徒奉献作为物质基础,而且提倡行动能力。有社会关怀的人很容易看到基督教会的这种特质,把它作为平台来推进民主法治。大家聚集在教会就会有很强大的力量,这是让当局最害怕的。
胡石根为何在“709案”被抓并最终成为案首?
李柏光:当局看到了维权律师和民间中坚分子结合产生的威胁,律师有合法身份介入各种事件,教会又提供了各界联合的平台,像范木根案就很典型。我觉得“709”前在各地的动作有点操之过急,过早暴露了这种结合的实力,比如说庆安案。当局意识到再不打击就会形成示范效应。
胡石根看上去没有周世锋和屠夫活跃,但他是“709”被抓的人中最具有领袖意识和思想的,他具有战略头脑和全局观,律师有时过分专业化,跟胡石根这种政治家是不一样的。而且他还有广泛的聚集能力。胡石根因为之前被抓的经验,他已经更加尽量低调,像蚂蚁一样,但中共还是会盯着他这样的人。
现在胡石根确实是这个案子的第一号,逮捕通知书排第一、关在第一看守所、案件归天津市检察院管,其他人都是二分院。
胡石根被抓前后的状况如何?
李柏光:他本来2014年计划要去美国读神学一年,这一年也到美国和欧洲各个国家的议会交流访问,看看他们的法治和民主制度是怎么运转,也增加一些神学知识,但没想到美国那边的牧师刚给他联系好,他就出事了。那是2014年5月,他因为参加“六四”研讨会被拘留一个月,在里面警察向他施压,让他不要做事情,他那一年就没做什么事,但有教会的平台,就还是会跟各种阶层接触。
胡石根应该是在7月10日周五去教会讲经的路上失踪的,那时候大家就怀疑他被抓了,因为知道周世锋他们被抓了。到周日聚会胡长老又没来,就确定他被抓了。但一开始我想可能三五天就出来了,没有想到跟周世锋他们会整成一个案子。
后来他一直没有放出来,我们才开始联系他的家人去报失踪。胡石根的弟弟本来是在北京,他坐牢时都是这个弟弟去看他,他出狱后弟弟陪他住了一段时间。胡石根的家人都希望他回南昌,就算不工作养着他也没问题,但胡石根不同意,他说他的事业在北京。胡石根的弟弟劝不动他就自己回南昌了。这次发生“709”,我想他的家人是有点怨气的,怨他不肯回家,60岁了还要搞这些事。
针对胡石根的“709”救援的情况如何?
李柏光:大家感到很无能为力。新的《刑事诉讼法》里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的规定,剥夺了律师的会见权,强迫失踪也用“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完全合法化了,它可以先“监居”你半年,半年后再进入程序,重新计算时间,它就很宽裕地做这些案件。而且其他即使是涉“国安”的案件,平时不让会见,送检察院之前起码会安排一次会见,“709”连这个都没有。还有说当事人自己在里面聘请了律师。这种政治案件操作是第一次遇见,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破解的方法。
司法当局是根据自己多年办这种案子的经验,为了自己能顺利推进案件,设置了这种剥夺当事人人权的法条,可以以法律的名义把律师的监督排除在外,就是专门为所有对政权有威胁的人量身定做的。
律师发挥空间很小的情况下,家属的发声会有一定帮助,虽然也很难改变上面定的结果,但可以提醒国际社会不要忘记这件事,让外界知道这些被抓的人做的是什么,显示她们没有放弃,阻止民间形成恐怖的氛围。但让家属出来是很难的,“709”也只有几个家属比较积极,这可能跟她们丈夫的律师工作有关系,会知道比较多类似的事,其他案件的家属就更难动员了。
后记:
做“709”周年报道时,我是以家属们的抗争为主要线索,因此很可惜没有进一步挖掘胡石根在被抓前的工作和思想。但仅从有限的信息,胡石根作为“终身职业革命家”的行事和抱负仍显露无疑。加上“审判”中公布的胡石根在“七味烧”餐厅的一席话,更印证了他的这一定位。
胡石根的种种行状,让我联想到另一名“职业革命家”唐荆陵,我的一位朋友曾参与有唐荆陵在场的同城饭醉,他对唐荆陵的表现记忆犹新:罗伯特议事规则的饭局发言,其他人都一句带过或随便说几句近况想法,唐荆陵则有备而来,极有条理地阐述自己在推进的两项运动,并现场分发打印好的资料。我的朋友问了两个门外汉的问题,唐荆陵就抓住机会非常详细地解答。
唐荆陵的这个片段让我想到,胡石根在“七味烧”也是如此,有备而来、有论有策,意在团结和发展可以共同行动的伙伴,以庭审记录来看,甚至那场看似随意的聚餐也是他设置好的场合。
对于后来人,若他们要找到一个理由说服自己:“中国的民主转型是一项值得投身的事业。”那么像胡石根和唐荆陵这样的,把民主转型当作自己的终身使命、以专业精神为之谋划行动的先行者,或许身体力行给出了重要的答案,如果不是唯一的答案的话。
转自: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