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9月29日,本网获悉:浙江乐清公民陈宗瑶(陈晨)、陈志晓父子因挂了“宪政面馆”招牌遭警方控“妨害公务罪”于9月26日被逮捕。
陈宗瑶父子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逮捕是因自家小面馆挂了“宪政面馆”招牌,去年被城管部门责令拆除,当时发生过冲突,可能是一般的冲突,警方没有抓人。今年G20峰会前,即在8月20日,父子俩要去苏州时被带走,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他的朋友说,陈宗瑶被抓背后原因应是他参与过很多维权活动。陈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商人,也是一位资深的民国粉,性情温和心地善良光明磊落,多年四处围观各种不公热点事件,成为当局眼中钉。
刘晓原律师介绍说:认识陈晨(陈宗瑶)很多年了,记得2014年我去乐淸时,他还陪我去见了钱运会的父亲,前段时间,听说他被刑拘了,还以为关押三十天就会释放,没料想又被逮捕。这两份给家属的逮捕通知书,形成时间(落款日期)是9月26日,而执行逮捕时间陈晨是在9月27日上午九点,他儿子是9月27日上午十点。也就是说,还没被执行逮捕就先通知了家属。按照《刑诉法》第88条规定,对于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第91条规定,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陈宗瑶父子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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