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土生金:说说我对网上聊天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的几点看法

国殇日马上就要来临了,前些日子,人民日报发表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规定,明确指出个人在网页、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及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该规定将从今年的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将来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此消息引发网上热议,甚至用”炸锅”来形容。许多人都把这个规定看作是当局收紧言论,打压自由的一种手段。在此,我想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电子数据作为呈堂证供在西方民主国家早已使用。脸书、推特、各种BBS上的文字、图像、音频等,只要是公开信息,只要取证的方式不违法,均可以作为法庭诉讼的证据。

其次,电子数据作为呈堂证供可以有效制止网络诈骗、虚假广告、以及其他用谎言堆砌的洗脑宣传,规范人们的言论,鼓励每一个人能够讲真话,做实事。

第三点,既然个人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供,那么这些电子数据也必然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故意删除、销毁这些数据的个人或组织,也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举例来说,假如一个人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了一名贪官,或是戳穿了一个企业的造假黑幕,或是揭露了某个组织的一段卖国历史,也或者他编造了一段恶意诽谤他人的谎言。那么无论他的这些言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随意删除,因为我们无法判断将来的哪一段话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同时,为了评估他的这些言论造成的社会影响,应当对其所转发的所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作为证据予以保全。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在网络上公开发表的言论负责。而对别人发表的言论进行屏蔽或者删除,将构成隐匿或者销毁证据的行为。

第四点,对于那些真正追求民主自由宪政的人们而言,由于他们说出的是历史的真相,他们追求的是普世价值观,他们代表的是世界发展的潮流。他们为了内心的良知而勇敢发声,他们为了国家的未来而向谎言和愚昧宣战。即使有一天,他们受到专制的打压,因为自己的言论而身陷囹圄,那些成为呈堂证供的电子数据,也将会因为永远记载着他们光辉的人性而成为历史的见证。

而那些为专制体制涂脂抹粉的人,那些五毛和水军,那些罔顾国家前途与民族大义而昧着良心说话的人,他们才是真正应该担心的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历史的变迁,即使他们将来见风使舵,掉转船头,那些他们曾经在网络上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都将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保存起来。即使将来不能作为被人民审判的呈堂证供,也必将成为他们永远不能摆脱的人生污点。

第五点,我们唯一应该警惕的问题是,执法部门是否会以办案的名义侵犯人们的隐私权。由于当前我国执法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执法不透明,加上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不够完善,当公检法机关以办案名义拥有了任意获取公民网上电子数据的时候,必然会出现大量涉案或不涉案的无辜者的个人隐私受到侵犯。而一旦公权力掌握了每一个公民的隐私,很难保证那些执法人员不会对人们实行打压、威胁和敲诈。这恐怕会成为中国人权历史上的一场灾难。

在欧美国家,从产生互相网的那一天起,便出台了各种保护隐私的法规法案。美国在1986年通过《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法案》,2000年4月出台了第一部关于网上隐私的联邦法律《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还有《公民网络隐私权保护暂行条例》、《个人隐私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等法律作为业界自律的辅助手段。欧盟在1997年通过《电信事业个人数据处理及隐私保护指令》之后,又先后制定了《Internet上个人隐私权保护的一般原则》、《信息公路上个人数据收集、处理过程中个人权利保护指南》等相关法规。这些法规对保护个人隐私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即使执法机关也不能随意获取公民的隐私。

而中国在相关法律沒有建全的情况下,却给执法机关拥有那么大的权力,是否妥当?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问题是当他们出台法律的时候,经过我们的同意了吗?我们如果不同意,他们会在乎吗?隐私权是人权的一部分,但是生活在中国的我们,有人权吗?

即使不出台这样的法规,难道他们就不监控我们了吗?如果没有监控又怎么会有一次次地约茶?如今他们让侵犯隐私的行径从幕后走上前台,既提醒我们要保护好个人的隐私,又警告我们要对个人的言论负责。

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归根到底,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只要无愧于自己的良知,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虚拟网络上,都不应该恐惧留下什么”呈堂证供″。无论是经历他们的法庭,还是历史的审判!

厚土生金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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