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芳:群星闪烁——记中国的女性人权捍卫者们(一)

在中国大陆争取自由、民主、人权的荆棘路上,跋涉着一批又一批杰出的女性人权捍卫者,她们--前仆后继,不管她们的身躯是多么的羸弱,但她们都有着强权压不弯的脊梁。她们,就像暗夜里的群星,闪烁着不灭的希望之光。为了捍卫人类与生俱来的尊严,为了争取每一个中国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她们,付出了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

蔡英文总统在就职演说中,说过这样一句感人至深的话:“国家不会因为领导人而伟大;全体国民的共同奋斗,才让这个国家伟大。”在谈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时,蔡英文总统说:“新政府要承担的第三件事情,就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这个议题上,新政府会持续和公民社会一起合作,让台湾的政策更符合多元、平等、开放、透明、人权的价值,让台湾的民主机制更加深化与进化。”在短短的演说词中,蔡英文多次提到“公民社会”,称“在几任政府以及公民社会的努力之下,我们成功渡过了许多新兴民主国家必须面对的难关。”也许她不太了解,就在她发表总统就职演说之时,中国大陆的公民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打压,而为了公民社会的建构和推进公民社会的成长,有多位女性人权捍卫者仍在中共的监狱里被囚禁。

在中国大陆争取自由、民主、人权的荆棘路上,跋涉着一批又一批杰出的女性人权捍卫者,她们--前仆后继,不管她们的身躯是多么的羸弱,但她们都有着强权压不弯的脊梁。她们,就像暗夜里的群星,闪烁着不灭的希望之光。为了捍卫人类与生俱来的尊严,为了争取每一个中国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她们,付出了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

刘萍

独立侯选人刘萍

很长时间没有刘萍的消息了,不知道狱中的她,还好吗?

2011年,刘萍和魏忠平、李思华等人一起,以独立侯选人的身份参加新余市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以期用身体力行来完成每一个中国公民能够一人一票公正选举的梦想,没想到为此遭到地方政府一连串的打压迫害:监控、威胁、殴打、传唤甚至是关押。刘萍等人因为参选人大代表遭受迫害的事实,引发各地网友的关注和声援。中国民间社会在经历了网传的茉莉花革命打压之后,拥有了相对活跃的各类民间社会活动,新余市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因为当地政府的打压、破坏而受到社会各界及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当时,中国各地涌现出大批的独立参选人,虽经各地方政府全方位的压制而趋于流产,但公民们有了前所未有的参选意识。5年后的今天,据选举专家姚立法先生介绍,自2016年3月1日起,中国各省市县乡两级“议员”的换届选举已经陆续展开,但是,几年来当局对公民社会的残酷打压,现在已然没有了公民们争相参选的过多信息,更没有了5年前如果哪位独立侯选人受到威胁或关押,各地网友陆续前往声援的场面。

刘萍曾是新余钢厂的一名下岗工人,为了争取工作的权利而成为访民,自身的遭遇让她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投入到关注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上,而上访维权的经历让她意识到人民很难有说理的地方,于是2011年4月开始她着手参与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麻烦也就接踵而来。在受到骚扰、传唤,支持者也受到警方的威胁之下,刘萍仍获得了选举法规定的至少10人以上的选民推荐,成为法定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但却被由中共操纵的选举委员会违法剥夺了正式侯选人的资格。

刘萍等人为了依法维护自己和其他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公开演讲、拉横幅抗议、动员选民利用手中的选票选出他们信任的人大代表、向选民发放选举信息公告和自己争当基层人大代表的承诺书,然而,这一切的合法行为,都成为了日后被控罪的依据。刘萍等人不顾打压坚持参加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引起当局的仇恨和恐惧,当局不惜动用公权力对刘萍实施软禁、绑架、恐吓、强迫失踪等,刘萍等人以实际行动参选新余市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唤起了各地一大批关注选举权利的公民们陆续参与其中,引发2011年各地公民纷纷站出来争当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热潮。

中共惯用的“秋后算帐”终于落在了刘萍的头上。2013年4月,刘萍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成为抓捕她的导火索,一同被抓捕的还有和她一起参与了换届选举的魏忠平和李思华。随后,三人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刑事拘留。直到2014年6月,刘萍被羁押逾一年后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民场所秩序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刘萍在法庭上做最后的陈述时这样说:“我从一个看新闻唯命是从的臣民,为捍卫自己和劳动法权利,被迫成为了一个访民,为追求公平正义,蜕化为一个公民,为依法索要政治权利,蝶变为一名选民,在最后被当作裁定权公民权利的标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视为反民。”简短的几句话,正是刘萍如何成为一名女性人权捍卫者的真实写照。

中共的宪法上明文载有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刘萍的切身经历让世人真切地看清了当权者是如何地欺世盗名,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每一个人,何曾拥有过一张真正的选票?

苏昌兰3

人权工作者苏昌兰

据刘晓原律师披露,2014年10月27日,苏昌兰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后,随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至今已经20个月有余,直到2016年4月开庭审理后,迟迟未作判决。审限届满后由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审限再次届满,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2016年8月12日起,至11月12日止)。

从佛山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看,苏昌兰案件并不复杂,但何以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开庭后令当局迟迟不下判决,案件经由最高法院两次延长审限?起诉书中指控苏昌兰利用互联网发表或转发文章或言论,造谣、诽谤,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包括“这个黑暗的日子,中共政权再次被钉上践踏人权耻辱柱,臭名昭著”、“在一个没有人权、法制、公平的社会里,中国农村所谓的基层一人一票‘民主’选举,不过是欺世盗名的戏码”、“中国一切腐败的根源就是共匪垄断十四亿人民的政治权利”等言论,如果如起诉书中指控的苏昌兰发表或转发的上述言论就可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那么中共的政权岂不是太不堪一击了吗?

透过苏昌兰的亲友及律师发布的消息,可以看到苏昌兰身为一名女性人权捍卫者尤其是妇权工作者的生命轨迹,从中似乎让人明白了为何当局非要把苏昌兰置于铁牢之中,哪怕是没有过硬的犯罪证据,也要把她送上法庭。

苏昌兰被抓捕后,她在一篇《回顾和展望》中有这样的叙述:“2014年8月,我和南海区人大代表郭伙佳等多个村民接受所在的南海区三山港四千多村民的委托,将违反土地管理法、侵占村民近万亩集体土地的十三个部门告上法庭,9月我又单独状告南海区公安局局长,为此我遭到了地方政府的打压。他们借口我在2014年9月底微信转发香港占中相片和在10月关注佛山叶六妹等维权人士被抓两件事情,以寻衅滋事的名义在10月27日上午把我从家里带走,当日下午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刑事拘留我,傍晚就把我送进了南海区看守所。”

苏昌兰称自己“是一名农村的普通妇女,只是想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数年前,苏昌兰便开始参与寻找被拐卖儿童的行动,关注出嫁女的生存权利,关注各地妇女被强迫坠胎及对胎儿的性别歧视,直到关注合肥女童张安妮失学事件,苏昌兰才走进公众视野。为了维护安妮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苏昌兰打出了“维护儿童权益,送安妮重返校园”的标语。苏昌兰从关注妇女儿童权益拓展到参与公共事件,关注曹顺利被迫害致死案,关注建三江人权律师被拘留案,关注农村村民自治的选举情况、声援“南周事件”与“香港占中”运动中,苏昌兰都是首当其冲站在前方。

苏昌兰的这些言行,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当局控罪的证据,但当权者也明白,针对苏昌兰的所有指控都是站不住脚的,于是案件从退侦到延审,一拖就是20个月。于是,起诉书上只能以片言只语的言论来认定苏昌兰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刘晓原律师在法庭上为苏昌兰辩护时指出:控方拿几句断章取义的句子去盲目推断苏昌兰有罪是不成立的。本辩护人认定苏昌兰无罪。而且所有的证据也不能够证明苏昌兰有罪。”

“我只是想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就是这样一个朴素的愿望,要想在现时的中国大陆实现却难如登天。为了这样的一份信念,为了争取每一个中国公民本该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千千万万的女性人权捍卫者们,用她们的执着和坚守,不畏强权压制,不惧囚牢禁锢,就像夜空中的群星一般,为黑暗的大地播撒着光芒和希望。不管她们曾经是多么的平凡和普通,也不管她们现在仍是多么的默默无闻,都值得我们所有的人为她们献上敬意!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