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敏律师:李婷玉案办案小记

卢昱宇、李婷玉

昨天上午,我再次会见了李婷玉。负责登记的警官显得有些不安,不停地翻看登记记录本,问我,有没有办案单位陪同?我说律师会见不需要办案单位陪同。过了一会儿,他又问,和你一起那个男的(指葛永喜律师)怎么没来?我说他有别的事来不了。他不语,拿着本子和身边的人用方言小声说着什么,后来又打电话问请示,律师能不能会见李婷玉啊……

我没听全,去了律师会见室等待。虽有些担心,但不久,还是见到了李婷玉。

她一见到我,就有些激动地说,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说你先别激动,慢慢说。她坐下来,顿了一会儿,说,卢昱宇被打了,好像还很严重的样子。我问,你亲眼看到的吗?她说是她听到的,整个监区的人应该都听到了。8月29日晚上10时许,她听到卢和其他人剧烈地争吵,持续了很久。8月30日上午7时40分,她又听到卢和他人争吵,随后听到卢多次高声呼喊“警察打人了”。因会见还有别的内容需要交流,我便问她,你说说你自己的情况吧,你是否因此被影响。她说,管教要求同监室的人不得与她谈论这个事情,她感觉自己被孤立地特殊对待了。

她又告诉我,自从我们上次会见后,过了几天,副所长就带人将她写的英文日记全部抄走,不停地问有没有写关于警察的,她被严厉地批评了,还被要求不能用英文写任何东西。他们还告诉她,日记已经全部交给了公安局,公安局正在翻译并鉴定中。我听了,再次问道:“他们是说在‘翻译并鉴定’吗?”李婷玉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有点沉重的交流被这个梗打断了,我俩相对忍不住地笑了。我问她写了什么,是否和案子有关联。她说,就是记录心情之类的,例如进来的感受,见了律师后的心态变化等。李婷玉认为抄走她的日记交给办案机关,是严重侵犯她个人隐私的行为。

我们也交流了一些案子上的事情,她似乎并不是很担心,我感觉她的心态比前两次好很多。我告诉她有很多朋友们都非常关注和支持他们,她开心地笑了,点点头,说谢谢大家了。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会见持续了两个小时,我们还像好朋友般地聊了很多个人成长和生活的话题,我觉得对这个早慧、坚定、勇敢的女孩又多了一些了解,这部分内容我会单独再写,十分有趣。

当天下午,我还去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本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希望该检察院能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建议办案机关对李婷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黄思敏律师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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