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艳芳:到底是为什么? ——记“709审判”期间被监控经历

唐荆陵

这是一个台风季。8月2日的广州,受台风“妮妲”影响,全市放假1天,到了下午才解除台风警告。坐在家里,我十分担忧我的丈夫唐荆陵,不知他在广东怀集监狱的状况。

当天晚上我出门吃饭,回来已经11点。到家门口,见一辆警车闪着灯光,下来两名警察,拿着一张纸条询问物管。他们是来“监护”我的。难道他们担心我去天津?不大可能吧,他们从电话窃听中已经明确知道我不会去天津或北京,而且我一直与国保、监狱交涉会见之事。由于监狱本月不准许家属会见,我已联系律师去怀集监狱。这点他们是知道的。倒底是为什么呢……?只要不破坏我与律师同行就可以了……

自14年5月16日,唐荆陵关押已经两年多了。2016年5月31日,二审在看守所宣判:维持原判,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5年。这两年多,此案家属一直申请会见当事人,但始终不得允许。而按法律规定,羁押在看守所的这三个当事人,每个月有半小时可以会见家人。

此案宣判后,看守所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6月22日,我和王清营的太太到看守所要求会见自己的丈夫;我们苦苦等到晚上11点,也没得到答复。其后,我们三次申请会见,并给广州市检察院邮寄了控诉信,也给市长12345拨打了热线电话,并去北京向最高检查院递交控告信–同时也邮寄了–控诉广州看所剥夺受害家属的合法会见权。但是我们不仅未得到合理答复,却收到国保警察的威胁与警告。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转监狱后,家属也迟迟未收到通知,会见更是困难重重。这一切增加了我们三家家属烦恼与担忧。在此期间,709案中部分当事人的家属也遭遇各种阻挠及限制,对于家人在看守所、狱中情况,大家都有着无限牵挂和忧虑。

8月3日上午,我走出住宅楼大门时,驻守楼下的两名辅警马上跟随,并进行拦阻。在我的追问下,他们自称是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派出所辅警,我追问其原因及法律依据,并强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已经严重干扰我的生活。我于是向110报警,半小时后警察和国保来了,我明确表达他们的行为违法,我的诉求是按法律程序尽快给予家属会见,本人最近不会出广东省,只是会去广东怀集监狱给唐荆陵送钱物,将和律师一起去。

但国保说法让我十分意外,他说我们不谈法律,并声称将限制我自由要到8月5日,也没告知具体原因;否则就要被警方传唤。这是一种什么逻辑?我气愤、悲伤、痛苦流泪。我向他们表达:十多年来,你们对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而你们都是有家有室的人,却恐吓、威胁、限制我一个女人。即然你们威胁我,那么我也就不用怕了,因为没有法津,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8月4日,唐荆陵的委托律师燕薪已到广州。我与葛永喜律师约好见面时间,但出门时被辅警阻拦。在公交站,他们拦在“的士”前,不让“的士”开。我不想为难司机,即换上一辆公交车,但站在公交车前拦截。司机不能开车,最后全车人被迫转到另一辆公交车。我下车后,准备坐地铁,但路途中被他们强行绑架带到京溪派出所。

在该派出所,一名辅警小头目当众对我怒骂“给脸不要脸”。看来执法单位进行人格侮辱已常态化。其后,一名便衣领导指使辅警抢走我的手机,并强行将我带到犯人询问室。

我依法问询该名便衣领导职务及警号,但与他根本没办法从法律角度沟通。他们要求我配合。他们违法,难道我们还要配合他们违法?!这让我想到,2011年我家楼下共计几十人看守,通讯设备被他们抢走,我被强制关押5个月。今日,我被扣押在此,仅仅是因为我丈夫唐荆陵追求公平、正义,希望中国走向自由、民主。记得有一次我因参加林献羔牧师葬礼被传唤,并被坐束缚椅、被拷铁椅,之后我到洗手间冲洗刚才因被他们拉扯而汗流满面的脸和扯脏的双臂;但那时还有唐荆陵和我一起。而现在唐荆陵已在牢狱中。想到此,我的眼中充盈泪水。

2小时后,白云区国保与市国保来到派出所。我对他们的非法行径表示了抗议。随后,负责维稳唐荆陵案的国保将我带回家。

回到家,没吃午饭,下午腰痛,于是出大门,想甩开辅警,去家旁边南方医院看病,但被几名辅警再次拦截。他们抓住我的手腕,押到路边。他们非常得意,声称再次将我带到派出所。趁他们不备,在交通红灯亮时我冲回家,关上大门。

8月5日中午1点多,我再次出门。这几天被他们困在家中,无法正常吃饭,并被辅警扭伤,胳膊、手腕几处青紫,腰部疼痛,需要去医院。我出门后,一名辅警追来询问,我未答理他,他即对我辱骂,甚至想动手打人。我拿出手机拍照,于是他不得不收敛。

我穿过马路,再次朝医院走去。路途中,他们继续拦截我,并将我逼到两部小车中堵住。我质问他们,难道不能吃饭和看病吗?这是国宝的命令吗?他们不理睬。我拨打110报警,警讯转到京溪派出所,该所说报告领导,于是就再没有回音。

由于我一再坚持,他们最后同意我去医院。到了南方医院门口,4名辅警贴身跟随,医院的人非常诧异。我向医护人员说他们违法性,辅警反过来质问我“你想去天津?”我这才知道,他们原来是为“709案”审判,防备我去天津。其实,我根本没有离开广东的打算,并明确告诉过他们。

8月5日下午5点钟,我终于获得了“自由”。这3天的限制,我不仅不能正常生活,反而被他们拦截、软禁,并被强制送到派出所审讯,还被扭伤了胳膊、手腕。当法律不能保障人权时,我们只能诉诸公众舆论。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胃部、胳膊、腰部一直疼痛。我不断在想,以后还有什么敏感的日子?我知道这种经历将不断重复。

唐荆陵太太:汪艳芳

2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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