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和谐社会需要对私权和不同声音的尊重

江平

中新网10月24日电 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热门话题。北京日报今天在“理论周刊”版刊载中国法学界知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的文章,对“具体怎样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问题进行阐述。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和谐社会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标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江平说,过去我们听到的是大同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与之相较,应该说和谐社会更具体、更明确一些。

江平认为,和谐社会是针对不和谐而言的,是针对我们社会当中存在的一些冲突而言的。具体怎样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从研究私法的角度来看,江平认为要有这么几条:

1、和谐社会要以私权为重要基础。

私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这才是最大的社会安全和社会和谐。和谐社会绝不是靠剥夺和限制私权来实现,和谐社会必须依靠尊重和保护私权来实现。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个人的权利得到保障与尊重,这个基础才稳固。当前我们社会当中发生权利冲突,这并不可怕。和谐不等于没有冲突,任何社会都存在权利冲突。私权和私权发生冲突不可怕,公权和公权之间发生冲突也不可怕,倒是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值得重视。而公权和私权发生冲突是当前社会的常有现象。不管何种理由,在公权和私权发生冲突时,私权享有者往往会认为他的权利被破坏了。于是他就要反映,他就要上访。所以,对上访问题不能对它简单地进行限制,而应该了解私权受到侵犯的真正原因,处理好其发生基础。

2、构建一个和谐社会需要充分调动公权力、社会权力以及私权的积极作用,在三种权利(力)之间形成合理的配置。

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中介机构自律去解决。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太多,因为国家管的太多。如何把国家力量的运用从首先放到最后,这是需要我们很好地去解决的问题,国家权力用的越多,国家权力用的越早,就越容易引起社会的冲突和矛盾。所以,要解决好社会上的问题必须适当地规范国家权力。

3、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润滑剂作用。

运用社会组织的自律自治作用进行组织协调,尽量依据民主原则解决社会冲突问题。我们需要建立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有两点: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二要尊重、保护少数人的意见。一个国家不能只有一种声音,各种不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才叫和谐,英文上的“交响乐团”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而我们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对不同声音的尊重,需要不同声音的交错和谐,这才是国家的福祉。如果只有一种声音,那可能蕴藏着更大的不和谐,这才是最值得重视的。所以,民主政治是建立和谐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转自: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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