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是一本震撼人心的書
二○一四年我在哈佛法學院訪學,美國律師協會(ABA)的出版部門找到我,希望我寫本書來講述在中國從事人權工作的經歷,并通過這些經歷描繪中國的政治、法律、社會以及可能的前景。我們討論了這本書的結構、要包含的案例,我擬定的名字叫《黎明前的黑暗》。
談到中國政治,很多人只聚焦于中南海的派系斗爭或中央文件,但這僅僅是一部分真相。我一直在向世界講述另一些故事:因為從事組織反對黨而被判重刑的良心犯,為遭受迫害的基督徒、法輪功、藏人和維族人而辯護的人權律師,為廢除收容遣送、勞教等非司法監禁而努力的人權捍衛者,因為傳播真相而被監禁的記者和作家,為反抗一胎化政策、強制徵地、司法冤案、環境污染、貪污腐敗而不屈抗爭的公民們,通過非政府組織來推動民主意識、捍衛言論自由權利、促進性別平等的活動分子們。我也是他們中的一員,并因為自己的人權活動被停課、被大學開除、被剝奪護照、被吊銷律師執照、被綁架、秘密關押和遭受酷刑折磨。在這個壓制性的政權之下,過去十多年來,這些人既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忽略這些人,就無法真正瞭解中國,這些人是中國的希望。
和我聯絡的ABA出版社的負責人認為這“將是一本震撼人心的書”。遺憾的是,在我把簽好的正式出版邀約發給他們之后,ABA變卦了。他們在給我的郵件中說,“我們擔心出版你的書會惹惱中國政府,而我們在中國的合作項目也將處于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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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過多批評ABA.作為人權律師,我理應對他們支持中國法治的努力表示感激。這件事只是中國共產黨對西方世界的負面影響的一個最新例子。我在美國還有兩次類似的經歷:已經安排好的演講被大學臨時取消,理由一模一樣:害怕影響與中國的合作項目。孔子學院和中國學者學生聯合會,在中國政府的控制下,正在侵蝕西方的學術自由。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也在和中國政府眉來眼去。紅色資本大力滲透港台媒體和其他國際媒體,一些西方記者因為自己的新聞報道讓政府不高興遭驅逐出境或禁止入境;一些電影為了進入中國市場而不得不更換演員或刪改情節;一些著作為了在中國出版而接受重要觀點的刪減。研究中國的不少西方學者確實存在越來越嚴重的自我審查。道理很簡單:如果你研究的課題屬于“敏感”課題(從法輪功、天安門屠殺、高層家族的腐敗到新疆、西藏的人權災難等等),或者你的結論讓中國政府不高興,你就有可能得不到簽證,這樣你的學術權威、職位、資源都會處在危險之中。我的一些教授朋友,受人尊敬的法國學者侯芷明、美國學者林培瑞、黎安友就多年無法進入中國,藏學家史伯嶺因為支持被判無期徒刑的維族學者伊力哈木,而在二○一五年被禁止入境中國。這些“負面典型”的遭遇一定是學者們盡力避免的。
“自我審查”成工作習慣
ABA的做法和思路是相當典型的:他們,還有很多西方政府部門、國際律師組織、人權機構、基金會在開展一些與中國法治和人權有關的項目,比如ABA的法治項目,比如中美人權對話,比如中國──歐盟法治對話,比如對中國的法官、檢察官和警察進行培訓,比如和大學、官方律師協會進行交流合作。他們認為這些合作是重要的和有效的。為了不影響合作的持續,他們要小心翼翼地避開一些東西,不能談法輪功、天安門屠殺、西藏、新疆、高層腐敗,他們也要小心翼翼地避開一些人物:政治異議人士、被判過刑的良心犯、“激進的”人權律師和街頭活動家,他們不斷揣摩中國政府變來變去的脾氣,不知不覺中,他們幫助中國政府把那些制造麻煩最多的人和組織消聲和邊緣化了。不知不覺中,自我審查成了他們的工作習慣,進入了他們的肌體。
國際NGO的自我審查有明顯的經濟利益的驅動:避開被打壓最嚴厲的、最艱難的、無法短期見效的領域,才有可能作出可看見的“成果”:某些政策的松動、培訓了多少人、開了多少會、媒體作了多少報道。只有這樣,他們才有東西寫到年度報告里,才能繼續獲得資金支持。和官方大學的合作可以給他們帶來生源、培訓用費、研究經費、就業崗位,以及可能的尋租機會。和權力部門的合作可以帶來更明顯的直接利益、種種便利和間接好處。
市場的考慮讓一些企業配合獨裁者作惡。雅虎(Yahoo)向中國安全部門提供客戶信息導致幾位作家被判重刑,思科(Cisco)幫助中國安全部門提供網絡監控和過濾設備。樂高(Lego)以非政治化為名拒絕向艾未未供應產品,ABA辯解稱他們的考慮是“純粹經濟的(purely economic reasons)”;姑且不說這并非事實,問題是,ABA難道不肩負比純粹經濟利益更多的東西么?比如正義和法治?
比什么都不做還要壞
自我審查帶來的些許的負罪感,有一個最大的安慰劑:“但是,我們換得了推動中國法治和人權的空間啊。”
于是幾乎所有的項目、資源都跑到了中國政府部門、官辦NGO(GONGO,我把它譯成“甘狗”──甘作政府的走狗)和官方學者那里。這真是荒謬的事情──支持法治、人權的資源,竟然大部分都流到了破壞人權的機構和人手里: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人權研究所、律師協會、婦聯、殘聯、記者協會、官方工會、御用學者。中華全國律師協會(ACLA)?他們不是代表中國全部律師么?這不是ABA的對口部門么?不找他們還能找誰?──但是,這想法完完全全錯了!全國律師協會和各級律師協會從來都不代表中國律師,他們收錢、年檢、腐敗,甘當政法委和司法部司法局的走狗和幫兇。我的書中有一部分講述人權律師努力推動北京市律師協會的民主選舉,卻遭律協阻撓和報復。律協積極主動地幫助政府吊銷了我和其他不少人權律師的律師證,他們積極地制定政策,限制律師代理敏感案件。律師協會從來都是政府限制和迫害人權律師的馬前卒,或許對頭腦單純的西方人來說,配合統治者迫害人權律師的律師協會、打壓記者的記者協會、不為工人說話的工會、壓制言論自由的作家協會、貶低人權的人權研究會、壓制學術自由的大學──這些玩意兒太難理解了。支持這些“甘狗”,比什么都不做還要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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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警察、法官和檢察官?基本上是個笑話。他們以為判冤案錯案是法治意識不夠或者業務水平不夠,又錯了。冤案源源不斷地產生主要是因為司法不夠獨立,黨政部門和官員隨意干涉司法。不能說這些培訓完全沒用,但這基本上是隔靴搔癢,而且在客觀上也掩蓋了真正的問題。
于是他們只關注政府默許的、非政治的、溫和的、安全的領域:環保、動物保護、殘障人權利、兒童權利、女權、扶貧、公民教育、公共衛生之類。這些領域的某些部分也是必須要避開的:涉及街頭的女權活動、涉及高官腐敗的環保或艾滋病工作、涉及組織化的扶貧或公民教育項目。即使這樣,他們盡力去政治化的某些活動仍被當作“境外敵對勢力”、“試圖進行和平演變”,被貼上政治的標簽。中國政府不高興的范圍越來越大。取悅中國政府的溫和人權政策,完全沒有換來工作空間的擴大;當局已經通過大肆抓捕維權人士、關閉NGO、頒布境外NGO管理法、國家安全法等等,給出了明顯信號。
綏靖政策是在助紂為虐
法治對話和人權對話?中國政府把這些對話當作拒絕進行實質性改革的擋箭牌。“我們在談判啊,我們在改革啊,有什么問題都可以提啊”──對話結束之后,抓維權者、抓記者更多了。酷刑、強迫失蹤、黑監獄、宗教迫害沒有減少。文字獄在增加。曹順利因為參與UPR被酷刑致死,真班禪仍然被失蹤,但增德勒仁波切、張六毛在監禁中死亡,伊力哈木被判無期徒刑。諾貝爾得主劉曉波沒有釋放,律師和他們的助理們一個個被控“顛覆政權”,教堂和十字架被毀,新疆和西藏的狀況不斷惡化,“進步”的地方是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電視認罪”,越來越多的跨境綁架(桂民海、李波、幸清賢、唐志順、包卓軒、李新……),越來越多的對海外維權人士的國內家屬進行綁架和關押(長平的弟弟和妹妹、溫云超的父母和弟弟、蔡楚的家人……)。
盡管我寫下了大量的文字,但在中國出版不了自己的著作。如果ABA因為避免激怒中國政府考慮拒絕出版我的書、從而能更多更有效地促進中國的法治,那我舉雙手贊成他們撕毀我的出版合同。顯然,他們的想法錯了。因為他們預先設定了不碰的范圍,所以只能支持官方機構和官方學者。在中國,不碰共產黨不高興的事情,能現實地推動法治和人權嗎?這些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實際上起到了為中國政府背書的作用,他們不斷地向世界傳達一些誤導的信息:中國政府在真誠地進行法律改革并且不斷地取得進步。大量的資源養肥了那些兩頭通吃的偽維權人士和御用專家學者,這對最前沿的、最勇敢的行動者、獄中受難的良心犯無疑是一種羞辱。然而恰恰是這些被預先排除的人才最需要支持,也最值得支持,是這些人冒著風險挑戰專制、持續不懈地捍衛人權和推動法治。
國際NGO對中國的溫柔政策只是西方國家對獨裁中國的綏靖政策的一個延伸而已。自我審查要么出于對中國政治和社會的誤解,要么出于短視和自私的利益計算。聚焦有空間的體制內、忽略被打壓的反對力量;重視短期利益、貶低普世價值,這些政策不但沒有得到人權狀況改善和法治進步的結果,而且,日益明顯的自我審查削弱了自身的道德威望和自由社會的價值基礎。更有甚者,某些西方政客所奉行的綏靖政策、某些國際組織和公司在中國所從事的活動,已經是在助紂為虐。──到了必須改變的時候了。
转自:动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