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部门强行接管后,《炎黄春秋》杂志社原社长杜导正于7月17日签署停刊声明。然而,新的一期杂志近日出版,扉页仍将杜导正等人列为顾问、编委等。杜导正发表声明称“不同意、不接受、不就任”。德国之声就此采访律师莫少平。
德国之声:据报道,《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兼法定代表人杜导正发表声明,对新出版”所谓《炎黄春秋》第八期”将其列为顾问表示”不同意、不接受、不就任”。《炎黄春秋》原总编徐庆全、原副总编王彦军也作出类似的声明。您了解相关情况吗?能否证实这件事?
莫少平:作为受委托的律师,第一点,这是真实的。而且我还要明确说,不仅仅是这几个人,就我了解的情况,绝大部分、90%多的编委都已非常明确的表态:”我们是受聘于杜导正当时作为《炎黄春秋》社长和法定代表人而担任编委。”还有顾问,包括李锐老先生,甚至包括法律顾问,张思之张老,都已明确表态。那么,《炎黄春秋》已经决定停刊了,”我们就退出编委了”,就不承认后来所谓接管《炎黄春秋》的编委了。绝大编委都发表声明、签字并送到现在新的所谓《炎黄春秋》领导人那里。这是属实的。
德国之声:杜导正在声明中要求《炎黄春秋》杂志社上级部门中国艺术研究院在收函后三天之内答复,并保留依法追究机构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一些原《炎黄春秋》其他相关人员也作出类似表态。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莫少平:从法律角度讲,这涉及到一个是不是侵权的问题。就是说,”我不承认受聘于你所谓的强行接管的新的领导班子的编委,你还是把我的名字列在《炎黄春秋》第八期的扉页上”,从法律角度讲,这就是一种侵权。我不承认是你的编委,不承认是你的顾问,不承认是你的法律顾问,你仍然把我的名字列上,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这样,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控告侵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德国之声:此前,您受原《炎黄春秋》杂志社委托提起诉讼,质疑中国艺术研究院单方面人事决定是否违反协议,但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您对此有何评价?
莫少平:我们提起了上诉。上诉的时候,法院就说:现在换了所谓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意,我们就不能受理你们的上诉。这是一个很混乱的”强盗逻辑”:本身我就告你侵占我了,你非得让对方同意告他自己。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应该是全面、审慎、善意地来理解法条的概念,不能生搬硬套,说”一个企业换了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诉讼的话,必须经过新的法定代表人来同意”。这是很荒唐的。所以,我们上诉,现在还不予受理,那我们还要向检察机关就法院不予受理的行为提起抗诉,也就是说,不予受理的行为是违反基本的法治原则和精神的。
(据德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