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大理州看守所,风和日丽,阳光明媚。洁白如玉的云彩,在蔚蓝天空上自由自在地飘荡着,令人无限向往。在办理手续等候会见时,我们想拍一张看守所里压抑的景象,但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怎么也拍不出来,只好放弃。可见高墙关不住无垠的天空,也关不住自由的心灵。
无暇恋景,我们再次顺利会见了李婷玉。这次,她看起来比上次会见时精神很多,大概是上次会见时,她没想到外界会关注隐居起来做事情的他们,颇为激动;谈起她的家事亲情,又几度哽咽;对我们的到来也甚感意外,略显迟疑。这次她看起来很冷静理性,轻松自在,不时露出灿烂笑容,与我们沟通也言畅意顺。
我们交流了一些案件事实和法律上的问题,主要还是围绕发布群体性事件的统计信息。她表示没有编造虚假的信息,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客观发生都有据可查。我们给她解释了寻衅滋事罪相关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该司法解释存在争议,是对寻衅滋事罪的越权解释,违反了《立法法》“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也是违反《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扩大解释。然而,即便依据该解释,李婷玉发布信息的行为也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情形,她的行为是无罪的。
会见时,她突然打断我们的话说:“我想起特别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们。”她告诉我们,侦查人员特意给她说了赵威的事情,还念了一段赵威的悔过文字,暗示她向赵威学习。我们问她怎么看这件事,她说:“我觉得写得特别可笑,应该不是真的吧!”她还告诉我们,侦查人员说了律师一些坏话,暗示我们不可信,要她解除委托。我们笑问侦查人员都说了哪些坏话?她迟疑了几秒,大概是有些尴尬,怕说了不中听冒犯我俩。她概括地说,反正就说维权律师也不是什么好鸟,都是害群之马,给政府添乱云云,达到一定程度,都要抓起来。我们只好诚实地说,他们说的过了某一个程度都可以抓起来,倒是真的。我们又闲话了一些家常,好几次,李婷玉都爽朗地笑起来。我们感受得到她内心的勇敢、坚定和乐观。
会见快结束时,她强调她的行为利国利民,对社会有益,现在虽身处逆境,深陷囹圄,但面对压力与诱惑,她会努力坚强,持守正道。她谢谢关心、支持她和卢昱宇的朋友们,嘱托我们转达!
葛永喜 黄思敏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