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法院为维稳枉判77岁老太王金娣一年六个月

王金娣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今天下午15点,为女儿许海凤别墅被偷拆,公安立案后却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及土地遭开发商非法强占,连续三年多次在北京天安门、新华门、及外国驻华大使馆门口燃放烟花炮竹撒传单鸣冤的77岁老太王金娣“寻衅滋事”一案,在无锡市看守所简易法庭宣判,无锡各区及常州、常熟、泰州等地民众前往旁听,相对应的是超过旁听民众人数的公安、特勤、便衣等。法庭最后不出所料认定王金娣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判处一年半徒刑,刑期至2016年12月7日。

据参加今天旁听的民众说,王金娣老太虽然比去年8月底遭抓捕以前消瘦了些,头发也几乎全白了,但是在宣判的法庭上与开庭审理时的法庭上一样,依旧很精神,有气势,并没有因为枉法判决而气馁。

事实上,在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今天出炉的(2016)苏0211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中,存在枉法裁判文书必然出现的硬伤:王金娣老太同样的燃放烟花炮竹撒传单鸣冤行为,前10次被认定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也都是给予的治安处罚,而到了2015年就变成了“寻衅滋事罪”!同样的地点、同样的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为什么前面是违法,后面就犯罪?

对此疑问,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的(2016)苏0211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给出的解释是,王金娣老太多次实施燃放烟花炮竹撒传单行为。如果同一行为可以改变性质,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认定:作出判决的法官与幕后指挥他们作出判决的官僚因为天天吃饭,吃饭的次数多了便可以认定其吃的是屎了?

法律上,77岁老太王金的行为及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根本与“寻衅滋事罪”挨不上边,更何况王老太太为替女儿到北京鸣冤完全师出有名!如果无锡市滨湖区公安分局在六年前及时将偷拆许海凤别墅的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如果地方政府拒绝配合开发商抢走许海凤别墅下的土地,如果地方法院能够司法独立,依法对许海凤的人身与财产权利予以保护,已到古来稀年龄的老太,何尝不想在家与儿孙辈享受天伦之乐?

司法不公,信访无望,伸冤要被判刑,而且77岁高龄还要被判实刑,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害人制度制造冤假错案流水作业的特征。

其实,今天的枉法判决在上午就已经揭晓,无锡当局派遣大批城管到许海凤的另一处房屋,将其建在自己土地使用权证内的一堵墙壁用挖掘机推倒。

许海凤电话:15052436408.

转自: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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