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宏庆:维权的代价——从夏霖案谈起

夏霖

一位亦师亦友的老编辑嘱托我关注律师夏霖的案件,写点文字为他发声。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但真正决定动笔,却不知从何写起。

之所以犹豫,因为我对夏霖其实并不了解。说来惭愧,认识夏霖已近10年,虽有数面之缘,我竟然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实际年龄多大,对他案件的细节更是知之甚少。

我最早认识夏霖,准确说是知道有他这么一个律师,源于2006年冬天,我当时所在单位的一名记者报题跟进“小贩崔英杰北京街头杀死海淀城管队长”的新闻,这是那年中国大陆最热的新闻之一。记者说崔英杰案开庭在即,我问记者的信息从哪里来的,因为当年这个案件舆论争议很大,官方一直很谨慎,始终不公布案件进展的消息。记者说:“夏霖律师,他是崔英杰的辩护人。”然后记者还补充了一个信息,夏霖是志愿免费为崔英杰提供辩护的。

后来的新闻大家都知道了,崔英杰虽然最终还是被法院认定故意杀人罪成立,但法院判决也部分采纳了律师的观点,最终留下了崔英杰一条命,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夏霖也算是一战成名,他撰写的崔英杰案辩护词至今还作为经典辩词在网上流传。

崔英杰案之后,夏霖还陆续代理过一些维权案件。2009年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夏霖是最早介入为邓玉娇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之一。当然,在邓玉娇案中,夏霖的代理工作有些虎头蛇尾,他和另一位代理律师会见完邓玉娇走出看守所后,两人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并抱头痛哭的照片被网络热转。但也正是这一有些过于感性的行为被很多人叱责为“不专业”,后来家属也解除了委托手续,邓玉娇案正式进入审判程序后,夏霖没有再介入。

在夏霖这些年代理维权案件中,他和媒体保持了较好的关系。事实上这也是当下中国国情造就的特殊生态——律师代理维权案件需要通过媒体发声,制造舆论影响,形成压力来对抗强大的公权力;而媒体如果在重大案件中想获得及时消息,也只能依靠参与办案的律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几乎铁板一块不会透露任何有用的案件信息。所以有人总结:律师和记者天然是盟友。

最近三年来,律师和记者这对天然的盟友在中国大陆都遭到了无情的打压,调查记者、维权律师纷纷被抓。夏霖不是首当其冲,在他于2014年11月8日被警方拘留之前,他所在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浦志强律师已经早他近半年被抓。浦案举国轰动,我就不赘述了。

浦志强被拘留后不久,为其提供律师服务的屈振红律师也被拘留。当时即有传言称夏霖可能是下一个被抓捕的对象,但他显然没有放在心上。当年10月,大陆著名维权人士郭玉闪被刑事拘留,夏霖受家属委托接手代理工作。但一个月后,他被从家中带走,警方未向家属出示任何法律手续。5天后的11月13日,家属才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夏霖涉嫌的罪名为“赌博和诈骗”。

从2014年11月8日至今,夏霖已经被羁押超过一年半,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涉嫌罪名由最初的两个减为“诈骗”一个,而无论是警方的侦查期限、检方的审查起诉期限、法院的审理期限,均多次延期,全都达到了大陆的法定最长期限。这期间辩护律师曾多次为夏霖申请取保候审,但始终未获批准。根据辩护律师的最新信息,夏霖案将于今年6月1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我很好奇夏霖案能够受到多少的舆论关注?他有些名气但又不是特别有名。浦志强被抓后,有人套用电影《建党伟业》台词赞之:“自你入狱,举国震动,人生辉煌,莫过于此”,确实传神。夏霖显然没有这样的待遇,正如本文开始所言,即便是我这样认识他近10年的媒体人士,对他的案件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

这实际上是大陆很多普通维权人士和律师面临的尴尬境地。中国大陆的法治与民主需要众多人去努力,但这种努力过程中会有很多危险,很多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种局势下,惟一能和公权力抗衡的就是舆论关注,形成外部压力至少能让公权力有所忌惮,哪怕只是表面形式遵从法律制度,起码也有一些约束。但舆论焦点又是有限的,而且是挑剔的,真正能造成“举国震动”的人有几个?夏霖多少还算有点名气,2015年“7.09”抓捕的那些律师,有几个能真正让普通大众记得名字?

争取法治与民主艰难历程需要很多的人前赴后继,但历史能记住的其实很少。美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黑人的民权运动,南非的反种族歧视运动,其实有无数的牺牲者,但最后除了马丁·路德·金,除了曼德拉,还有多少人的名字能被人随口说出?

而且当下中国还存在一个可怕的现象:那些你在为他们的权利呐喊呼吁、为让他们获得民主生活不惜入狱坐牢的民众,他们大多数人其实根本不在乎。对他们而言,如果能民主,固然好,他们可以享受自由;不民主也无所谓,已经习惯了。

所以有时候我忍不住在想: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做一个维权斗士有何意义? 更何况是一位不太知名的维权斗士。

夏霖不算完全无名,还有人记得他,还有人愿意为他呼吁。我所知有限,只能为他写下这点不多的文字。我期待更多的人关注他的案件,无论他罪与非罪,我希望他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而不是基于政治的考量。

事实上,法治与民主的真谛是:一个人可以自由、免于恐惧地生活,无论他有无名气,是否受到舆论关注,他在法律面前都能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这种话在当下中国说出来似乎很像笑话,但如果大家完全都不说甚至不去想了,可能这个社会真的没有希望了。

最后,借用夏霖当年在崔英杰案的辩护词中一段话作为结尾:“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检察官: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

转自: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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