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默、谢丰夏(谢文飞)均获刑4年6个月有期徒刑

 

王默、谢文飞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4月8日,本网获悉:人权捍卫者王默、谢丰夏(谢文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2016年4月8日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王默、谢文飞两人均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默、谢文飞此前已经被羁押了1年半,他们刑期分别至2019年4月2日和2019年3月1日。

以下是两位人权捍卫者案件情况简介。

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谢文飞同案。2015年11月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王默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谢文飞:真名谢丰夏,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年10月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年11月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一审宣判。谢文飞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转自: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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