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松:被栽赃的劳动者、逃避责任的权贵

数据比较雄辩地证明,使中国制造业成本接近于美国的,不是工资的上涨,而是权力寻租和国家垄断,是不公平非法治的制度所带来的综合成本,老板、官员和学者们不敢指出这个根本的原因,不敢得罪权贵集团和权力垄断,却异口同声地把责任推到最弱势最无话语权的劳工身上。

1、哪些人在抓替罪羊?

中国制造以及整个中国经济正在陷入衰退和危机之中吗?当然是的,只有沉溺于白日梦中的蠢人才会继续看好中国模式和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这些年工资等人力成本上涨了吗?当然上涨了啊,物价和生活成本那么疯涨,工资不上涨,你叫依赖工资收入生存的劳动者喝西北风吗?

然而,工资水平大幅度上涨,等于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有了同比提高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劳动者的实际购买力受到物价上涨等生活成本的大幅度增长的抵消,实际上没有什么提高,恩格尔系数(生活必需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并没有降低,大多数劳动者仍然挣扎在温饱水平,离小康目标还差得很远很远。

这倒也罢了,反正劳动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呗!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在经济上行时没有到多少实惠的苦逼劳动者们,却在经济下行时被揪出来当替罪羊了,企业界、政界、学术界一众人等齐声高呼:人力成本的快速上涨,推高了生产经营总成本,导致了中国制造业竞争优势尽失,由此导致外资撤离、内资破产、工人失业,而推高人力成本的两大原因,一是08年颁布了一部叫做《劳动合同法》的恶法,制定了过高的劳动标准,并且由政府强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工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维权行动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力度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老板们只能以脚投票,关门歇业,最终劳资双方两败俱伤。理所当然的结论是,如果要挽救市场经济、恢复经济增长的话,就必须废除劳动合同法和最低工资规定,遏制工人的维权行动,尤其是集体维权行动,从而降低用工成本。

企业界叫得凶,那是自然而然的,利之所在嘛,比如2014年广东省制定集体协商条例时,香港六大商会联名抗议,以捍卫财产权、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市场经济的名义向立法机构施压,迫使其在最终公布的《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中删除了有利于劳方的核心条款。2015年12月5日,中国民生经济高峰论坛在京举办,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首次对外发布《中国企业家发展信心指数报告》。报告显示,企业家总体对宏观经济充满信心,对政府提倡的“互联网+”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经济政策表示认同和支持,超六成企业家认为下一个风口在智能制造业。报告显示,企业家普遍认为企业在“五险一金”方面的支出负担过重,人力成本已取代融资成本成为企业最大的压力来源。数据显示,84.8%的受访公司人力成本有所增加,56%的公司认为人力成本在所有成本中增加最快。对此,绝大多数企业家认为应调整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尊重市场在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核心地位,释放劳动市场活力。

令人发指的是,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也纷纷站出来加入到这个诋毁劳动者和劳动合同法的大合唱之中。影响最大的要数财政部长楼继伟了,他在2015年4月24日“清华中国经济高层讲坛”上讲话,认为中国在未来的5年或10年有50%以上的可能性会滑入中等收入陷阱,其原因第一是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的占比2011年是8.1%,2014年是10.1%,这个比例超过10%就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二是劳动阶段的人口,即16—59岁阶段的人口,开始净减少,从2012年开始减少了300万,以后还会减少;第三,特别是2007年开始,工资陡然上升,工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很有弊端的,它的弊端主要在于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职工可以炒雇主,但雇主不能解雇职工,很多投资人离开中国也是这个原因,推行企业集体谈判是对的,但是提出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是可怕的,欧洲就是这个问题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僵化。

他的这些观点引起极大的争议,经济学界为他叫好,而劳工界理所当然表示反对。这个楼部长,意犹未尽,又在2016年第一期《求是》杂志发表的名为《中国经济最大潜力在于改革》的文章中称,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他再次引来网民万炮齐轰。如果说他在清华大学的讲话是拿现职劳动者开刀的话,这次居然进一步拿退休劳动者开刀了。

近日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的另一件事是,东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小梅对媒体表示,应修改劳动合同法,取消经济补偿金制度,从而帮助企业减负减税,真正减掉一些不该有的束缚;她认为经济补偿金制度加重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型发展,经济补偿已经成为诱发劳资双方矛盾的不和谐因素。看哪,这个统战部长的确把资方很好地统起来了,不仅勇于挑战中国劳动法律,而且勇于挑战市场经济条件下因资方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资遣费”的国际惯例。

经济学界批判劳动合同法的人就更多了。早在2007年,张五常就明确反对,称这个法律是维护懒人,会把经济搞垮,硬性规定劳工合约是干预市场运作;2008年劳动合同法甫一颁布,他就说应当取缔;2012年称该法一团糟,是政府给钱让工人告老板,东莞监管最严没人敢去投资;2013年称该法是对中国经济最大的祸害,否决了市场选择合约的自由;2014年称该法的管制措施,导致把很多工厂做死了;2016年新年伊始,他还在说劳动合同法是未富先娇,应当取缔,或者由共产党直接拆除,或者政府默许企业退出法定劳动合同,改为私定合约,就像90年代那样,完全不理合约,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什么最低工资、劳动法,都没有。那时候合约自由,随时可以做,随时可以不做,奇迹就出现了。就是这样子!经济增长理论就是这么简单!

浙江工商大学李井奎教授领衔做了一个劳动合同法的调研课题,其主要结论是:

第一,《劳动合同法》过度干预了市场自由合约,尤其是用人单位的选择权。为什么市场自由合约往往更具有效率?最根本的理由在于,自由选择所导致的合约形式的灵活性,保障了合约能适应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使得交易费用最小化,交易收益最大化。《劳动合同法》限制企业的选择,实际上也是在限制劳动者的选择,这导致了一些对双方都有利可图的交易无法达成。例如对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的规定,这导致一些愿意以低于最低工资工作的低技能劳动者无法找到工作,以及愿意以更低工资接受加班的劳动者无法加班。

第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确实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包括遵从法律的成本增加、违法成本增加、货币工资成本增加。

第三,长期来看,《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用工成本增加将对劳动者工资水平产生向下的压力,使得长期之中劳动者工资水平趋于下降。

第四,用工成本上升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企业的劳动力需求量下降,尤其体现在劳动密集型的低端制造业对劳动力需求量的下降上,其中,以加工出口企业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低端制造业企业,在劳动合同法的冲击下,其劳动力需求减少是最显著的,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底层劳动者利益是受损最严重的。

第五,除了调整工资和雇佣数量,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合约来替代劳动合同,来应对劳动合同法带来的用工成本上升,如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变得更为严格,导致了企业管理成本的上升;为了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在劳动者工作年限满十年之前解除合同,使这部分劳动者利益受损;企业更多使用劳务派遣,而在劳务派遣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企业更多地向劳务或产品外包,用产品市场的合约代替了劳动市场的合约,这种被迫采用的合约形式,意味着交易成本的上升。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市场劳动合约的一些干预是过度的,较大幅度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导致多数企业的劳动力需求下降。长期来看,劳动力需求下降必将导致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放缓,导致市场交易成本的上升、整体经济效率的下降,从而构成了中国自08年金融危机以来经济下行的制度力量。

还有一例值得一提:宏观经济学者胡释之曾经破开大骂支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人不是无知就是无耻!最低工资标准一是损害了双赢的自愿交易,二是导致最弱势的工人失业,三是强迫涨工资,拔苗助长,因此应当废除,或者下调。

2、谎言与真相

1)、究竟是什么原因推高了中国制造业成本

2015年10月23日中国经营报刊发一篇文章: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13年的研究报告,当时在美国制造商品的平均成本只比在中国高5%;到2015年,在美国低成本地区生产已经变得和在中国生产一样经济划算;更令人震惊的是,到2018年,美国制造的成本将比中国便宜2-3%。

中国的制造业成本为何变得这么高?以下是一位熟悉中美制造业的浙江老板给出的成本对比分析。浙江省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同行中最早开拓海外市场的企业,一直位居国内同行出口的前二位。“江南化纤”反映,去美国投资办厂,主要原因是国内综合成本连年攀升,颇感吃力。“江南化纤”测算比较了创办相同规模企业的中美成本,并提供了部分成本构成对比表:

(1)土地成本:中国是美国的9倍;

(2)物流成本:中国是美国的2倍;

(3)银行借款成本:中国是美国的2.4倍;

(4)电力/天然气成本:中国是美国的2倍以上;

(5)蒸汽成本:中国是美国的1.1倍;

(6)配件成本:中国是美国的3.2倍;

(7)税收成本:美国税收优惠力度大;

(8)清关成本:美国无需支付进出口清关成本;

(9)人工成本:美国是中国的2.57倍;

(10)折旧成本:美国是中国的1.7倍;

(11)厂房建设成本:美国是中国的4倍。

尽管这个数据是由一位老板提供的,我还是认为相当能够说明问题:在以上11项成本中,前8项都与政府和国有企业垄断相关,还有一项众所周知的成本没有列出来,这项成本叫得好听叫做公共关系成本,叫得不好听叫做贿赂成本或腐败成本,请问,这些成本是不是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总成本中的绝大部分?它们的推高是不是造成中国制造业成本逼近甚至超过美国的主要原因?如果这些成本与美国持平,中国制造业成本是不是会大幅度地低于美国?那些黑心企业主、正腐官员和无良学者,你们能老老实实回答这些问题吗?

美国折旧成本是中国的1.7倍,但这跟中国的机器设备往往超期超负荷运有关,美国厂房建设成本是国内的4倍,但十年以上二手厂房价格根据年限则是新厂房的1/8—1/2,而且普遍性能良好。况且这两项成本并非主要的成本。如此说来,美国真正高于中国的成本实际上主要就是人工成本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里所说的人工成本是指总人工成本,不是指个体人工成本,按上述企业家提供的个案,美国劳动力成本是国内劳动力成本的2.57倍,但国内两条月总产量为4500吨的生产线用工250人,美国同产能两条生产线才用工180人,因此美国的个体用工成本应该将近中国的5倍。再拿宏观数据比较,美国劳工部2012年5月份发布的工资报告显示,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年薪为45230美元(当年人均GDP为48442美元),而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人均GDP为6100美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薪为7423美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薪为3897美元。这就是说,美国的人力成本是中国的6—11倍。

数据比较雄辩地证明,使中国制造业成本接近于美国的,不是工资的上涨,而是权力寻租和国家垄断,是不公平非法治的制度所带来的综合成本,老板、官员和学者们不敢指出这个根本的原因,不敢得罪权贵集团和权力垄断,却异口同声地把责任推到最弱势最无话语权的劳工身上,这不是恃强欺弱、欺软怕硬又是什么?

2)、07年以来劳动者工资的较快上涨和社保开始实施,既是对历史欠账的补偿,也被物价上涨所冲抵,他们拿到的仅仅是赤裸裸的活命工资

楼继伟、张五常所津津乐道和念念不忘的是95年到07年的用工自由化时期,那时候没有劳动合同法、更没有社会保险法的约束,其间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经济增长基本达到9%—10%,而且可以说是基本健康的;当然,也有很多扭曲,比如说养老、医疗、住房改革都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被巨大的人口红利缩小了这些扭曲带来的效应,使得经济增长比较快。2007年是一个拐点,从这一年开始,工资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但是他们有意遮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07年之前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到什么程度,年均经济增长达到9%—10%,年均工资增长是百分之几呢?农民工人数从1990年的2118万到2014年的27395万,成为中国工业化劳动大军的绝对主力,那么,他们长时期是什么工资待遇呢?进入统计口径的城镇职工或就业人口的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除少数年份低于经济增长速度,通常都是高于10%的,但农民工没有进入统计范围,据深圳当代社会研究所刘开明博士的调查,长期以来存在着三个外来工顶一个城里人的现象,外来工的月工资仅为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具有城镇非农业户籍的正式员工)平均工资的30%至40%之间。这种差距自1992年以来即开始存在,且呈不断拉大趋势,到2008年的17年间,两个三角洲的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广州、深圳、东莞等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为15.71%,而当地外来民工工资增速却十分缓慢。2004年8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表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称:“珠三角”地区12年来外来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长三角”外来工工资略高于“珠三角”,达到每月650元-750元左右。这样的工资水平,还是以长时间加班获得的。

在这十多年里,衡量外来工与本地城镇在岗职工工资差距的重要参数——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一直在持续下降。例如,“长三角”的上海从1993年44.59%下降到2008年29.16%,南京从1994年的43.37%下降到2008年的23.38%,苏州从1995年的36.27%下降到2008年的28.27%,杭州从1995年的38.59%下降到2008年的28.67%,宁波从1995年的36.8%下降到2008年的28.47%;而“珠三角”城市的降幅更大,广州从1994年的44.51%下降到2008年的22.71%(其中,2004年为17.53%),深圳从1992年的49.6%下降到2008年的27.61%(其中,2003年仅为18.03%),东莞从1994年的50.22%下降到2008年的23.28%。调查还发现,90%以上的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设定工资水平,有大约25%的外来工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外来工工资呈现“向下竞争”的严酷现实。

另外,由于城镇在岗职工拥有稳定住房、较好的社会保障,以及享受政府的一系列物价补贴,他们生活成本一般低于外来工,而生活水平则高于外来工。同时,多数城镇居民拥有更好的社会关系网络、信息资源,更高的教育水平,其收入的来源也更多元化。相比之下,农民工的主要收入就是工资并以此支付所有生活成本,虽然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以及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企业要为包括外来工在内的员工支付法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但农民工却受到严重的歧视:第一,外来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非常低,截至2007年12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1846万人,约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8%,广东省也不过15%;第二,养老保险关系无法移,直至2007年12月,广东地区没有外来工成功办理养老保险的关系移;第三,养老保险“退保”问题突出,在2002年以前,广东地区的外来工如果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就全部“贡献”给了地方政府,从2002年起,广东开始办理外来工退保业务,4年间共办理外来工退保7845335人次,退保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五年的平均增长率为16.95%,2006年退保外来工人数是同期参加养老保险外来工人数的31.25%[1]。

这样的低工资、缺社保的“廉价劳动力优势”,竟被楼继伟、张五常们欢呼为用工自由,其所掩盖的低人权、血汗工厂、残酷剥削、城乡分割等级隔离、政府和企业的轮番压榨,他们全都视而不见!诚然,08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有了较快增长,也有更多农民工能上社保了,但这不是民工荒、内需不振市场萎缩、农民工的抗争等等逼出来的吗?另一方面,这不应该是一个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国家、一个还想继续发展的巨大的经济体,对十几年的历史欠账的最起码的补偿吗?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08年指2014年农民工工资增长情况为:2008年1340元、2009年1417元、2010年1690元、2011年2049元、2012年2290元、2013年2609元、2014年2864元,6年间翻了一番(2.1倍),略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2008年GDP为316751.75亿,2014年为635910亿,2014年为2008年的2倍)。如果扣除统计局发布的打了折扣的2008-2014年物价增幅(2008年5.90%、2009年-0.70%、2010年3.30%、2011年5.40%、2012年2.60%、2013年2.60%、2014年1.50%),农民工工工资实际增幅还是低于GDP增速的。楼部长所说的工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情况,并不适用于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工,更不适用于数亿低于贫困线的农民了,而仅仅适用于所谓“城镇职工”。如果把这些年农民工工资的较快增长与此前十几年长期的工资停滞扯平的话,农民工工资不还是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吗?你们心知肚明这经济增长的果实落到哪些人账户里去了,却拿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些许保护、拿人工成本有所提高来推卸经济下行的责任,这不是倒打一耙、污蔑诽谤又是什么?

以上引用的都是官方统计数字,下面来一组我们农民工自己的调查统计数据,来看看农民工现在究竟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状态:

先来看山东烟台工友、澳利威工援中心张军的调研:烟台市的一个劳动者,需要多少钱才能保命生活?

(1)一个在外打工的劳动者每月的具体工资开销包括:

a.住房费用:如果是合租房子,每月房租至少在350元,加上水电费、物业费等,至少也在450元以上;

b.每天生活费是30元,每顿饭平均是10元钱,这其中还包括人情往来费用,合计900元;

c.女工每月化妆品、女士必须用品,男工抽烟等费用,至少每月在200元;

d.每年服装费用平摊到每月至少在200元;

e.交通费:60元;

f.医疗费:100元;

g.通讯费:50元。

这些是单个劳动者仅仅能让自己温饱所需要的费用,也就是说一个劳动者在烟台每月工资拿到手至少不低于1960元,才能勉强生存下来,至于养活老婆孩子、赡养老人更是做梦了。

(2)在烟台,一个三个之家至少能有多少生活费才能生存下来呢?

a.住房费用:即便是租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平均至少在1000元;

b.每天生活费是60元,每顿饭平均是20元钱,这其中还包括人情往来费用,合计1800元;

c.妻子每月化妆品等必须用品、丈夫抽烟等费用至少每月在300元;

d.每年购买服装费用平摊到每月至少在400元;

e.通讯费:100元;

f.孩子每月的幼儿园费用800元;

g.交通费:150元;

h.医疗费:300元。

在烟台,一个家庭要想维持生存,至少每月需要4850元,当然这个费用也仅仅是能保命罢了,并不能使得孩子和成人能享受到体面生活。

统计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当时山东省烟台市五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600元,加班加点后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不过3000元。

再来看深圳工友、沃尔玛员工联谊会张利亚的调研:

(1)深圳一个单身工人每月费用:

a.房租:500元(合租农民房,不能住花园小区);

b.食物:600元;

c.交通费用:150元;

d.通讯费:100元;

e.医疗:100元,比如体检、看牙医等;

f.亲戚往来、人情南北,300元;

g.日用150元;

h.衣服250元。

合计2200元。这是赤裸裸的生存费用,不包括朋友聚会、职业技能培训、娱乐,以及返家费用。

(2)一家三口每月基本生活费用

a.三口之家房租1500元(只能住农民房一室一厅);

b.食物:1800元;

c.交通:450元;

d.通讯费250元;

e.抚儿育女费700元;

f.赡养老人500元;

g.医疗费300元;

h.人情礼尚费550元;

i.日常生活用品800元;

j.水电煤气:200元;

k.服装衣着:350元;

m.回家探亲交通费用300元。

总计支出7650元左右,不包括旅游娱乐、技能培训费用,只维持最低生存。

统计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当时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2030元,加班加点后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不过4000元。

即使这些年农民工工资上涨较快,即使夫妻两人的工资能够勉强随身养活一个孩子,两人上班(通常是一周6天一天10小时以上),孩子谁来带呢?于是相当部分农民工不得已只好把孩子放在老家由老人带,这就形成了7000万左右留守儿童的悲惨奇观,也就是社会学家郭于华、沈原等人所说的拆分式劳动力再生产机制。一个孩子都需要放在老家养,何况两个孩子呢?

诸位,这里面存在着多么大的人口危机、伦理危机和社会危机,你们不会不知道吧?诸位,如果说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还赶不上英国19世纪上半叶的工人,你别装不知道哦!在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劳动力再生产还是以完整的家庭形式实现的,工资包括劳动者本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费用,其中又包括必要的教育和娱乐费用,就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在严厉批判资本主义剥削呢,你们能否认,今日中国的剥削程度,超过了欧美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吗?

3、更多数据打谁的脸

长期跟踪研究收入状况的独立学者刘植荣,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数据,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状况。

(1)201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全国有136782万人口,这就意味着居民拿走的GDP份额为275848亿元,占GDP总量的43%。需要指出的是,这275848亿元的居民可支配总收入不只是劳动报酬,还包括财产性收入等。(《羊城晚报》2016年1月16日B1版)

(2)2014年全国私营单位和个体就业人员24975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仅18277.8万,另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就业人员34000.2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仅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3.7%,只统计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反映全社会劳动者的工资全貌。所以,统计部门必须把全社会就业人员的工资放到一个表里统计,不但计算出平均工资,还要找出工资中位数。实际上,2014年居民收入总额为280587亿元,77253万就业人员平均月收入3025元,这还包括财产性收入等,如果平均工资超过这个数就没有可信度。(《新金融观察》2016-01-18)

(3)最近一期的《求是》刊文称“近年垄断行业平均工资是全国水平5到10倍”,最高职工工资与最低职工工资之比在1983—1992年10年内均不超过2倍,1993年突破2倍,到1998年则达到2.35倍,2006年开始突破4倍,2011年为4.17倍,2012年略有下降,为3.96倍;如果考虑到各行业在住房、医疗、福利及其他非工资性货币收入方面的差别,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将更加突出。(《新金融观察》2015-11-16)

(4)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3年5月17日发布的数据,201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8752元(月工资2396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769元(月工资3897元)。《新金融观察》2014-02-24第10版)

(5)国家统计局2013年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12年是0.474,这10年间有所下降。不过,国家统计局的这一数据遭到广泛质疑,普遍认为,中国贫富差距在过去10年并没有缩小,而是扩大了。西南财经大学在2012年12月9日发布的研究报告称201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6。

我们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不到33%,而欧洲国家从1980年以来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一直在63%以上。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低,是因为我们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定得过低。目前全国各地区的法定最低月工资一般在1200元左右,也就是每年14400元,仅占人均GDP的36%,而世界平均最低年工资是人均GDP的60%。(《新金融观察》2014-01-20第11版)

(6)“十一五”期间,公司高管人员年薪水平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8.1%。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2007年时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中国高管薪酬如按每年递增18.1%计算,2011年高管平均薪酬为79万元,而该年人均GDP为3.5万元,中国高管平均薪酬是人均GDP的22.6倍。

目前,中国法定最低工资海南省最低,为每月830元,也就是年工资9960元,中国高管平均薪酬是最低工资的79.3倍。笔者在2012年6月4日发表的《怎样分好财富“蛋糕”》一文中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已经推算出,2011年全国7.642亿从业人员的平均年工资(收入)为20415元,中国高管平均薪酬是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8.7倍。

西方几个发达国家企业高管平均薪酬均未超过人均GDP的4倍,未超过法定最低工资的8倍,未超过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倍。如果这样科学对比,中国企业高管薪酬高出外国同行十多倍。(《新金融观察》2012年10月29日06版)

(7)如果把未来的168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贴现到他(公务员)的工资里,在他35年的工作期间,每个月就有4万元的隐性工资!我们计算时没有考虑未来的通涨因素。我想,那些自称为“天之骄子”的公务员应该具备些数学计算能力,他们自己会这样合计一下未来的收益,这就是那些叫喊工资低的公务员不愿辞职干工资高的农民工的原因。还有一点要清楚,公务员年龄越大,工资越高,因为公务员可以按部就班地晋升职级。农民工恰恰相反,岁数越大,工资越低,因为农民工的劳动强度大,年龄越大,越受劳动力市场排挤。农民工干一天活给一天钱,不可能一年干满365天,也不可能连续干到60岁。农民工是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基本一致,因为他们几乎没任何福利保障,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都要自己解决。(刘植荣新浪博客)

(8)中国有8亿就业人口,可国家统计局只统计1.2亿吃皇粮的工资,他们的工资增长幅度大,所以,大家每年感到自己的工资“被增长”。所以我说,那些没列入统计局统计范围的6.8亿劳动者应该涨工资,也就是85%的人应该涨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一些劣质企业退出市场,这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件好事,没有良心的“血汗工厂”退出市场正好使市场得到净化和规范,为“道德工厂”提供发展空间,促进产业升级型,此消彼长,这个社会经济不但不会受损,反而会受益。那些提出“提高工资会产生失业”的人完全站在劣质企业企业主的立场上,只看到了企业主的成本增加,没看到工人的消费增加。我提出的涨薪会促进就业这一观点可以描述为:工人涨薪——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共识网,刘植荣新浪博客)

(9)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中国2009年的人均GDP世界排名第99位,可我们的最低工资却排在第158位。中国2008年每天生活费低于1.25美元赤贫线的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的比率高达18.3%。

中国劳动者总报酬的一半被10%的高收入者拿走了,90%的劳动者所得到的报酬占剩下的一半。这样科学分析,在76990万总就业人员中,69291万普通劳动者的报酬实际上只占GDP的23%。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08—2009年世界工资报告,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值世界平均为58%,中国是25%,世界排第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

联合国把日生活支出1.25美元划为赤贫线,2 美元划为贫困线。中国每个劳动者赡养的人口数为1.72个,普通劳动者家庭的人均最大生活支出为4698元,平均每天12.87元,按2007年底的汇率合1.73美元,也就是说,中国90%的人生活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下。

世界多数国家的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中国还不到10%。由于85%的从业人员的工资过低,使中国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资本回报比重却逐年上升。最低工资过低是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世界工资研究报告》,刘植荣新浪博客)

(10)笔者对世界工资制度进行对比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把法定最低年工资标准定在人均GDP的60%上,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参照全国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其他让市场去调节,这样就会形成比较合理的工资制度,缩小工资差距,兼顾公平与效率。(《新金融观察》2015-11-16)

够了够了,看了这些数据,谁在盗窃中国,谁在抢劫中国,谁在掏空中国,谁在把中国制造业和中国经济推向崩溃,大家应该心中有数了。至于经济学家们以学术的名义提出的种种颠倒黑白的论证,限于篇幅,我就不在此文中一一反驳了,有时间再写别的文章。我只是想弱弱地提个醒儿,真是官腐和土豪,编造一些谎言出来反倒是可以理解的,知识分子,如果以事实为依据、真理为志业,而不以追逐权力和财富为人生主要目标的话,却站出来替人家背书洗地,可谓不义且不智之至也。

转自:王江松致敬底层(wjszhijingdic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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