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妻子被带走半个月了,我们都很想她。
早上起来给女儿穿好衣服后,还是像近段时间一样,喂她吃了点香蕉。背着她去了趟广州,因为她最近几天有点拉肚子。
九点钟警察给我打电话说他们领导有东西给我,问我在不在家。我回答他,我现在没在家,在外面。他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说十点左右吧(因为我以为十点就能回到家),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到了十点左右,他又打电话过来,问我回家没有。我说现在在广州,你们领导有什么东西打电话给我的律师,叫律师帮忙拿就可以了。他说是我的私人物品。我说,那要等到我下午才能回来。
下午我带着女儿骑上摩托车到了公安局门口,给这个警官打电话,说我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大约十分钟后,警官下来了。我们聊了一会,他的领导也来了,我们一起一起走进公安局门口旁边的一间房子里,这个领导说,你老婆给你写了一封信叫我们转交给你。然后把信拿出来递给我。我一看,信的全部内容是:
老公你好!
今天是12月16日,进来看守所有十几天了。你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肯定很累吧!真的不好意思,希望你好好照顾他们。我在这里一切都挺好,不用担心。我这些天还要继续配合警官调查一些事情,你不用请律师,我把事情讲清楚后,他们不会为难我的,放心吧!
朱小梅
2015.12.16
我看完后,这个领导对我说,你老婆在里面配合得很好,你也应该在外面好好配合我们。我一听他说这些话,就有点生气。我说,我都配合你们十来天了,到现在连律师见面都不给,还叫我怎么配合?我现在横是死,竖着也是死,反正都是死,我豁出去了。在我没有接到你们公安局通知我去看守所门口接我老婆之前,我的日记会一直发下去,让别人知道我现在的处境,我都已经快两个星期没上班了,女儿现在瘦得只有皮包着骨头了,你们知道我一个大男人带着两个小孩容易吗?然后他(领导)说,你这样做对你老婆影响不好啊,以后我们很难帮你去上级说好话啊之类的话。
我们谈了十分钟左右,领导说他还要开会。临走时对我说,你可别不接我们的电话哦,要不然到时通知你去接你老婆你没有接到,我们可不管哦。我说你们什么时候打电话我不接?就这样,我背着女儿回家了。
到家后,我把信拿出来认真的看是不是我妻子的字迹。字迹的确是妻子写的,但是不是她自己情愿写的呢?这就要打个问号了。还有一句话,“我把事情讲清楚后,他们不会为难我的”,难道讲不清楚就要被为难吗?凭我对妻子的了解,她是不会这样写的,以她的性格,怎么可能放弃一个公民聘请律师的合法权利呢?
想到这,我又联想到上周四(12月10日)晚上去和妻子见完面后,她身边的一个女警在催她,跟你老公说说律师的事。我当时看着妻子的脸,她犹豫了几秒才很不情愿的说“律师”。我看见妻子的样子,立马打断她的话,说,律师我一定帮你请,我还要给你请两个。你放心吧,请律师是我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这封信肯定不是妻子自愿写的,她应该收到了什么压力之类才写的。不管如何,我一定要请律师。如果真不请律师,到时人家说她有什么罪,她就有什么罪。何况请律师也是我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力。
【背景:2015年12月3日,广佛两地劳工NGO遭到严厉打压,多家劳工机构负责人、员工、志愿者、工友等被带走,总人数超过25人。其中佛山南飞雁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何晓波、广州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负责人曾飞洋、员工朱小梅、前员工孟晗、海哥劳工服务部志愿者邓小明、劳动者互动小组负责人彭家勇等人均被刑拘。打工族前员工汤建被带走后至今仍处于失联状态。事件发生已半个月余,律师仍未被允许会见被捕的劳工公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