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立法签名情况展示及三周年记

李蔚1

(李蔚,新公民运动成员,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签名征集活动发起人之一,签名名单搜集整理和发布者。曾因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入狱2年。)

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立法三周年记

贪渎之官,古往今来,四海内外概不能绝,当今中国尤盛。三反五反、运动反腐,长效阙如。积弊不清,民怨不止。官员公示财产,兴民权以制贪枉之虎,海外百国,海内港澳台,成效昭然,故此,2012年12月9日世界反腐日许志永、丁家喜等诸君68人依宪倡议并征联署,四月签名者8000余众。秉持和平理性、长期呼吁,不料横加罪名锒铛入狱,先后近三十人,至今仍有人因之遭公诉,一曰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再曰寻衅滋事。另被短期行政拘留者更多。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清正之官,廉洁之吏,何惧财产公示?夫切陈时弊,匹夫有责。讳疾忌医,智者不取。上整饬纲纪,肃贪惩恶,用心或可谓苦矣,然时过境迁,循环往复,民之涂炭不能绝。“苏倬定律”之“选择性反腐”,名为肃贪,实则剪除异己,争权夺势,欺世也。公权入笼,民享监督,乃为反腐上策。文明进步,政治发展,世界之潮流。因势而变,渐弃糟粕,国之幸事,民之幸事。

值此三年,著文以记。吁请四海同呼:释放许丁等诸君,官员公开财产!

附: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签名情况展示

一、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签名征集活动中的几个第一

第一个短信签名人,也是第一个签名人:

王政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工人2012-12-09 6:54:03

第一个邮件签名人:

崔焕照山东省青岛市 律师 2012年1月9日

第一个纸质签名人:

谢世荣 广东省中山市  学生  2013年1月16日珠海街头

第一个网页签名人:

江上影陕西省教师2013年1月8日 9:46:54

(2013年1月才开通网页签名方式)

第一次在街头征集签名

2013年1月16日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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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全国行宣传大使阮云华和张昆2013年1月16日从广东珠海始发开始“官员财产公示南北承传公民行”:

图片1

第一次张打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横幅的活动失败(2013年1月27日北京朝阳公园南门):

图片2

第一幅挂在北京街头“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横幅:

图片3

第一个报道公民联署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签名征集活动的媒体是中共官媒《环球时报》(2012年12月13日英文版)“要求最有权力的官员公示财产的公开信”:

图片4

二、签名者职业和地域分布

截至2013年2月28日的7033名签名者中,按职业划分有:学生、自由职业者、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农民、退休人士、个体户、医务工作者、无业和失业者、农民工、律师、失业者、企业职工、商人、公务员(包括警察和检察官)、编辑、记者、学者、诗人、摄影师、艺术家、咨询师、军人、难民、维权人士(含蒙冤警察)等等,其中学生占9.10%(其中张家口某中学发来手工约60人的签名照片),自由职业者8.83%,工程技术人员7.80%,农民4.96%,教师4.86%,工人4.56%,退休人员4.34%,维权人士3.60%,职员5.90%,无业及失业人员4.02%,农民工2.15%,律师1.76%,公务员0.90%;按地域划分,居住地除西藏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各行政区域及海外,其中:北京13.31%,广东9.41%,江苏7.49%,浙江5.59%,四川5.57%,河南5.13%,河北4.81%,山东4.73%,湖南4.65%,上海4.51%,重庆4.35%,湖北3.73%,辽宁3.23%,江西2.55%,陕西2.29%,安徽2.20%,福建1.95%,广西1.94%,山西1.52%,黑龙江1.49%。

三、签名者发来的部分短信

杨德福(内蒙古呼伦贝尔 工人):这个真的不要感谢 ,本身就是我们每位公民应该做的。你们的发起才是每个公民的骄傲。为了国家感谢应该送给你们。

孙艳芳(江苏苏州 护士):呼吁官员公布财产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也是他们最基本的为官之道。

方蓝虚( 广西南宁 职员):正在QQ上把这条微博转发给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建设美好中国大家一起努力!

钟武生(广东东莞 民工):应该感谢的是你们,我们一起努力。

李洪康(江西九江 诗人):签名算我一份。我很支持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活动。我把这内容放在我博客里没想到被新浪删除了,现在我号召大家抵制新浪。

(我的回复:不用抵制新浪,新浪已经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给我们。他们删帖是受指令所为,迫不得已。)

刘向东(内蒙古呼和浩特 司机):何言感謝!泱泱华夏古国不可逆世界潮流,你我才是国之大厦的根基,一起行功,推动民主进程,则国之幸,民之幸也!加油!!

吴平奇(湖北 商人):社会进步的动力源自社会每一个平凡的人的觉醒,所以不用谢我。 国家的政治文明会惠及每一个国民。

刘彦岭(北京密云 物流):我同意那205个官员首先公布财产。不好意思,不打扰您吧?

(我的回复:收到。不打扰,其实是鼓励!感谢您行使公民权利,让我们公民一起努力,共同建设美好中国!)

薛鸿生(江西南昌 企业职工)坚决拥护这一迟来的建议。

李洪康(江西九江):可以印发倡议书,从网络走到现实,去小区或街道找人签名。抗议腐败是人人都赞成支持的。是很好引共鸣的切入点。

包东英女士:要求中国最有权力的205名中共领导人公示家庭财产.中共创始人,包惠僧与包惠存全体后裔要求中央七常委公示家庭财产。

孟小果(广东 工人):我是这个社会最底层的打工者。支持民主,要求人权,坚决反腐,让我们为更好的祖国而努力。你一定要坚持下去。无形中还是有很多很多的人在关注你们支持着你们。加油!

盛小星(上海人 自由职业):我57年生辰。强烈支持你的建议。

王义银(农民工):我一直在网上关注你们:分析你们的行动以及当局对你们采取的措施:我总想找到什么:就是一种方法:我2009年到北京就被盯上:一直被盯防到现在:好了:现在我母亲死了;我想做什么也没有什么牵挂。

杨健(贵州凯里  个体经营):该说谢谢的是我,更是千万个希望获得民主监督权利的公民该说的。谢谢!我们一起努力!

陈鹏(北京 维权人士):官员财产公开是法治的最低要求!

姚林君(内蒙古呼和浩特 自由职业者):坚定支持许志永的正义、正当、合法的要求。

张梦富:是艾晓明的纪录片、张千帆的演讲激励了我,敢于以公民身份示人,阳光法案施行与否,是真假反腐的试金石,你们的公民建议书是开启政改的切入点。感谢你们给我做公民的机会,我们在一起。

肖鹏伟(新疆喀什 学生):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者,我们应该积极行使公民权利,才能更好的保障和维护自身权益,我会告知他人此次签名活动,使更多的公民参与进来。

谢中华(四川广元,公司职员):完全支持。但不知那205人敢不敢公布,会不会打击报复。

何军樵(湖南郴州 咨询顾问):那些被天朝斥为最落后最腐朽的被指责为代表资产阶级的执政党的官员们都公布了自己的财产,而自称为最现进最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的执政党怎么会比不上西方那些堕落的国家的执政党呢?所以我强烈要求上述官员率先公开自己的财产。

钟卫(黑龙江哈尔滨 服务行业):同意,只有领导人带头公布个人资产,并让人民来监督,才能达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目的,至下而上公布财产是不可行的!

刘海满(河北秦皇岛 个体):不客气,反腐人人有责,我会告知他人参与,替百姓谢您。

龙在海(江苏徐州 教师):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李克强说,他是给农民工打工,强烈要求了解我们的员工工资。

王迅键(山西 大学生):支持官员财产公开!据你们的资料,现在仅有几千人签名,不足以形成推动力。两个月了,速度有点慢吧?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应拉些名人进来,充分利用名人号召和网络

匿名:支持! 历史不会给中国人太多时间,统治者骑在人民头上,是因为人民跪着。 中国改革   从官员公开财产开始!

徐菲:你们很有勇气,很有魄力,是这片广阔土地上的希望与生气,佩服你们,支持你们,

周飞飞:能管用吗?我都不抱希望,曾经那么努力过,后来不还是以……收场……

国家和平转型,逐步推进是我们希望的,其他方式暂不可行。我们每个公民都出一份力,相信人越多,作用越明显。我们共同努力!

2013年3月在我们群发邮件给7033名签名者后,其中一人回复:看到你们的签名表,顿时泪水不禁流到我的双颊。

四、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影响的范围

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影响的人数估计有百万。

估计方法:2013年1月我们曾经几次统一去北京街头散发传单,从散发传单的数量及增加的签名数上看,每发100张传单大概增加2名签名者。我们共印制10万张传单,向社会公众发出6万张,估计看到传单征集到的签名为1200个。网络上看到征集帖但参加签名的人数应该更少,由此估计知道该项签名征集活动的人数约为百万。

五、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其它花絮

由于主要征集者先后被抓,签名活动自然终止。2013年4月10日截止的签名总数突破8000人。

鲍彤、姚监复、康国雄等参加了签名但未统计:

2012年12月29日丁家喜律师和王永红专门到每月一次的“老右派”老人圈的聚会上与他们交流,征集到10多个签名。老人们是在我们印制的宣传单上签名的,并将签名带到了当晚在京的150人同城聚餐上放在签到台上,不慎遗失。

签名公民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宪政学者张千帆、宪政学者曹思源、哲学教授赵士林、知名作家铁流、戴晴、老鬼等。

在京维权人士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图片5

 

曾经建议大家使用的微博、QQ等的头像,至今还有网友在使用:

图片6 图片7

限于篇幅以及便于大家传播避免打压,在街头张打横幅的照片不在本文件中展示。

六、签名征集活动的经验

经验:几十人上百人专注主题形成了有效的合力,在近3个月的时间内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教训:没有做好长期深入细致工作,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立足长期和平理性推进。

公民:李蔚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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