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灵敏、刘地伟“寻衅滋事”罪成 分别获刑四年及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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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法院11月5日以“寻衅滋事”罪名分别判处郑州维权人士贾灵敏、刘地伟四年及一年半有期徒刑。法院指其发布网络虚假消息,影响正常拆迁工 作。贾灵敏的丈夫向本台表示,妻子当庭提出上诉。该案代理律师说,这是一个枉法的判决结果,再次证明了中国司法不独立,受制于政府。

河南郑州维权人士贾灵敏、刘地伟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一审结束5个多月后,11月5日下午3点30分,巩义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贾灵敏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刘地伟被判一年零六个月。

贾灵敏的丈夫阎崇民在得知宣判结果后接受本台采访,指法院完全没有接纳辩方提供的证据,妻子当庭表示决定上诉。

阎崇民:“今天上午10点多我接到巩义法院白法官的电话,他通知我说今天下午3点多,让我作为家属过来巩义法院,继续庭审。然后我就过去了,3点 30分左右,庭审继续开始,他直接就宣判了。他就把原来起诉那4个事实读了一遍。在读的过程中,贾老师肯定要抗议啊,(她说)你事实没有说清,我连(控方 证人是)哪些人都不知道就这样判啊?她表示抗议,表示不满嘛。结果他(公诉方)硬是用了40多分钟把它读完,读完了以后就结束了。贾老师还是要求上诉。”

记者:“现在判决结果是什么?”

阎崇民:“判贾老师是四年,刘地伟是一年零六个月。”

记者:“她(贾灵敏)是当庭就表示会上诉是吗?”

阎崇民:“是,她不会拉倒的。因为在庭上好多他们控方提供的证言证词,当时开庭的时候他们一个人都没上去。我们这边罗列的好多事实证据他们也不采纳。就今天的判决对于我们提供的东西他都没提。”

阎崇民表示,妻子健康状况一直不佳,现在又被判了重刑,感到十分担心。

“很担心她身体状况,虽然今天在庭上见到了我爱人,她的精神还是很好的,但是身体经过这一年多在看守所,肯定身体状况不太好。她是硬撑着的,看了心里难受。”

今年5月,贾灵敏为抗议一审庭审不公,曾在看守所中绝食20余天,一度生命垂危。

有“赤脚律师”之称的贾灵敏因家中房屋被强拆走上维权之路,曾在中国多地进行免费普法,先后帮助过河南、江苏、湖南等地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 2014年5月,贾灵敏前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强拆现场向受影响的拆迁户免费普法时,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此次巩义法院判刑的主要依据是被告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还影响政府正常拆迁。

关注案件的蒋援民律师当天在微博上发布了消息,认为按照规定,法院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家属开庭,目前法院的行为已经构成程序违法。

案件的代理律师马连顺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结果在意料之中,这一宣判结果再次证明了中国的司法完全受制于政府。

“定他们两个有罪这就是一个枉法的裁判。和政府作对的,让政府不能发财、不能抢老百姓的地、不能扒老百姓的房,和政府作对,那就是最大的‘恶’,所 以他用他手中所有的权,不择手段地去迫害她。所以说这一点我们是在意料之中的,当时我们全部的希望就是不起诉到法院,只要起诉到法院,判有罪基本上没有悬 念,因为我们的法院是一个判有罪的法院,他的审判权纯粹就是假的。这个案件再一次的说明,在中国这个地方,所有的机关都在跟着这个党去做坏事,没有坚持正 义的,也没有实现司法独立的力量。”

马连顺表示,被判处一年半徒刑的刘地伟将于11月7日出狱,呼吁各界朋友迎接他出狱。与此同时,他们律师也会继续协助贾灵敏及刘地伟两人上诉。

这一判决结果令不少民众哗然。媒体人李建军在微博上写道:11月5日下午,河南省巩义县法院以寻衅滋事为名判处长期义务普法的公民贾灵敏有期徒刑四 年。普法如果有罪的话,何不把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各级司法机构人员统统关进牢房,恢复文革时期的革委会治国,何必再装什么依法治国?

(特约记者:扬帆;责编:胡汉强/寇天力)
(据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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