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人集体维权的行动中,工人代表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关系到维权行动的成败,但是工人代表的产生却是一个比较微妙的过程,俗活说枪打出头鸟,选择成为工人代表往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并面临着资方的各种打击报复。在这一系列的访谈中,工人代表被资方解雇是非常普遍的遭遇,甚至要为维权过程中工人集体的过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作为工人代表来讲,在整个维权行动中,他所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一同参与的其他普通工人,但是维权所得到的利益却又和普通工人是一样的。这种利益上的得不偿失就让很多工人在选择做工人代表时望而却步。
工人没有人愿意当代表,甲方一直希望出现工人代表,工人通过历次罢工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不能选代表。有一个罢工主力就说,08年我罢工的时候就因为多说了几句话,公司的领导就让我休息一个月,所以我不敢当代表。每一个参加罢工的人都知道,如果当代表了,不是被公司收买了,就是被公司高层打压了,这是大家不愿意成为工人代表的根本原因。
——《工人代表访谈录》之五
然而虽然屡次集体维权的经验都表明工人代表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但是每次新的集体维权行动发起后,依旧有足够数量的工人代表站出来带领着工人们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本文试图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尝试去了解这些工人代表的产生、持续及对对他们的相关保护。
工人代表的产生
工人集体维权行动本质上是工人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诉求,工人代表作为工人中的一份子,其最初的出发点也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如果成为工人代表则不但这种想要争取的权益会面临损失,还有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这让任何有意成为工人代表的候选者必须对自己的利害得失进行一番思考,对自己当工人代表的潜在利益和不当工人代表的潜在利益进行比较,只有当前者大于后者时,才有可能做出成为工人代表的选择。当然这里所指的利益并不是仅仅是金钱,在大量的实际案件中,每个人所衡量的利益体系都有自己的标准。
类型一
在《工人代表访谈录》之六中,工人代表在衡量是否选择做工人代表时首先确认自己是工人里面能力相对最强的,所以自己出面去争取则胜算是最大的,如果自己不做工人代表而让其他人去的话,则不一定能有这个胜算。
“因为有我自己的权益在里面,可能别人去做这个首席代表我还不是很放心,我还是对自己比较自信一点,所以我要站出来,如果我做代表,所有的东西我都可以去把控。”
——《工人代表访谈录》之六
所以在他的衡量体系里面,选择做工人代表的潜在利益要大于不做工人代表的利益,并且这个利益因为自己成为首席工人代表而可以在掌控之中。很明显,这种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有主动性在里面,所以在后期的维权过程中,工人代表的可持续性较强,不需要外界给予太多的鼓励和精神支持,也能较理性地完成维权行动。
类型二
在《工人代表访谈录》之四中,工人代表孟晗也经过一番理性的思考,作为国企工人,经过下岗分流,各处打工漂泊之后,挫败感是比较强的,对于他来讲自身的个人奋斗已经希望比较渺茫,而在工人维权中协助他人的崇高意义感让不安于现状的他又重新找到了奋斗的方向。所以在他的利益衡量体系中并不是简单的金钱比较,对于他来说,去领导工人斗争这种使命感比获得金钱的利益来得更加满足,让他能够重新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
Q:如果你做工会主席,会怎么做?
A:假如真的要我在这个平台上面发挥我个人的能力来做的话,可能没有我做工人维权工作做得好,原因是没有动力,我还没有找到让我做工会主席那个动力。做维权的动力来自于要求和他们平等,解决我们工人的诉求问题。他们越不平等对我们,我的那种反抗精神或者欲望就越强烈。但是工会应该不会给我那么强烈的精神上面的支持,对抗的东西没有,我可能说做工会主席没有做工人行动这块做得好。
——《工人代表访谈录》之四(孟晗)
所以在孟晗的利益衡量体系中,对集体维权行动本身的兴趣要远远大于维权行动的金钱目标,选择成为工人代表能够满足他在那种领导工人进行抗争的欲望,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获得强烈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在更加极端的案例中,有的工人代表甚至会以因维权被公安机关拘押为光荣,这种精神上和荣誉上的强烈需求会让他们毅然成为工人代表,并能持之以恒。
类型三
在《工人代表访谈录》之一中,工人代表对于自己的能力并不自信,不愿意也不认为自己可以成为工人代表,在正常的情况下,她经过自己的思考衡量并不会主动去选择成为工人代表。但是如果能改变她的利益衡量体系,那么就有可能发生逆转。
没有人争着想当(工人代表),都感觉自己没这个能力,没有这个勇气。
——《工人代表访谈录》之一
在这个案件中,召开工人全体大会进行选举工人代表时,有与被访者关系相当亲密的同事对其进行了激励(内容因为被访者要求不予公开)。可以想象,在一个集体的氛围中,同事们的认可和激励能够让人短期内产生类似案例二中的意义感和使命感,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之前的利益衡量体系,如果强大到足以打破之前的利益天平,那么她就有可能选择成为工人代表。只不过这个决定的做出是短时间内的,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和持续力,往往在后续的行动中会反复犹豫,这个特质我们将会在后面继续分析。
同时在类似的案件中,工人代表对成为工人代表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并不十分清楚,这也往往降低了她们对于工人代表潜在风险的评估。以至于在行动中遇到残酷的现实考验时,需要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协助。
“大家都没有当过,工人代表应该做什么,机构这边有说明,就尽量按照他们的思路,他们的方式去做。”
——《工人代表访谈录》之一
“说实在的,开始也没有想到做代表那么辛苦,确实没想到,如果想到的话我也不会去做,家里有小孩比较辛苦。但是既然大家这么相信我,那大家让我做代表我就做吧。”
——《工人代表访谈录》之八
在以上的案例中,案例一、二的工人代表往往会成为首席工人代表,在维权行动中处于主导地位,而案例三中的工人代表则更多地出现在普通工人代表中,并似乎以女性居多。当然在大量现实的案件中,很多工人代表往往并不仅仅具有上述案例中的其中一个特征,而是不同特征的集合体,并且相互影响。一般来说,以案例一特质占主导的维权行为会相对比较理性,以案例二特质为主导的维权行动会相对激进,以案例三特质占主导的维权行为则需要外来机构进行各方面引导并积极参与。
但是无论其属于某种类型,其根据自身利益衡量体系所作出的判断往往决定了其是否愿意成为工人代表。在目前维权行动中,在金钱利益方面,工人代表往往是会遭受比普通工人更大的损失,所以在工人服务机构在挖掘工人代表时,往往会避开金钱利益方面的衡量,而更多去培养具有其它利益衡量体系,比如工人使命感、荣誉感方面有强烈欲望的潜在者。或者在特定某段时间内进行大量的突击说服工作,短期内瓦解其原有的利益衡量体系而做出并非完全理性的决定,当然这对于机构的后续支持来说是一个挑战。
未完待续……
转自:工人访谈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