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戈 :怎样破解二元思维?

在鲁迅与胡适之前

辩证法与二元思维,虽非中国的特产,然而在中国的流毒,似远较他国为烈。所谓二元思维,即非黑即白、非善即恶,非对即错、非好即坏、非此即彼、非友即敌、非忠即奸、非先进即落后,非进步即反动……罗列下去,不知尽头。质言之,在二元思维治下,仿佛世间万物,都可二分,于是我们常常看见,两个原本不是针锋相对、甚至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被纳入二元的狭隘选项,硬生生逼成了敌手,如鱼与熊掌,你只能择取其一。最鲜明的案例,莫过于鲁迅与胡适。

谓予不信,可观那些以鲁迅与胡适为名的著作,诸如《胡适还是鲁迅》、《鲁迅与胡适:“立人”与“立宪”》等。尽管有些著作的命意,并非要将鲁、胡二人截然对立,如邵建所撰《胡适与鲁迅:20世纪的两个知识分子》,不过其书名,却令人想起让-弗朗索瓦·西里奈利的《20世纪的两位知识分子:萨特与阿隆》,进而想起1960年代的名言“宁跟萨特错,不跟阿隆对”。由“跟”字可知,萨特与阿隆之间的对错和敌意,并不由他们自主,而源于时代潮流的催化与世人的政治想象,据我的观感,究阿隆之本心,何尝以萨特为敌呢——鲁迅与胡适的纠结,当作如是观。

书籍之外的例证更不胜枚举。前人爱讲:鲁迅进步,胡适落后,鲁迅革命,胡适反动;今人爱讲:鲁迅使用的语言是“奴隶语言”,胡适使用的语言是“公民语言”,20世纪是鲁迅的世纪,21世纪是胡适的世纪。甚至这数十年来的历史,都可以鲁迅与胡适之争为经脉而划作两段,一段是“扬鲁抑胡”,一段是“抑鲁扬胡”。鲁胡的二元,就像两根天线,架在中国人的思维星空,我们脑中的那根弦一旦绷紧,斗争的信号便反射而来。

鲁迅与胡适,的确代表了两种人格、两种思想(鲁迅绝望以至虚无,胡适则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改造现实的两种路径、推动历史的两种可能性。只不过,无论是人格还是思想,无论是改造现实的路径还是推动历史的可能性,都不止这区区两种。譬如在他们生存和奋战的年代,除了鲁迅以笔为枪与胡适日拱一卒,还有晏阳初、梁漱溟的农村建设,傅斯年筚路蓝缕经营史语所,张季鸾等以“四不主义”(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办《大公报》等,后者对现实的改造与对历史的推动之功,未必弱于前者。况且,即使是鲁迅与胡适这两种人格、两种思想、两种路径、两种可能性,并不必然对立,反而时有交叉,甚至齐头并进。若以他们为二元,不仅压缩了历史与现实的开放空间,还僵化了对此二人人格与思想的认知。

他们被对立起来,互为仇雠,实源自政治的操弄。执政者扬鲁迅而抑胡适,因为在斗争年代,鲁迅是敌人(国民党)的敌人,那便是自己的朋友;胡适是敌人的朋友,那便是自己的敌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抑谁,扬谁,完全取决于迫在眉睫的政治需要。换言之,待意识形态变幻了脸色,鲁迅一样可能是敌人。后人常常遐想,倘鲁迅活到1949年后,命运该当如何。1957年,伟大领袖曾断言,假如鲁迅在世,要么沉默,要么在狱中写作。依鲁迅那一身孤傲的骨头,大抵还是要进监狱。此前,1955年10月23日,胡适致信赵元任,认为“鲁迅若还活着,也是应该被清算的”;1956年4月1日,致信雷震:“鲁迅若不死,也会斫头的!”同理,假如胡适留在彼时的大陆,则必进监狱无疑。在此,鲁、胡二人终殊途而同归,还说什么“扬鲁抑胡”呢,他们都得被抑。

顺道说一节史事。1956年,胡适曾对周策纵说:“鲁迅是个自由主义者,决不会为外力所屈服,鲁迅是我们的人。”43年后,周策纵因双目白内障手术,未出席安徽大学等举办的胡适思想国际研讨会,遂赋诗二首为祝:

风谊藏晖耀日星,相期同席浴遗馨;即令白障重洋阻,故国遥看重典型。

“铮铮如铁自由身,鲁迅终为我辈人。”四十三年前告我,一言万世定犹新。

非敌即友,是政治斗争的法则,却不该沦为我们做学问与做人的法则。我们的传统与教育,在我们脑中植入了二分法、二元思维的病毒,导致我们眼中的世界,只有黑与白、善与恶、忠与奸、友与敌等两种颜色——最终只有一种。因为二元的终点,必将是一元,你只能在二元中间选择一个,而且你必须选择;中毒者的终点,不是独裁者,便是独裁的奴隶。

如果不愿被寒毒攻心,则须尽早杀毒。最好用的杀毒软件,当是多元论。在鲁迅与胡适之外,还有许多人格、许多思想、许多路径、许多可能性,供我们参照、致敬;甚至单论鲁迅或胡适,都不能构成简单的一元,鲁迅的复杂远过于胡适,他本身便是一个多元体,任何一张脸谱,一枚标签,一种意识形态,都不足以诠释他波澜壮阔的生命。

除了“在鲁迅与胡适之外”,我们还需要追问“在鲁迅与胡适之前”。就像我的朋友斯伟江律师,在革命与改良之争风起云涌的时候,提出了“在革命和改良之前”,呼吁争论者着眼向下,修炼自己;所以若有人问你,鲁迅还是胡适,你应该有勇气回答:不论未来我会成为鲁迅,还是胡适,抑或二者之外的伟大人格,在当下,我必须且只能做好我自己。

在观念与利益之上

搭友人的夜车回家,友人开书店,便一路听他谈书店的见闻。他抱怨如今的年轻人几乎都不读书——这里的“书”,显然有其特指。许多青年到他书店,所寻觅的猎物不是公务员考试教材,就是穿越小说与赚钱宝典;还有一些熟客,干脆借他书店后院幽静的茶座约人谈生意,他们头上是托克维尔和米沃什,手边是钱穆和杨奎松,空中飘荡的话语却关乎股市、期货、房价和贷款利率,这一幕是如此矛盾,却如此实在,正是这个时代最生动的写真。这令我的朋友无比悲观,他认为连一个城市的年轻人都一脸人民币,满嘴生意经,眼中只有利益,而不知自由、民主、宪政为何物,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他试图换一座城市,我却劝他坚守,因为他所愤慨的这一社会状况,笼罩了整个中国,哪个城市都一样。甚至不独我们生存的时代为然,春秋人最尚气节,其光景何尝不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逐利是人之常情,正如自私是人之本性,中西古今,概莫能外。倘不满于此,你只能移民到火星。

我感兴趣的问题在于,为什么要把利益与自由、民主、宪政等观念对立起来呢。它们之间,原本不该是非此即彼、如鱼与熊掌的二元关系。可惜,就我平素所见,坚持这种二元思维的人,似不在少数,我那开书店的朋友并不孤单。

二元思维最具蛊惑力的地方,在于将世界简单化,颜色只分黑白,人心只分好坏,官员只分忠奸,历史只分进退,这颇迎合了一些人简单的头脑与懒惰的心思。然而其最大的缺陷恰恰正在于此。世间万物,千姿百态,五彩缤纷,何止二元,即便论人事,如刀尔登所云:“事不宜以是非论者,十居七八;人不可以善恶论者,十居八九。”将多元的世界简化为二元,毋宁是一种脑叶切除术,用我最近学到的一个词语来讲,叫“精神结扎”。

被视为二元的观念与利益,只是偶尔对立,大多时候,它们绝非处于泾渭分明、参商相隔的两极。在它们之外,还有其他选项;它们之间,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水乳交融,同气连枝。对利益的捍卫与追逐何尝不是一种观念的表示;观念有其价值——尽管我们常说自由无价,鲁迅却说:“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这何尝不是利益呢?

空说无凭,举例为证。我们应该都听过农村的贿选,选票被明码标价,从二斤猪头肉、两条中华烟到两千块钱不等。有人对此忧心忡忡:选票被利益化,选举权被玷污了!短视的农民眼里,只有利益,没有一丝权利观,长此以往,不堪设想……农民是否短视,我不清楚,不过这种忧虑,却有些短视,而且褊狭。吾国农村的选举,刚刚从一种“不堪设想”的政治禁锢当中突围而出,此前,不必说选票的价格,就连其形状、字体、色彩、大小,大多农民都不曾见过,宪法赋予的选举权,犹如高悬天际的璀璨星辰,可望而不可即,一旦碰上暗夜,欲“可望”而不可得。如今,贿选风行,黑箱遍地,距离我们预期的选举,的确还有一段长路需要跋涉,然而,从选票被强权剥夺,到可以换来利益,我们固然不好说这是进步,对农民而言,却从此意识到了选票的价码与选举权的重量——若无选举权,至少今晚下酒的猪头肉就没着落了,这是权利话语最直接、最朴素的表达。观念与利益,在此牢牢捆绑在一起,并非背道而驰。争观念,就是争利益;争利益,就是争观念。

更具体的案例,可见乌坎。乌坎事件,起于利益之争:乌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原村委会盗卖。为了维护土地权益,村民奋起抗争,从而推动了村民自治与基层民主的实验。其过程,利益与观念并重,利益是观念的载体,观念是利益的表达,两者都不可或缺。

2013年初,媒体重返乌坎村,发现由村民直选的新村委会遭遇信任危机,当年被盗卖的土地尚未全部追回,引起村民质疑。有人担心:村民为了利益,会不会牺牲民主的成果?这么说,也许压根就没有认清民主的内涵。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即在于可以不断试错,这一届村委会不孚民意,那么就依程序改选。这不是民主的失败,而是民主的常态。更何况,民主的运行,正是为了维护村民的利益,两者并不冲突,假如出现了为后者而被迫牺牲前者的情形,最终极有可能是两败俱伤。

这里且说观念。我们对观念的态度,常常趋向极端化,不是过于看重,就是过于看轻,因而误解了它与利益之间本不复杂的关系。首先,观念就是观念,它是一种独立的存在,无须借助利益,它便能生出自己的力量。其次,观念的独立,并不表示它不需要与利益发生关系,相反,当自由、民主、宪政等观念,开始食人间烟火,扎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它的力量才能最大化,才能爆发小宇宙。再次,你可以捍卫观念,令其纯洁无邪,一尘不染,却不可因此鄙薄我将观念与利益的混合,利益的渗入,未必会玷污观念,譬如我们都跟随自由女神,有人为自由而战,有人为财产而战,还有人为女神美丽的胸膛而战,自由之行,各尽本分,实无什么高下之分。

假如你以为,你每天谈民主,我每天谈卤煮,你每天说自由,我每天说汽油,你便高我一头,有一种道德和精神的优越感,也许,你该吃药了,自由、民主,对你而言犹如观念的春药。

当务之急,一是要打破对观念的神化或迷信,观念不该被摆上神龛,正如不该被贬入垃圾桶;二是要打破观念与利益的二元格局,我们的眼光,不能局限于观念与利益之间,而应拓展到观念与利益之上。抬望眼,你会看见,在选票与猪头肉之上,有一种事物叫权利;在自由与面包之上,有一种事物叫正义。

也许正义只有一个,但是通往正义之路,却不止一条,你走观念路,还是利益路,抑或其他路,其区别,只在远近,而非正邪。

就像我们的夜车,走国道呢,还是走高速,前者更费时,后者更费钱,然而,不管我们怎么权衡,只要上了路,终将穿越黑夜而抵达家园,我坚信。

转自: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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