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斌:2015年8月7日被非法传讯情况经过

沈爱斌
自2015年7月30日,在我第二次被崇安公安分局邵伟民滥用职权,无法定事实和理由对我进行治安传唤的过程中,我被栽赃陷害,枉法认定我“涉嫌妨害公务罪”后,于8月7日被第一次刑事“传讯”,于下午5时到达广益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就给我做讯问笔录,先问我是否知道被传讯,答:不知道,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是被栽赃陷害的。然后又问我第二次治安传唤过程中是否有咬人行为,回答我不知道,我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你们崇安分局栽赃陷害的,是邵伟民局长在作恶。

最后拿出7份从我的“无锡劫狱犯沈爱斌”新浪微博里打印的内容:第一份是我为山东抗暴英雄丁汉忠发的主贴,我声援去参加开庭。第二份以后的,是我说崇安公安违法滥权传唤等内容,他一份一份问是不是我发的,我一概回答:不知道,不清楚,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就围绕这些情况乱说乱问,然后我回到铁笼子。

吃好晚饭后,他们又立即给我做第二份笔录,接着就问我那7份从微博里打印出来的内容,我就质问他们,我是涉嫌什么罪名?是不是这7份内容是又涉嫌刑事犯罪?他们说随便问问,没说我有犯罪行为,只是调查。我说这些与传讯没有关系,我又问他们传讯是适用刑事还是治安行为?两个民警支支捂捂乱说一通。其实,我知道他们在违法滥权,因为,传讯应当是针对我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行为。而那7份内容,根本不应当在此来讯问我,除非,那7份内容也是涉嫌犯罪,我什么不理他们。

就这样第二份笔录做完了,我在每份笔录最后基本都写上:你们是典型的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是在打击镇压社会正能量,我对你们这种无耻行为感到愤怒,我将依法对你们的这种行为进行追责等等。还写上:以上笔录本人不看,不说,不认可。

做完笔录后,大概要晚上9-10点,这时我的户籍警何炜和副所长邬嘉铭来到讯问室,出示了《检查证》。说要到我家进行检查,问我是否配合,我说我配合。然后就陪他们到我家进行检查,他们就看我的房间看了一下,发现电脑硬盘不在了,然后汇报了一下,就走了。他们是冲着我的电脑硬盘来的。

第二天下午大概2点左右,又为我做笔录。我什么都不配合,问什么都是回答:你们滥用职权,栽赃陷害,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是时机未到,等等。最后,我又签上一大段:你们滥用职权,等等。然后,我又被带到铁笼子里,一直到下午4点,我被一民警带到大厅,丁红芬、尤建英、浦兴娣、沈果冬等人已经在那等我了,我就回家了。

这一次传讯,他们完全是滥用职权,是借刑事手段来查问我的微博内容,这其中运用了行政手段,即《检查证》,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而且,在检查过程中,检查证上写着检查人员为何炜和张雷,实际张雷却没去,而且,还多了两名公安到我家,另外还有3名协警也到我家。这些除何炜和张雷之外的人到我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以上是10天内第三次滥用公权骚扰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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